乡贤理事会:乡村治理模式的新探索——以广东云浮、浙江德清为例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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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7-12-06
①徐勇、周青年:《“组为基础,三级联动”:村民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广东省云浮市探索的背景与价值》,《河北学刊》2011年第5期。

②唐茂林、郝云宏、王淑贤:《农村工业化对村落共同体的冲击和农民的反应》,《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年第7期。

③季中扬、胡燕:《当代乡村建设中乡贤文化自觉与践行路径》,《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④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李晓斐:《当代乡贤:地方精英抑或民间权威》,《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摘要:在文化延续的内生动力、行政主导的外在压力、乡土社会治理供需匹配合力三种力
量的共同驱动下,以乡贤理事会为代表的新乡贤治村模式已经广泛地成为地方政府破解乡
村社会治理困境的思路和工具。

本文通过对广东云浮、浙江德清两地的乡贤理(参)事会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发现两地乡贤治村模式在功能定位、政府主导方面存在共性,而在治理单元、资金运转等方面有所不同。

但是,从两地实践探索的绩效来看,乡贤理(参)事会在构建乡村治理的内生性秩序、提升乡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缓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诱发性矛盾等层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乡贤理事会;地方治理;乡村精英中图分类号:F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671-0681(2018)02-096-07
作者简介:卢志朋,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治理与政府绩效;陈新,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政府回应与基层治理。

乡贤理事会:乡村治理模式的新探索
———以广东云浮、浙江德清为例的比较分析
卢志朋1,陈
新2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18)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乡村作为国家基层治理的重要场域,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我国乡村治理进入了“乡政村治”的新格局①,但由于乡村精英力量的外流,乡村治理陷入内生权威缺乏和外生权威弱化的双重困境,具体表现为社会组织碎片化、人口流动超常化、村落空心化、社会原子化②,如何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现实难题。

近年来,新乡贤成为了社会各界的热点话题,
2014年,以《光明日报》为代表的各大报纸纷纷发表有关乡贤话题的文章,掀起了一股“乡贤热”。

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对传统乡贤文化的呼
唤,更在于挖掘传统文化的优质基因以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

③因此,
传承和发扬乡贤文化,发挥当代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成为解决乡村内生性治理不足、公共权威衰弱等问题的思路和工具。

在乡村治理实践探索中,以乡贤理(参)事会为代表的“乡贤治村”模式逐步为各级政府提倡和采纳。

本文以两个较为典型的新乡贤治村案例———广东省云浮市“乡贤理事会”和浙江省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为研究对象,分析新乡贤治村模式的动力机制、内在机理以及治理绩效,探讨乡村社会治理的优化机制。

自乡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来,学术界对于“乡贤治村”的研究逐渐丰富,除了强调规范层面上的“新乡贤”的内涵、偏误与核心特质④、伦理
2018年第2期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96··
①苏雁:《乡贤的道德精神是可以“看见”的》,《光明日报》,2014年8月13日第2版。

②赵浩:《“乡贤”的伦理精神及其向当代“新乡贤”的转变轨迹》,《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③徐勇、吴记峰:《重达自治:连结传统的尝试与困境———以广东省云浮和清远的探索为例》,《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4期。

④郑东卫.《“双轨政治”转型与村治结构创新》,《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⑤裘斌:《“乡贤治村”与村民自治的发展走向》,《甘肃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⑥李杰、伍国强:《基于现状分析的村民理事会功能及运作模式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18期。

⑦蔡禾、胡慧、周兆安:《乡贤理事会:村庄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来自粤西Y 市D 村的地方经验》,《学海》2016年第3期。

⑧白现军、张长立:《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治逻辑与机制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⑨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页。

⑩费孝通:《再论双轨政治》,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364页。

輥輯訛陈柏峰、董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

精神①以及“乡贤”的历史转变轨迹②等研究外,大多数学者主要从村民自治和治理绩效的角度探讨乡贤治村的重要意义。

在乡贤治村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研究上,徐勇等通过分析广东云浮和清远两市重建自然村传统的个案,认为两地建立村民理事会的实践,有利于激活村民自治机制和自治资源,但要避免理事会等组织与原有组织体制之间协调整合困境③;
郑东卫则通过梳理我国“双轨政治”发展历程,认为村建理事会是恢复乡村“双轨政治”
运行模式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④;裘斌也指出当代“乡贤治村”是对传统“乡绅治村”的传承、拓展与创新,是未来村民自治的新模式⑤。

