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资格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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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课题瓦斯检查作业操作资格培训
1. 培训对象
拟取得煤矿瓦斯检查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瓦斯检查工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

2. 培训目的
使培训对象掌握瓦斯检查工必备的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 培训要求
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综合培养。

4.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三部分。

安全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瓦斯检查工的职业特殊性、煤矿主要灾害的防治和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知识。

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包括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和综合技能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包括瓦斯检查工进行实际操作的各种实际操作要领和各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2月28日煤矿安全检查
第一节:煤矿井下瓦斯检查工的特殊性
煤矿安全检查
第一节:煤矿安全检查的依据和方式方法
(1)、煤矿安全检查的依据
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2)、安全检查的方式
1、日常检查
2、定期检查
3、专业性检查
4、不定期检查
5、连续性检查
(3)、安全检查的方法
1、实地观察
2、汇报会
3、座谈会
4、调查会
5、个别访问
6、查阅资料
7、抽查考试和提问
(4)、煤矿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检查要认真严格,不讲情面、走过场、走形式
2、每次检查要有准备、有重点、有针对性。

3、并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整改和复查。

4、检查时做好记录,并作为检查的后效果复查的依据。

第二节: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
煤矿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情况的检查;(1)查领导思想(2)查制度(3)查纪律 ( 4) 查管理
(5)查隐患(6)查事故处理
10月5日
第二节: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
采煤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采区系统的安全检查
(1)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方面的安全检查。

泵站压力的检查
(2)单体液压泵站初撑力连续2根小于50KN合格率小于80%不能使用。

(3)采煤机开机前的工作检查及上、下出口的检查
第二节:采煤工作的安全检查
第三节:采煤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检查
10月6日
掘进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一节:机掘与炮掘工作面的安全查检
第二节:机掘工作面的安全检查
机掘与炮掘工作面的安全检查: 1、掘进方法的措施落实
⑴、综合机械化掘进的检查⑵、炮掘(3)巷道断面,中心线的、棚子的质量等工作的检查。

2、炮掘工作面的工艺检查
掘进工艺是以放炮掘进,检查内容。

⑴、打眼⑵、装药⑶、连线⑷、放炮及临时支护⑸、出货⑹、正规支护等的工作安全检查
第三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
一、重大隐患的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10月6日
1、煤矿作业特点。

2、煤矿瓦斯检查工的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3、煤矿瓦斯检查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矿井通风
1、矿井的通风方式
2、矿井通风系统
3、矿井反风与测风
第一节矿井通风基本知识
一、矿内空气《板书》
矿内空气是矿井井巷内气体的总称,它包括地面进入井下的新鲜空气和井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及浮尘。

矿内空气的主要来源是地面空气,但是地面空气进入井下后,在化学成分和物理状态上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因而矿内空气与地面空气在性质和成分上有较大的变化及差别。

(一)地面空气的组成:《板书》
地面空气主要由氧气O2占(20.96%)、氮气N2(79%)、二氧化碳CO2(0.04)还有水蒸汽微生物和尘埃等。

1.氧气人体必须不断的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以维持正常的生理机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
浓度不得低于20%。

2.二氧化碳CO2 微毒、略带酸味、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相对密度为1.52%,在新鲜空气中含有微量的CO2对人体是无害的,如空气中CO2超过1%人有呼吸中频率过快,3%呼吸量增加1倍,5%呼吸困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超过0.5%。

3.氮气N2是一种惰性气体,它本身无毒,不助燃,也不能供人呼吸,但在矿井空气中的氮气含量过高时,会造成高氮窒息事故。

二、井下有害气体的来源及性质《板书》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涌出的有害气体有:甲烷CH4、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二氧化氮NO2、氨气NH3《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中氧的含量及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下表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三、矿井通风系统《板书》
矿井通风系统是矿井通风方式、方法和通风网络的总称,它对矿
井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一).矿井通风方式
根据矿井进风井与出风井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矿井通风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三种。

1.中央式通风《板书》
进、回风井位置大致位于井田中央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式通风。

若进风井与回风井均位于井田中央,且相距很近时(一般为30m~50m),则称为中央并列式通风,如图4-1所示。

若进风井位于井田中央,回风井位于井田走向中央上部边界上,则称为中央分列式通风,如图4-2所示。

2.对角式通风《板书》
进风井大致位于井田中央,回风井在两翼的通风方式称为对角式.
3.混合式通风《板书》
井田中央和两翼边界均有回风井的通风方式,即由中央式和对角式两种方式组成的综合通风方式称为混合式通风。

不同的通风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应根据各矿井开拓方式及生产布置的不同选用不同的通风方式。

(二)矿井通风方法《板书》
矿井通风方法以风流获得的动力来源不同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
通风两种。

