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以下行政处罚条款:
一、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其造成的后果程度作出相应处罚。

对于轻微的安全事故,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万元;对于一般事故,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
要求其停工整顿;对于重大事故,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并要求其停产整顿,并断供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根据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进行罚款。

同时,责令单位更换相关负责人,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附加其他限制性措施。

三、对于招聘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证书或技术资格的从业人员的单位,要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对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不同程度,对其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对于建设用地相关资格证书、建筑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全的,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限期补齐相关手续;对于违法建设
行为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并责令停建。

五、对于故意隐瞒、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提供虚假材料
的单位或个人,要严厉处罚,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对于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工作失职、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秘密,要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七、对于检查、监督单位或个人如因故意失职、渎职致使安全事故发生或者安全事故后事故处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八、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履行执法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并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九、行政处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对罚款行为要如实记录,并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法的行政处罚条款,为保障社会安全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法律手段。

希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相关监管部门等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