在乡贤治村与治理绩效的关系研究上,李杰等从学理层面将村民理事会概括为“议会”“协会”“公益”“董事会”四种运作模式,认为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⑥;
蔡禾等微观视角分析乡贤理事会的组织特征及其运行方式以探讨乡贤治村的内在治理机制⑦;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乡贤治村”未来能够推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实现功能上互补、行动的协调和资源上的整合,从而构建基层社会秩序。

然而,现有研究以单个案例研究居多,侧重于乡贤治村的良好愿景展望,更多关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融入新乡贤因素以及发挥新乡贤在村庄治理中积极作用,而对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中不同新乡贤治村模式的共性与差异认识不足,因此也无法解决新乡贤治村的适应性与特殊性问题。

基于此,本文试图分析两个不同地区乡贤治村的内在机理与治理绩效,探讨新乡贤治村模式的共性与差异。

二、乡贤治村:内在动力与现实基础
作为传统乡绅治理模式的发扬与创新,乡贤
理事会为什么会在近几年蔚然成风,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的“药方”?这种动力和现实基础源于何处?通过对全国各地案例的梳理,本文发现这股“乡贤热”
主要源于文化延续的内在动力、行政主导的外在压力和乡土社会治理供需匹配合力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

(一)文化延续的内生动力
首先,以乡贤群体为载体的乡贤文化深植于乡土社会⑧。

正如梁漱溟所言,“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
—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

”⑨虽然古今乡村社会已大不相同,
但是依然是大多数当代乡贤的心灵归宿。

正是由于乡贤文化与乡土社会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新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土社会的治理奠定了文化基础。

其次,乡贤参与或主导乡村社会管理自古有之。

在我国几千年乡村管理进程中,
作为非官方任命的政治群体,传统士绅积极参与维护乡村社会秩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士绅长老们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和道德权威,成为了官民沟通的桥梁,充当官府收税、教化等乡村管理事务的助手,经过各个时期的传承和创新,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独具特色的“双轨政治”模型,构建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
的乡村治理模式⑩。

(二)行政主导的外在压力
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行政力量逐渐退出乡村这个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摒弃了人民公社时期的全面控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社会的民主参与。

但是,国家正式制度规范并没有获得良好的治理预期,村干部贿选和腐败现象频发,甚至出现黑社会势力渗透村庄公共事
务管理之中輥輯訛,传统乡土社会的道德秩序和伦理精
神逐步坍塌。

加上,
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政府的97··
①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15年2月2日第1版。

③李利宏、杨素珍:《乡村治理现代化视阈中传统治理资源重构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8期。

④张露露、任中平:《乡村治理视阈下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探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

⑤白现军、张长立:《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治逻辑与机制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⑥徐晓全:《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4期。

财政日益“空心化”①
,村庄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也
大大削弱,无法提供村庄发展所需的公共品,外生性权威的缺乏和内生性权威的式微,导致整个乡村社会的治理危机。

在这种背景下,
传统的乡贤文化成了各级政府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突破口。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
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②。

2016年,《十三
五规划纲要(草案)》将“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纳入“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议程。

简言之,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呼吁和引导下,引入乡贤参与基层治理成为了各级政府的共识,新乡贤文化建设将成为中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促进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乡土社会治理的供需匹配合力
乡贤治村场域类似于一个市场,其供需双方存在极大的匹配合力。

一方面是新乡贤回归的供给动力。

无论是离乡务工、从商、从政、求学的“外出乡贤”,还是扎根乡土的“内生乡贤”,大部分都是各个领域的精英人士,要么拥有娴熟的技术,要么懂得先进的管理方法,具有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前瞻性视野和创新性思维③,受“乌鸦反哺,狐死首丘”根文化和“光耀门楣,荣归故里”家族遗训④等价值认知的影响,不同程度上都有回报家乡的想法。

加之“生于斯,长于斯”的成长历程,与外派人才相比,他们更熟悉本地的风土人情,降低了适应难度,更易提高治理成效,这也是新乡贤回归的优势所在。

另一方面是乡土社会治理的需求动力。

中国乡村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在长期的生活交往中,村民们容易对本地的成功人士和贤能俊才产生信任感和亲近感,也更易于接纳回归故里的乡贤群体⑤。