利用自然因素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在井下巷道中流动
的通风方法称为自然通风。

利用通风机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在井下巷道中流动的通风方法称为机械通风。

在机械通风的矿井中,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分抽出式和压入式。

(三)通风网络《板书》
通风网络可分为:串联、并联、角联和复杂联。

每个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四)通风设施《板书》
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控制井下风流流动,实现风流按拟定的路线,定量、定向的流动。

矿井通常将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的构筑物称为通风设施。

所有职工都应努力保持井下的正常通风,爱护矿井通风设施。

生产中应注意:
(1)不经通风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随便损坏和拆除通风设施,否则将导致井下风流混乱。

(2)每次通过风门,一定要随手把风门关好,切不可把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否则将影响井下正常通风。

(3)调节风门上的风窗木板,不可随意拨动,否则将影响井下风量的正确分配。

(4)井下栅栏、警示牌、瓦斯记录牌、测风站等为通风辅助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毁、摘除、涂改或变更位置等。

(5)如发现通风设施有损坏现象,应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以便及时修复。

案例一
1996年11月27日,山西省大同市某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0人,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约976万元。

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矿井通风系统混乱,通风设施不齐全,质量差,存在风流短路、跑漏风、串联风、循环风。

直接原因是该矿北顺槽正、副巷间未设风墙,造成风流短路,巷内局部通风机无风筒,使全巷处于无风、微风、循环风状态,6号贯眼至工作面35 m处于盲巷,造成瓦斯积聚。

电工违章带电检修开关,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进而震起巷道积尘,煤尘参与爆炸。

案例二
1998年1月24日,辽宁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8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704.39万元。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102
工作面上山设置的两道临时调节风门,一道风门处于开启状态,另一道风门经常开启,造成边上山风流短路,工作面风量大量减少,支架顶部冒落区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遇工作面支架顶部煤层自然发火产生的高温火点引起瓦斯爆炸。

3月1日矿井瓦斯危害及防治
第二节矿井瓦斯危害及防治
一.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空气轻,与空气相比其相对密度为0.554,因此,瓦斯经常积聚在巷道顶部、上山掘进头、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处;瓦斯很难溶于水;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
浓度高时,会使氧含量相对减少,从而造成人员窒息,进而死亡。

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能燃烧和爆炸,造成重大灾害事故。

二.瓦斯的赋存状态
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有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两种。

三.矿井瓦斯的涌出形式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煤、岩层中的瓦斯不断向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和井巷内释放的现象称为瓦斯涌出,其涌出形式一般分为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

普通涌出是指瓦斯通过煤体或围岩的细微裂隙,从其暴露面上均匀、缓慢、连续不断地放出的形式。

这是井下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是时间长、涌出量大、范围大,且一般不易觉察。

特殊涌出包括瓦斯喷出和煤(岩)与瓦斯突出两种形式。

大量的瓦斯在压力状态下,从煤层或围岩的裂隙中快速放出的现象称为瓦斯喷出。

其特点是:发生在局部地点;喷出时间有长有短,短的几个小时到几天,长的几个月到几年;喷出量大。

四.瓦斯的危害
(1)瓦斯窒息。

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较高时,空气中氧的含量相对降低,会使人因缺氧而窒息。

(2)瓦斯燃烧和爆炸。

空气中瓦斯的浓度达到一定值时,遇到高温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从而造成矿井重大灾害事故。

(3)煤与瓦斯突出。

在突出矿井中作业时,有可能发生煤(岩)
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事故,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与瓦斯突出
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

其特点是:涌出突然,时间短,速度快,量大且集中,伴有强大的动力冲击和响声,因此,有很大的破坏性,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按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 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 m3/min。

(3)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矿井: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矿井就叫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简称突出矿井。

在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1992年1月27日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下发的中煤总安字(1992)42号文(关于落实+完善+消灭的通知)要求实现有突出危险的采掘
工作面都必须采用“四位一体”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的综合措施。

(一)突出的特征及危害
煤与瓦斯突出有以下基本特征:
(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大块在下,小块在中间,煤粉在上。

(2)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3)抛出的煤破碎程度高,含有大量的块煤和手捻无力感的煤粉。

(4)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倒矿车,破坏和抛出安装在巷道中的设备设施。

(5)有大量的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倒瓶形以及其他分岔形等。

一旦发生突出,抛出的煤岩瞬间会堵塞巷道,阻断风流;突出的强大冲击力能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使风流逆转,造成瓦斯窒息、燃烧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突出是煤矿严重的自然灾害。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无声预兆
(1)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质变软,有时软硬相间,疏松易碎,光泽暗淡,煤岩严重破坏等。

