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知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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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知识概述
第一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人类社会最原始的社会保障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天命主义禳弭论,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迈进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人类社会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在自然经济社会里,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体现为家庭自我保障,并未形成社会保障制度。

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劳动力已不是家庭的劳动力,而是社会的劳动力,在劳动者因疾病,伤残,年老和失业,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生存发生困难时,要求社会给予保障,于是社会保障便应运而生了。

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从历史上看,社会保障的形成与整个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西方社会主义思潮有着密切联系。

(一)早期空想共产主义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影响
早期空想共产主义的代表有三位:即英国的莫尔、德国的闵采尔和意大利的康帕内拉。

1、托马斯·莫尔(1478-1535)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空想共产主义奠定基人。

1516年出版了《乌托邦》一书,意即“乌有之乡”。

该书揭露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圈地运动,把它称为“羊吃人”的运动。

莫尔的社会理想集中体现在他虚构的乌托邦岛上,在那里废除了私有制,消灭了三大差别,商品和货币按需分配。

在那里是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穷人,财产公有,分配公平,人民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

乌托邦人都享有社会保险,救死扶伤,敬老爱幼,老人受到特殊照顾,病人受到热心照顾丧失劳动力的人获得同目前正在从事劳动的人一样的照顾。

全岛的人都有宽敞、明亮、舒适的住房。

号召人人相互帮助,以达到享受愉快的生活这一目的。

理性使人“以人道主义的名义”尽量减轻别人的贫困和困苦,照顾到别人的康乐和幸福。

这些是近代保障制度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

2、闵采尔(1490?-1525)是16世纪德国出现的早期共产主义思想家之一。

当时在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中,代表平民战线的革命家对宗教给予严厉的抨击。

他认为压迫他们的封建王候和教会即将毁灭,公正平等的理想的社会即将实现。

他主张废除封建制度,消灭一切诸候和城市贵族,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差别、没有私有财产,完全平等的理想社会。

恩格斯对他的思想给予很高的评价,称他是无产阶级萌芽的代表人物,说“他的空想共产主义是刚刚开始发展的无产阶级因素的解放条件的天才预见。

”闵采尔思想作为一种空想共产主义,却充满了一种社会福利的意识。

3、托马索·康帕内拉(1568-1639)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后期空想共产主义者。

著有《太阳城》一书,借航海家之名,严厉批判了私有制,并描绘了一个理想社会—“太阳城”。

“太阳城”没有私有财产,一切生产和生活资料都归全民所有。

人民过着绝对平均的生活。

“太阳城”保障每个人的基本需要,对社会弱者和残疾人有适当安排,他们也能做到力所能及的工作。

康帕内拉的空想共产主义思想在近代思想史上具有崇高的历史地位,也是19世纪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来源。

总之,在莫尔、闵采尔、康帕内拉三位空想共产主义的思想宝库中较为全面、系统、深刻地显示了社会保障之光,他们的某些主张和建议对后来唤起人民为争取自由和民主而斗争,推动社会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具有极其深刻的意义,对后来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影响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在19世纪初发展到了高级阶段,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

他们对社会保障思想是有所建树的。

1、圣西门(1760-1825)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

圣西门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尖锐、无情的批判。

认为竞争和无政府状态是一切灾难中最严重的灾难。

与此同时,对未来社会制度提出了许多积极的主张,即实行所谓一种“实业制度”。

在这一制度里,由知识分子和实业家掌握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人人都有劳动权利和义务。

按才能定功效,按能力计报酬、不受压迫,有计划地组织起来生产,把国家由对人的统治变为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圣西门的社会保障概述起来有“满足人民的需要”、“促进无产者福利的提高”、“保证社会的安宁”等三个方面。

并把它作为社会制度的“唯一的和固定的目的”。

圣西门给社会保障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设想,对社会保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傅立叶(1772-1837)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

他深刻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认为它是“温和的监狱”“贫困温床”。

在他臆想的“和谐社会”中,基层组织是“法郎吉”意为“具有共同目标的集体”。

在这里人们投股集资,人人参加劳动,总收入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动、资本、才能三方面进行分配的。