新乡贤作为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重要力量,村民们也期待新乡贤带着技术专长、管理经验回馈故土,通过创业建厂、拉项目、引资金,带领大家致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乡贤治村:广东云浮与浙江德清的实践探索
本文选取了广东省云浮市乡贤理事会和浙江省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作为研究对象,两地均对新乡贤治村的发展做了有益探索,分析两地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过程,比较两地新乡贤治村模式的共性与异同,可以为理解乡贤治村的内在机理以及治理绩效提供研究视角。

(一)云浮实践:乡贤理事会的运行逻辑云浮市乡贤理事会最早源于“村民理事会、社区理事会、乡民理事会”三级理事会的试点培育,经过几年实践摸索,发展完善为自然村建制的“村—组”二级乡贤理事会,这种模式内嵌于我国当前的“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乡村社会结构之中。

2014年,在自然村乡贤理事会重点培育的基础上,云浮市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自然村建立乡贤理事会,通过人员遴选与组织运行相互结合的方式,协助
“村两委”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

1.人员遴选机制
云浮市乡贤理事会的组建单元是自然村,其人员遴选机制主要包括理事会成员构成和组织机构产生两个方面。

云浮市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成员的产生不采用会员制,按照各地人口比例自行确定理事人数,主要由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本村老党员、
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村民代表、经济文化能人等组成,也包括少数的外来务工代表。

⑥理事会成员需要经过自然村(村民小组)推荐提名、村(社区)党支部审核,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同意等程序,最终由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布理事成员的身份。

云浮市乡贤理事会的组织机构主要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理事成员会议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秘书长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任期三年,乡贤理事会组织机构的改选一般与自然村(村民小组)换届同步进行。

2.组织运行机制
第一,监督机制。

乡贤理事会要作公开履职承诺,每年的理事会总结大会评议理事成员履职情况,直接撤换不履职的理事成员,向所在镇(街)备
98··
①德清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2014年10月。

案,镇(街)也有权直接撤销违背党委和政府政策方针的理事会组织。

此外,乡贤理事会通过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公示来管理乡贤捐赠、社会捐助等各类资金,接受村民和村两委的监督。

第二,决策机制。

理事会的事务决策主要分为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两类,前者由理事会成员按照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实行“一事一议”,后者则按照“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三议三公开”方式和原则进行民主议事。

第三,激励机制。

为了表彰新乡贤报效家乡的功绩和激发新乡贤更好服务农村的积极性,云浮市专门建立并完善了乡贤激励机制,从制度规章上对现代乡贤的社会地位给予认可,各地设立“公德史册”或兴建公德堂,将乡贤造福梓里的优秀事迹记载传承。

第四,带动机制。

云浮市乡贤理事会改变原有的企业单位直接找农户商谈的方式,通过构建“公司+理事会+农户”这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充当“公司+农户”产业化发展的联结纽带,协调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协助龙头企业和农民在土地租赁和生产环境整治方面的合作,克服龙头企业与普通农户分散化沟通的效率低、成效差等难题。

(二)德清探索:乡贤参事会的运行逻辑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的前身是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旨在借助本土、外来、外出精英的社会资源,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随着新乡贤的不断加入,“乡贤能人”和“熟人社会”集聚效应凸显,形成了乡贤参事会这种新型农村社会组织。

2014年,针对部分乡镇的实践经验,德清县专门出台《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乡贤参事会的公益性、服务性、联合性、地域性、非营利性等组织属性。

随后,德清乡贤参事会作为基层治理创新项目荣获民政部“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以及中国乡贤治理论坛在德清县召开,德清县乡贤治村的运作模式成为典范。

1.人员遴选机制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没有固定的人数限制,主
要采取会员吸纳模式,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个人荐、群众推、组织选多种方式,从德才兼备的身边典型人物、致仕经商的外出成功人士、投资兴业的外来创业精英三类乡贤中推选产生①,最终经会员大会讨论成为参事会成员。

会员涵盖了众多行业的人员,或有财富或有知识,或有技术或有信息,多是乡村的文化名人、经济能人或政治贤人。

另外,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这些成员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原则上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任期三年。

2.组织运行机制
第一,参议机制。

按照“村事民议、村事民治”的要求,德清各地乡贤参事会通过民意调查“提”事、征询意见“谋”事、公开透明“亮”事、回访调查“审”事、村民表决“定”事、全程监督“评”事等规定环节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与协商。

除此之外,乡贤参事会主要成员还可以列席“村两委”相关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对乡村重大事项决策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

第二,考核机制。

根据职能目标,乡贤参事会细化“承担弘扬乡俗文化、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决策监督、完善村规民约、收集反馈民意、参与新农
村建设、
承办政府委托事项”①
项职能,实行乡贤履职“百分制”动态考评。