(2)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片帮掉碴,煤被挤
出、弹出;顶板下沉;打眼顶钎、夹钎;喷孔、装药顶炮。

(3)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温度下降,煤壁发凉,煤尘增多。

2.有声预兆
(1)顶板来压,出现裂缝,不断发生掉碴和支架断裂声。

(2)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有声响,听到劈裂声、鞭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最后一声巨响便发生突出。

(三)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措施如:开采保护层、預抽煤层瓦斯等。

局部性措施如:振动性放炮、水力冲孔、钻孔排放、松动爆破、煤层高压注水等。

案例
1999年4月16日,江西某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750 t,突出瓦斯约27 000 m3,死亡11人。

事故原因主要是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执行中有偏差,如排放钻孔的施工由于受钻孔设备的影响,有效排放半径和卸压范围未达到要求;
预测和效检孔的布置,在实际操作上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爆破揭煤未严格执行震动爆破和远距离爆破的措施,在未揭穿煤层全厚的作业过程中也未采取震动爆破和远距离爆破措施。

同时,工作面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自救器,致使事故扩大。

矿井瓦斯爆炸
煤矿井下空气中的瓦斯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高温火源,就会产生燃烧和爆炸,从而引起井下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破坏矿井的正常生产。

因此,我们必须掌握瓦斯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措施,积极防备,保证安全生产。

(一)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和足够的氧气。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瓦斯都不会发生爆炸。

1.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必须要有一定的瓦斯浓度范围,这个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

瓦斯爆炸的界限是5%~16%。

5%是瓦斯爆炸的最低浓度界限,也叫下限,16%是瓦斯爆炸的最高浓度界限,也叫上限。

当瓦斯浓度为9.5%时,爆炸威力最强。

当瓦斯浓度低于5%、高于16%时,遇火源不爆炸。

2.高温火源
一定浓度的瓦斯必须遇有高温火源才会爆炸。

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称为引火温度,一般为650℃~750℃。

因此,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爆破火焰、吸烟、电焊、赤热的金属表面甚至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等都可引燃瓦斯。

3.充足的氧气
氧气浓度必须大于12%,当氧气浓度降到12%时,瓦斯混合气体就失去爆炸性。

在封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有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
但由于密闭的火区内氧浓度很低,所以不致引起瓦斯爆炸。

第三节矿尘危害及防治
一、矿尘的危害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矿物的微粒称为矿尘。

矿尘一般指煤尘和岩尘。

粒径在1 mm以下的煤粒称为煤尘;粒径在5µm以下的岩粒称为岩尘;如果岩尘含游离二氧化硅在10%以上时,称为矽尘。

悬浮于矿井空气中的矿尘称为浮游矿尘,简称浮尘;从空气中降落下来,沉积于设备器物表面或巷道帮壁上的矿尘称为沉积矿尘,简称落尘。

随着外界条件的改变,浮尘和落尘可以相互转化。

矿尘是有害物质,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导致尘肺病,危害矿工身体健康。

长期在矿尘浓度较高的环境中作业,大量矿尘随呼吸进入体内,可引起人体器官病变,轻者能引起呼吸道炎症、慢性中毒和皮肤病,重者导致尘肺病。

尘肺病是在生产作业中长期吸入过量粉尘而引起的肺脏纤维病变的一种慢性职业病。

这是煤矿目前危害最大的职业病。

因吸入矿尘成分不同,煤矿尘肺病可分为三类:
(1)矽肺:由吸入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的岩尘而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矽肺。

其特点是:发病快、发病率高、病变进展快,是尘肺病中最严重的一种。

一般从事建井、岩巷掘进、锚喷支护等工作的人员易患矽肺病。

(2)煤肺:长期吸入煤尘所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肺。

其特点是:
病变进展较缓慢、发病率较低、病情一般较轻。

煤肺病患者多为采煤工、煤巷掘进工等长期接触煤尘者。

(3)煤矽肺:由煤尘和岩尘引起的、同时具有矽肺和煤肺病特征的尘肺,称为煤矽肺。

煤矽肺是我国煤矿尘肺中发病率最高的,约占尘肺总人数的60%~75%。

2.引起燃烧和爆炸
矿尘中的煤尘有的具有可燃性,在一定条件下可引起燃烧和爆炸,使井下巷道、设施遭到破坏,人员受到伤害,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3.污染环境,降低劳动效率,增加事故发生
作业环境中的矿尘不仅污染作业环境,降低作业场所的能见度,严重影响劳动效率,而且使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而导致工伤事故增多。

4.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
大量矿尘沉积在设备表面,使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热量不能有效散发,会导致设备的性能下降;同时,粉尘会使设备磨损加速,缩短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