实行以农业为主,农工结合,儿童实行免费教育。

傅立叶所描绘的未来社会是一个幸福、公正、和谐社会。

3、欧文(1771-1858)是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

欧文的“劳动公社”是他构思中的理想社会制度。

他主要的劳动保福利措施包括如缩短施工时,提高工资;改善福利状况,提高工人生活;改善职工住宅;改善卫生条件;选举并建立工人卫生监督委员会;设立工人互助储金会、俱乐部、托儿所、幼儿园、模范学校,医院;设立保险部,发放抚恤金。

为了给工人创造更适合乎人的尊严条件的生活,提出消灭私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等。

总之,上述三位空想社地主义者,他们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都充满了社会福利思想,但最根本的缺陷是阶级调和论,否认武装夺取政权,因此以失败而告终。

(三)讲坛社会主义者及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的影响
19世纪70年代末,西方出现了福利国家论思想,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新历史学派“讲坛社会主义者”施穆勒(1838-1917)布伦坦诺(1844-1931)等人。

所谓福利国家,一般是指实行系列社会福利措施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

按照萨缪尔逊(1951-?)的定义来说,“福利国家”所体现的是这样一种社会,政府矫正市场力量来保护个人应付各种特定的意外事故,保障人民有一个最低生活水平而不论他们的市场收放如何,保护人民有一个最低的生活水平的措施,其中具体包括退休金、事故和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健康保险,食物和住房计划,家庭津贴,对某些特殊人群的收入补助等等,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右翼社会党人和修政主义者用来掩盖资产阶级的阶级实质和欺骗人民群众的一种理论。

施穆勒、布伦坦
诺等福利国家论者宣称:国家的职责除了维护秩序、保护人民安全之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国家可以举办一些公共事业促进文化、改善公共卫生,保护老幼贫病者社会目标。

他们还主张制定工厂法、卫生法、实行遗产税,以此来解决工人在就业、工资待遇、劳保等方面的问题;并强调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即通过以福利措施调和敌对阶级矛盾,实行社会改良,使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完善起来,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不必触动资本家的利益。

在这一时期,对“福利国家”进论形成有突出影响的是英国费边社会主义。

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悉尼·维伯夫妇和乔治肖伯纳。

他们害怕阶级斗争,反对暴力革命,主张社会改良。

其主要内容:主张扩大政治权利来改善社会福利;通过对私人企业的国有化实行租金和利息的社会化,把财产转移到国家手中,把租金和利息从私人转移到社会就是“社会主义”过渡;对非劳动所得的收入和遗产征收累进所得税,从而实现强制性的对租金和利息从私人转向国家的无偿转移;制定“全国最低生活标准”,来保持居民生活不致降低到全国最低生活标准以下;要求扩大对工人损失补偿原则,支持老年人金制度,改革“济贫法”,改善住房条件,增加教育设施等。

费边社会主义者就是企图以这种温和的、渐进的改良办法实现所谓的“社会主义”。

英国的“费边社”在改良主义基础上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障的一些积极主张,对福利国家制定公共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福利经济学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的影响
福利经济学是从福利的观点对经济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价的经济学。

其代表人物是皮古、凯恩斯。

1、皮古福利经济学。

皮古(1877-1959)现代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

皮古根据边际效用基数论,提出了两个基本福利命题,一是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福利越大,二是国家收入分配平均福利也就越大。

从第一个命题出发,他提出了生产资料最优的配置问题。

所谓收入均等化基本点是: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愈省;反之收入越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愈大。

如果把富人的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穷人,社会福利就会增大。

其办法就是对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扩大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等政策,实行收入再分配,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转由低收入者享用,从而增加社会福利。

皮古社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2、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凯恩斯(1883-1946)英国著名经济学家。

他在其《就业、利息、货币通论》中提出了有效需求理论,提出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

指示国家对经济干预和调节的范围,不仅要扩展到再生产领域,而且扩大国民收入再分配。

这些政策包括扩大财政支出,实行赤字财政。

除了通过税收政策鼓励资本投资外,政府要直接举办公共工程,扩大社会福利实施,增加消费倾向,达到足够的总需求和充分就业。

同时提出了实行社会保障,消除贫民窟,累进税制,最低工资法等。

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对美国的社会保惮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从上面所介绍理论、主张中不难看到,社会保障理论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它对西方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普遍指导意义。

这些理论主张涉及到社会保障的一系列范畴,
如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普遍性与选择性,需求与供给,竞争与风险,活力与惰性,消极救济与积极保障,价格追求与道德判断,协调与控制等,其中也包含了关于社会保障的原则,方法和政策主张等。