第三,激励机制。

为了吸引更多乡贤回馈桑梓,更好发挥乡贤塑造乡村文明、带领村民致富的功能,德清县建立了乡贤参事会的激励和支持机制。


“价值认同”作为内在动力,通过乡贤榜、和美乡风馆、文化礼堂等载体平台,向社会宣传优秀乡贤事迹,并根据乡贤贡献程度设置各类评选奖项,激发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第四,帮扶机制。

一方面,德清乡贤参事会利用自身的各类社会资源,通过联系龙头企业、引进合作项目等方式帮助农户进行产业规模化经营,带动村民就业;另一方面,乡贤参事会成员对所在村庄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带领贫困村民脱贫致富。

四、共性与差异:“云浮实践”与“德清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异地共鸣:“云浮实践”与“德清模式”的
99··
共性
第一,功能定位的相似性。

从两地乡贤治村的实践来看,作为乡村治理的非营利性基层社会组织,乡贤理(参)事会功能定位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在政治层面上,一方面,两者都是基层自治的有益补充,以破解当前村民自治难题;另一方面,则是充当“村两委”的智囊团,利用其成员的知识经验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

在经济发展层面,两者的主要职能在于发挥其资金、知识、信息等优势,在技术培训、渠道拓展、出资办厂等方面为当地村民提供帮扶,拓宽村民致富的门路;同时,借助杰出乡贤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优势资源,弥补基层政府在公路建设、垃圾处理、文娱设施等乡村公益事业建设供给能力不足的缺口。

在社会文化建设层面,两者的职能共同点在于,既将传统文化的优质基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又通过乡贤的道德感召、乡规村约等内生性权威调节邻里纠纷,维护整个基层社会的公序良俗,从而达到“重塑乡贤文化,建设文明乡风”的社会文化建设目标。

第二,政府主导的类同性。

无论是云浮市乡贤
功能定位云浮乡贤理事会德清乡贤参事会
政治层面“村两委”的智囊团提供决策咨询协助村民自治协助基层自治
经济发展层面
促进农民增收带领帮扶致富、助推农村发展协助兴办公益事业协助供给公共服务
社会文化建设层面调解邻里纠纷维护公序良俗重塑乡贤文化建设文明乡风
表1云浮乡贤理事会与德清乡贤参事会的职能对比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理事会还是德清县乡贤参事会,其改革动因主要是政府为了克服乡村治理危机,选择性推行的地方治理机制改革,其内在形式仍然属于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

首先,云浮市乡贤理事会和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之所以能在村庄治理创新中脱颖而出,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推动。

2014年云浮市印发《云浮培育和发展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指导意见》,才有力地推动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发展进程,使乡贤理事会当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推广,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

德清乡贤参事会亦然,2014年德清县出台《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通过自下而上的合法性认同与行政性肯定,推动了当地“乡贤参事会”实践创新的落实,成为了浙江省地方治理创新的名片。

其次,两地乡贤治村模式的运作过程都充满了行政主导的色彩。

虽然两地政府都主张乡贤理(参)事会的自主性,但是相关的规章明确规定了其与上级政府以及“村两委”的关系,既要接受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又要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除此之外,云浮市在市、县政府层面上,德清县在县、镇两级政府层面上,都成立了统筹、协调、指导乡贤理事会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

由此可见,两地乡贤治村的制度创新在推广与运行都表现了政府主导的高度类同性,难以摆脱政府部门和“村两委”的行政控制,无法成为基层治理的真正主体。

(二)各取所需:
“云浮实践”与“德清模式”的差异
第一,治理单元的差异性。

云浮乡贤理事会的治理单元是自然村,除了少数经济能人与文化精英外,理事会成员主要是基于村庄家族结构而产生,涵盖自然村主要姓氏的房支代表,并且每个房支代表大多是本家族辈分较高的有威信的人物。

尽管其吸纳了部分在外的经济精英作为补充,但其运作过程依然以“宗派长老”为主导。

而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的前身是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治理单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村,包含“政村单建”
“跨村联建”
“村企(片区)合建”多种形式,主要通过乡贤服务队的形式开展各类活动,来挖掘“本土、外出、外来”三类乡贤资源。

例如,
“德清嫂”美丽家园行动队、
“新财富”兴业帮扶指导队、
“喜洋洋”文化社等各类服务队。

与云浮市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德清县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乡贤参事会成员虽然囊括了文化精英和家族代表等乡贤,但主导
100··
①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兼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②张露露、任中平:《乡村治理视阈下现代乡贤培育和发展探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