二、煤尘爆炸的条件及特征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煤尘并非都能爆炸,煤尘是否具有爆炸性,要通过煤尘爆炸性鉴定来确定。

煤的碳化程度越低,挥发分含量越高,煤尘的爆炸性就越强。

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煤矿产生的煤尘都具有爆炸危险性。

2.浮游煤尘达到一定的浓度
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只有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并达到一定的浓度,才可能发生爆炸。

煤尘能够爆炸的最低或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或爆炸上限浓度。

低于下限浓度或高于上限浓度的煤尘都不会发生爆炸。

一般说来,我国的煤尘爆炸界限如下表所列。

我国煤尘爆炸浓度界限
应当指出,井下各生产环节中,一般不可能产生大于30 g/m3~45 g/m3的煤尘浓度。

但是,当巷道各处的沉积煤尘(落尘)受到震动和冲击时,会重新飞扬起来。

例如,发生瓦斯爆炸时,强大的冲击波把巷道中的沉积煤尘吹扬起来,此时就能达到煤尘爆炸的界限浓度,因此沉积煤尘是最大的隐患。

3.点燃煤尘爆炸的热源
爆炸性煤尘的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如果没有引爆的热源也不会发生爆炸。

煤尘爆炸的引燃温度变化范围较大,它随煤尘的性质和条件的不同而变化。

我国煤尘爆炸的引燃温度在610℃~1 050℃之间,一般为700℃~800℃。

点燃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爆炸。

空气中的氧含量影响煤尘的点燃温度,氧含量降低,则引燃温度要升高。

井下能引燃煤尘的高温热源有:违章爆破产生的火焰、电气火花、
架线电弧、局部火灾、煤炭自燃、瓦斯燃烧或爆炸、斜巷跑车摩擦和撞击产生的火花及井下的明火等。

4.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大于18%
氧气浓度不仅决定煤尘能否爆炸,而且对引爆温度也有影响,氧气浓度高时,点燃温度降低,反之要高一些。

当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煤尘就不能爆炸。

煤尘爆炸时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这是一种剧毒性气体,在灾区空气中含量可达2%~3%,这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三、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可分为: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爆措施三个方面。

1.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包括减少生产过程中煤尘的产生量和使已生成的浮游煤尘迅速沉降以减少煤尘飞扬两个方面。

具体措施主要有:
(1)煤层注水。

(2)采空区灌水。

(3)湿式打眼与水炮泥。

(4)采掘机械的喷雾降尘。

(5)井下运输及各转载点洒水降尘。

(6)水幕净化。

(7)对井下巷道定期清扫或冲刷。

(9)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的主要工具是防尘口罩。

【板书】一、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空气轻,与空气相比其相对密度为0.554,因此,瓦斯经常积聚在巷道顶部、上山掘进头、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处;瓦斯很难溶于水;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
浓度高时,会使氧含量相对减少,从而造成人员窒息,进而死亡。

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能燃烧和爆炸,造成重大灾害事故。

【板书】二、瓦斯的赋存状态
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有游离状态和吸附状态两种。

【板书】三、矿井瓦斯的涌出形式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煤、岩层中的瓦斯不断向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和井巷内释放的现象称为瓦斯涌出,其涌出形式一般分为普通涌出和特殊涌出两种。

普通涌出是指瓦斯通过煤体或围岩的细微裂隙,从其暴露面上均匀、缓慢、连续不断地放出的形式。

这是井下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是时间长、涌出量大、范围大,且一般不易觉察。

特殊涌出包括瓦斯喷出和煤(岩)与瓦斯突出两种形式。

大量的瓦斯在压力状态下,从煤层或围岩的裂隙中快速放出的现象称为瓦斯喷出。

其特点是:发生在局部地点;喷出时间有长有短,短的几个小时到几天,长的几个月到几年;喷出量大。

【板书】四、瓦斯的危害
(1)瓦斯窒息。

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较高时,空气中氧的含量相对降低,会使人因缺氧而窒息。

(2)瓦斯燃烧和爆炸。

空气中瓦斯的浓度达到一定值时,遇到高温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从而造成矿井重大灾害事故。

(3)煤与瓦斯突出。

在突出矿井中作业时,有可能发生煤(岩)
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事故,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板书】五、煤与瓦斯突出
煤与瓦斯突出是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和瓦斯由煤体内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

其特点是:涌出突然,时间短,速度快,量大且集中,伴有强大的动力冲击和响声,因此,有很大的破坏性,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瓦斯矿井必须按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 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 m3/min。

(3)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矿井: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矿井就叫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简称突出矿井。

在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板书】(三)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四位一体”的综合性防突措施。

区域性措施如:开采保护层、預抽煤层瓦斯等。

局部性措施如: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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