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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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规格
(4)树立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遵从医疗护理相关法规,自觉将专业行为纳入法律和伦理允许 的范围内,具有运用相关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权益的意识。 (5)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跨学科合作的意识。 (6)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 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 (7)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批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 度。 (8)在应用各种护理技术时应充分考虑护理对象及家属权益,对于不能胜任或不能安全处理的 护理问题,应具有寻求上级护士帮助的意识。
护理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内容摘要
护理学,这是一门在普通高等学校中作为本科专业的学科。它属于护理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 年,并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它主要研究的领域包括基础医学、护理学以及预防保健等。在护理 学的领域内,学生可以进行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等多种实践和技能的培养。 护理学专业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以及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 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可以在各类医疗卫生和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 作,为社会和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这个专业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通过实践,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护理 工作的内涵和精髓,更好地掌握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等多方面的技能。 护理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也非常丰富,包括基础医学、护理学、预防保健等方面的课程。
内容摘要
在这些课程中,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被广泛应用,帮助学生深入浅出地理解复杂的概念和理论。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逐步掌握护理学的核心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 的基础。 总的来说,护理学专业是一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学科。它既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技能, 又需要学生在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升自己。它也是一门充满爱心和责任心的学科,需要学生具备 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和精神。通过这个专业的学习,学生可以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人类的健康和福祉做出贡献。
理论课程
发展标准:护理学院(系)应当积极开设旨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医学基础知识的创新性、整合性 课程。 医学基础课程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 理学(病理生理学和病理解剖学)、药理学、医学统计学或生物统计学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 整合课程。 3.护理学专业课程 基本标准:护理学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护理学专业课程及相应的实验教学和临床实践 教学。 发展标准:护理学院(系)应当积极开设旨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整体护理的整合性、 创新性课程。
理论课程
护理学专业课程包括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 理学、老年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研究等,以及包含这些 内容的整合课程和临床见习。 4.护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 基本标准:护理学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护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旨在培养学 生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职业精神和态度。 发展标准:护理学院(系)应当积极开设旨在培养科学创新的精神和能力的整合性、创新性课程, 以适应护理学发展和现代卫生保健服务的需求。 护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包括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学、人际沟通和礼 仪等,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培养规格
(2)具有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护理评估、制订护理计划及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 (3)掌握基础护理技术、急救护理技术、专科护理基本技术和具有配合实施常用诊疗技术的能 力。 (4)具有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能力。 (5)具有配合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的初步能力。 (6)具有从事社区护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种环境中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一致 的健康保健服务。 (7)具有初步运用批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的能力,以保证安全有效的专业实践。
发展历程
发展历程
19世纪中期,美国的南丁格尔创建了护理专业,很快地传播到欧美各国。 1888年,福州建立第一所护士学校。 建国初期,中国各地的医院办校先后改为独立护士学校,不再附属于医院。 1954年,开始按照苏联模式办学,护理专业改为单一层次的中等专业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 1970年以后,由于工作需要,部分医院开始自办护士班。 1978年以后,中国各地陆续地恢复护士学校,或中等卫生学校。 1983年9月,天津医学院创办第一个五年制大学本科护理专业。 1984年1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在津召开带有现场会议性质的全国高级护理教育座谈会,确定 在医药院校设置护理学本科专业。
课程体系
理论课程
总体框架
实践教学
总体框架
1.基本标准 (1)护理学院(系)必须依据医学模式的转变、卫生保健服务的需要和护理学科的发展,制订 符合学院实际的课程计划。 (2)课程计划必须明确课程目标、课程设置模式及基本要求,制订课程计划需教师、学生及相 关领域专家的参与和理解。 (3)课程计划必须体现重视基础、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 (4)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比例可根据学 校情况确定。实践教学体系必须包括实验教学、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
01 设置背景
03 培养目标 05 课程体系
目录
02 发展历程 04 培养规格 06 教学条件
07 培养模式
09 发展前景Biblioteka 目录08 数据统计
设置背景