力量是致富能手、创业老板为主的“经济精英”。

因此,治理单元的差异性导致乡贤治村主导力量的不同,这与所在地的村庄结构、精英类型、经济水平、村庄人口等资源禀赋密切相关。

第二,资金运转的差异性。

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云浮市乡贤理事会的资金运转主要采取“项目化”
管理方式,开展公益活动大多是以建设项目为突破口,根据“一事一议”的运作机制,通过乡贤捐资、村民集资以及争取政府的“以奖代补”资金来获得资金保障。

在这种项目化运作模式下,乡贤理事会只有完成项目任务并通过项目评估程序,各项活动才会得到专项资金的拨付。

德清县则是采取“基金式”管理方式,通过设立乡贤基金会,构建“县、镇(街道)、村”三级乡贤基金治理平台,为乡贤参事会的基本运作和活动开展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库。

这种
“基金式”资金管理方法是一种常态化的经费预算管理形式,将乡贤捐资、村民集资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募集的资金进行预算安排,形成乡贤理事会自转的资金库,避免公益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资金滞后性。

(三)乡贤治村的绩效:两地探索的实效分析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语境下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新乡贤治村借鉴传统乡绅治村的经验,引入乡贤文化与乡土之情,将新时代的乡村精英重新吸纳到基层治理体系之中,组建协商、帮扶、领头式的社会组织,以弥补乡村治理内生性权威缺乏的问题。

通过比较云浮市乡贤理事会和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的个案,我们发现两地乡贤治村的运行模式虽有差异性,但内在机理与现实基础相差无几。

作为乡贤治村的重要载体,乡贤理(参)事会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转型的现实需要,两地的实践探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强化了乡村治理的内生性秩序基础。

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行政嵌入和村庄内生的二元性,随着村庄秩序生成的行政嵌入(人民公社制度)在农村基层治理空间中难以为继,乡村有效治理最终还要依托村庄内生性权威和资源①,而现代乡贤就是乡村治理中最宝贵的内生性资源②。

云浮、德清两地推动的乡贤理(参)事会建设,极大地强化了当地乡村治理的内生性基础。

例如,云浮乡
贤理事会纷纷将“孝、忠、信、礼、义、廉、耻”等传统乡村伦理观念融入乡规民约,积极开展“六祖诞”“抢大炮”
“走大王”等民间风俗节庆活动,促进村民之间的情感沟通、培育乡村内生性文化基础。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则通过举办“孝敬父母奖”“助人为乐奖”“家风奖”等奖项活动以及建立“和美乡风馆”
将村史、村落文化、古今乡贤的事迹馆藏等形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了乡村社会的集体认同感和荣誉感。

简言之,两地通过引进乡贤,借助乡贤理(参)事会载体以及乡贤群体丰富的社会资源,有效整合了乡村内外各种资源,增强整个乡村社会的治理力量,最终强化乡村治理的内生性秩序基础。

第二,缓和了社会治理的诱发性矛盾。

作为基层治理创新的思路与工具,乡贤理(参)事会这类公益性社会组织不同于
“村两委”半官方组织,在调节乡村社会诱发性矛盾方面具有天然的角色优势,其成员能够以“第三方”的角色参与乡村社会的冲突治理。

一方面,作为基层治理过程中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安全阀”,向村民传达政府的政策规定以及为村民反映其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充当“村两委”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桥梁,作为民众代表参与“村两委”的事务决策,使基层组织的要求和村民的意愿实现良性互动。

例如,在征地拆迁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棘手问题上,云浮市和德清县通过乡贤理(参)事会的介入,理事会成员通过全程参与征地拆迁动员、
征地拆迁落实的全过程,并通过征询农户意见、与相关企业协商、监督“村两委”等形式,有力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其中,德清县东衡村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于乡贤参事会及时有效的参与,250户农户一致同意200亩土地的中心村建设征地拆迁条款,避免了征地拆迁的暴力冲突。

第三,提升了乡村公共品的供给能力。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大部分乡镇都面临财政资金匮乏的现实困境,基层政府有限的财政补助难以满足辖区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新乡贤依托自己的学识、
专长、技艺回报故土,通过引进项目资金、提供技术经验等形式反哺桑梓,在增强乡村社会经济实力的同时,也提升了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例如,云浮市乡贤理事会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奖代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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