对主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度影响。

(五)马列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对主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影响
马列主义社会保障理论散见于经典著作论述中,概括起来有以下基本内容:
1、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在动因与目的。

2、社会保障与两种再生产理论
3、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及通过再分配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

4、工人最好的保障是国家社会保障
5、社会保障是社会改革的配套机制、动力机制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马列主义主会保障理论对中国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一阶段:18世纪初,资本主义正处在手工工场阶段,劳动条件恶劣,工伤事故严重,工人收入微薄,劳动者为求生存,自发组织起来进行互助,解决生活中由于意外事故给自已和家人带来的不幸。

互助资金仅限于工友之间自筹。

第二阶段:资本主义发展到大机器生产阶段,工人凭自发互助已难以抵御事故和贫困的威胁,于是出现了“预防互助会”、“共同救济会”等集体互助形式,这是工人在风险面前的一种自我防卫措施。

这种自我防卫措施数量日增,规模日大,形成一股潮流。

在这一阶段基金除工友之间自筹外,已迫使企业主加入。

第三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的激烈,客观上产生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同时阶段矛盾日趋激化。

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制定了《工伤保险法》,1889年制定了《老、残疾、死亡保险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保障法津体系。

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俾斯麦在解释为何要工人建立社会保险时,直言不讳地说:“一个希望得到养老金的人,一般不会好斗,而且易于管理”。

一语道破天机。

德国颁布的三部法律,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调整劳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的效果,补称为“三部大法安天下”。

第四阶段: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席卷世界。

当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经济秩序,使经济复苏;解决居民的就业和生活安定等问题。

美国作为后起资本主义国家,在罗斯福当政时期,为了缓解失业,老年代等社会矛盾,1935年8月14日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案》。

罗斯福把它看做是其“新政”的基石,以此减少了社会冲突,稳定了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社会保险法案》中的立法原则、思想至今仍为各国推崇,它的颁布是世界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五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至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对生产关系作了部分调整。

加上技术革命的推动,资本主义国家赢得了长达20年的相对稳定,持续发展使社会
保障制度得到完善。

在英国,1942年11月经济学贝弗里奇主持制定了《社会保险和有关福利问题》研究计划,即贝弗里奇计划,提出了建立一个全社会性的国民保险制度,对每个公民提供下列七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即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补助、丧葬补贴,丧失生活来源补助,妇女福利、失业工人的救济等。

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险计划包括发下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全民性的保障;二是保障每个公民维持最基本生活需求原则;三是统一的原则,受保者按统一标准缴费,按统一标准领取津贴、救济等。

四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贝弗里奇设计的一整套社会保障思想和政策及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或“从胎儿到天堂”的福利政策对西方发达国家建立福利国家起到了积极作用。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20世纪7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的经济进入了滞胀阶段,社会保障陷入了困境,欧洲发生了“福利国家危机”,美国出现了“福利困境”日本惊呼21世纪年金制度将面临“崩溃”,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新的挑战。

当今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当代各项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已成为各国治国安邦的一种基本手段,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已经成为体现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志之一。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不断地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立法改变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

如对养老保险的改革,一方面严格控制社会统筹式养老金的给付对象和标准;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将个人帐户储存基金制的养老计划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法定强制执行计划,与国家的养老保险计划并行。

欧洲各国在养老保险体制方面所普遍采取的“三柱体系”,正是这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改革的典型代表。

在该体系中,第一柱是采用现收现付(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供养已退休的一代人)方式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第二柱则由雇员所在公司和雇员共同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雇员个人账户进行养老保险金积累;第三柱是实行商业性的个人自愿养老保险计划,政府对个人自愿养老保险基金的储蓄实行一定数量的免税政策。

由这三根支柱撑起养老保险体系。

第二,通过立法和严格执法措施,改变社会保障资金支出。

近些年来,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调整,是在原有的较高社会福利待遇基础上进行的。

由于高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支出过大,开始出现福利危机被迫进行调整,其主要措施是,削减社会公共福利开支,限制国家退休金发放数量,严格审查领取社会救济,减少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纠正社会福利全民享受的传统做法。

第三,通过立法改变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完善并增强社会保障的法津实施机制,使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经办和监督控制分开,确保社会保障活动有效、依法进行。

第四,通过立法调控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管理。

为了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并更好地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和运营管理采取新的措施。