设置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学科学有了飞跃地发展,诊疗手段的现代化,以及医学分科越来越细, 护理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发生了变化,护理工作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更新了。例如:重症监护、 器官移植术后护理、胎心监护、康复护理、老年护理、预防保健等。新的发展形势,对护理工作 提出了高标准的新要求。中国护理队伍的现状,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新形势的需要。 护理无论是作为一个学科门类,还是作为一个医疗卫生行业,它都不仅需要大量中、初级专业技 术人员,也需要一定数量的高级专门人才,从事护理专业的教学、研究和临床实际工作。设置护 理学专业,发展护理学在本科层次上的专业教育,是完善中国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医疗卫生事业 技术结构所必需的。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设备资源
教学经费 质量保障
教师队伍
聘任政策 1.基本标准: (1)护理学院(系)必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适当数 量的专任教师及适当比例的兼职教师,专任教师比例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2/3,保证教师队伍结构 合理,满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 (2)护理学院(系)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职责并严格履行。被聘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专业信念及与其职称等级相称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 务。 (3)护理学院(系)必须定期对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检查。
培养规格
(9)初步形成成本效益观念,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低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 健康水平的意识。 2.知识目标 (1)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2)掌握护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人体的正常结构、功能,人的心理状态及其发展变化。 (4)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护理对象的护理知识。 (5)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知识。 (6)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知识。
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
1.学制:4年。 2.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思想道德与职业态度目标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对护理学科有正确的认识,对其发展 具有责任感,初步形成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己任的专业价值观。 (2)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和权利,平等、博爱,体现人道 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护理对象的健康服务的专业精神。 (3)具有科学精神、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职业行为。
教师队伍
(4)护理学院(系)必须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积极为教师 提供专业发展条件。 (5)护理学院(系)必须制定确保护理学专任教师不脱离临床实践的机制。 2.发展标准: 护理学院(系)应当建立教师发展机制,能有效地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 1.基本标准: (1)护理学院(系)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护理教育和教育改革的决策、教学计划制订等管理的 制度,并有效落实。
教师队伍
2.发展标准: (1)护理学院(系)应当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引进和聘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应当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1.基本标准: (1)护理学院(系)必须有明确的教师政策并能有效执行,保证教师的合法权利,保证教师有 效地履行职责。 (2)护理学院(系)必须保证教学、科研、服务职能的平衡,支持有价值的学术活动,确保人 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3)护理学院(系)必须建立教师直接参与教育计划制订和教育管理决策的机制。
培养规格
(8)具有初步从事临床教学的能力。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获取和利用护理学专业 信息,研究护理问题的基本技能。 (10)具有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护理学文献和简单交流的能力。 (11)具有自主学习和创新发展的基本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健康保健需求。
总体框架
2.发展标准: (1)护理学院(系)应当积极开展课程改革研究,合理整合课程内容,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 化。 (2)课程计划应当体现本学院(系)的特色或优势。
理论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护理学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合理的公共基础课程,为学生学习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 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奠定基础。 公共基础课程通常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计算机、外语、政治、哲学、法律、体育、军事理论等, 以及包含这些内容的整合课程。 2.医学基础课程 基本标准:护理学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必要的医学基础课程,为学生学习护理学专业 课程打下基础。
发展历程
2012年9月,教育部将新的护理学(专业代码)专业取代旧的护理学(专业代码)专业。 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护理学专业为医学 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属于护理学类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比较系统地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基本 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能在各类医疗卫生、 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专业人才。
实践教学
基本标准:护理学院(系)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制订实习计划和标准,使学生早期、持续接触临床; 安排不少于40周的毕业实习,确保学生获得足够的护理学实践技能。 发展标准:护理学院(系)应当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加强学生的创新能力教育,提高教 学质量。 实习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监护室、精神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护理学实践技能包括护理学基本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常用诊疗技术的配合、健康评估技术、常 见病与多发病的病情观察;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急危重症的抢救配合、常见慢性病的预 防及康复护理等;具有批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与沟通能力、健康教育能力和护理对象管理能力 等。
培养规格
(7)熟悉影响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其评估和干预方法。 (8)熟悉不同护理对象的基本心理需要及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 (9)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的 有关知识。 (10)了解中国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11)了解中国传统医学的基础知识及护理的基本方法。 (12)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 3.技能目标 (1)具有在护理专业实践中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