例如,德国原来是利用保险法律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约
束的,但从1998年4月1日开始改由投资公司法进行调整。

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方面,各国法律规定不一,但都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比例的法定上限。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概念、实施范围、特点和意义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社会保障”一词系由英语“social security”翻译而来。

最早出现在美国1935年颁发的《社会保险法案》中。

第二次出现在新西兰1938年通过的一项法案中。

第三次出现在1941年战争期间,罗斯福、丘吉尔签订的《大西洋宪章》当中。

由于它简明概括而又确切地表达了全世界人民一种最深切、最广泛的愿望,所以1944年在美国召开的第二十六届国际劳工大会上所通过的《费城宣言》第六条中,使用“社会保障”来代替“社会保险”,自此之后,一直沿用至今。

我国社会保障工作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起来的,50年代的政府工作文件中开始使用“社会保障”这一名词概念。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经济发展状况,价值取向,历史、文化传统导向不同,“社会保障”概念有世界范围内仍没有统一定论。

(一)国际组织以及典型国家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
国际劳动工组织1942年出版的文献中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的保障。

它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在其失业时,给予资助并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国际劳工组织出版的《21世纪的社会保障展望》中阐述的社会保障定义是:“它的根本宗旨是使个人和家庭相信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会尽可能不因任何社会,经济上的不测事件而受影响”。

1948年12月联合国《人权宣言》曾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每个人为其自已家庭之健康与幸福,对于衣食住医及其必须社会服务实施应有适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而对于失业、疾病、残疾、寡居老年等情况下以及由与个人不可抗力遭遇到的生活危机,无法为生,有权力获得保障。

德国市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它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和强制自助性原则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理解为社会公平与安全。

所谓安全,是指必须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败的人不致遭受灭顶之灾,并能获得重新参与竞争的机会。

对于那种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社会应在生活上为其提供基本保障,使他们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而不致无法生存下去。

英国的福利以实现全民福利为目的。

受历史济贫事业影响,把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国家的经济保障。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117页中对社会保障界定为:“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在收入上所受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

这项计划包括社会保障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护收入计划”。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中有关词条认为:社会保障是对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旨在保护
个人免除因年老、疾病、残疾或失业而遭受损失的法规总称。

贝弗里奇认为,社会保障是指人民在失业、疾病、伤害、老年以及家主死亡,薪资中断时,社会应予以其生活经济的保障,并辅助其生育婚丧的意外费用的保障。

美国把社会保障视为安全网,《美国社会福利词典》认为:社会保障是对国民可能遭受的各种危险,如疾病、年老、失业等加以防护的安全网。

《美国的财政学》一书指出:社会保障是“政府提供抚恤金、残疾救济金、失业津贴以及各种其它现金转移性项目的统称。

日本学者森井利夫给社会保障下的定义是:在国民生活中出现收入中断或永久丧失时,国家为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定的综合性的措施和制度。

我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遭受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国家或社会出面来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和不断改善,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并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各国社会保障概念的比较
上述几个国家对社会保障的理解和解释虽各有不同,但在内涵中都包括了以下内容,只是程度上、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

其共同性质是: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并由它组织社会经济活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强制实行,但并不排斥社会成员直接的和他们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

2、社会保障是一种经常化的经济安全制度或收入安定的保障计划,以保持任何公民在收入中断或不能工作时,都能得到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费用。

基本生活费用的水平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要相适应。

在社会保障发展的不同阶段水平是不一致的。

为实现这种分配,必须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成社会保障基金,来进行分配使用。

3、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工作机会的人和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

4、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不致于陷入困境,并通过竞争,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

各种概念的区别
以上分析的每个概念都有其特点和侧重面,但是它们都包括了社会保障责任的主体、享受对象、资金来源、待遇标准及保障目的等几个方面。

个别在概念的使用上,将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与福利国家三者相提并论或任意替换。

实际上三者是有区别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但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在对象、范围、资金筹集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社会保障不等于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是有福利特性,但福利概念比起社会保障,其内涵更为丰富,但又有重大的区别。

通过几个典型国家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其内涵应该反映以下几点要求:即反映社会保障建立的责任主体、以立法强制实行、保障的对象、保障目标及资金的筹集方式及服务措施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为此,在界定社会保障概念的内涵时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含义:
1、举办社会保障事业的责任主体是国家。

第一,国家是代表统治阶段意志和利益,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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