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伊”是如何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伊”是如何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
“伊”字最初多用于口语,且只是个指示词,但在中古及近代汉语中,“伊”主要被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古文献中也出现了相当数量用“伊”的实例。

我们认为,“伊”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应该是语言发展的渐变性使然。

标签:伊指示词第三人称代词
学术界普遍认为,先秦没有特有的第三人称代词,“古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之’‘其’都是由指示代词发展演变而来的。

”“伊”字最初多用于口语,但在中古及近代汉语中,“伊”主要被用作第三人称代词。

“伊”究竟是如何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呢?这个问题至今在学术界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

本文试图通过有关“伊”的语料分析来对此作些探讨。

一、上古时期文献资料显示,“伊”字是有所称代的
“伊”的本义指人。

《说文解字》:“伊,殷圣人阿衡,尹治天下者。

从人,从尹。

”上古时期,“伊”还只是个指示词,但已经开始在人称方面得到使用,即指“管事的,为人倚重的人”。

由于“伊”在上古时期始终活跃在汉语口语当中,故不为经籍传注和先秦诸子文章所重视。

因此,要想找到“伊”字原始含义,还得从“伊”的甲骨文写法谈起。

我们从“伊”的甲骨文写法(“伊”在甲骨文里写作左边一个侧身站立的人,右边是一只稍稍举起的手)可以看出,伊从人从尹会意。

“尹”《说文解字》释为:“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

”正因为此种解释,我们才认为“伊”是指“管事的,为人倚重的人”。

但从“伊”的字形结构来看,还有一种解释:伊,从人尹声,形声。

虽然两种解释有相左之处,但均可表明“伊”的本义是指人。

即“伊”在上古是个指示词。

据学者考证,先秦古籍当中大概只有《诗经》能较全面地反映“伊”的本来面目。

如:
《诗经·小雅·小旻》“我视谋犹,伊于胡底”中的“伊”指代第三者事物,与“我”相对应;该句大概可理解为“我看那些政治措施,它将发展成为怎么个样子。


《诗经·豳·东山》“伊可怀也”,意即它多么令人怀念啊。

“伊”指代征人的家室。

《诗经·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伊谁云憎”,其中“伊”显然是指代上帝,即可理解为“他”。

通过对上述三例中“伊”的分析发现,上古时期“伊”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第三人称代词,但很显然,“伊”是有所称代的,其称代对象可以通过联系上下文得到答案。

也就是说,“上古汉语里(第三人称)只用名词来复说上文”。

二、南北朝至隋唐年间,“伊”字普遍被用作第三人称代词
汉代经学家解经时喜欢在经书典籍上兜圈子,没有跟实际口语联系起来,他们“只用‘雅言’,忽视‘俗言’”,于是出现了对“伊”字解释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小雅·何人斯》中《孔疏》云:“‘伊’字,《毛》皆为维,《郑》皆维是,则此亦当以此为异”。

即郑玄将“伊”解释为判断词。

“而反映在《诗经》中的‘伊’的判断词用法可能是由前代古老的指称词转化而来的;称代词的用法则往往是普通名词,比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里的‘人’显然是称代第三者了。

”既然判断词可以由前代指称词转化而来,那么上古称代词转化为第三人称代词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尤其是在没有专司第三人称代词的上古时期。

高名凯先生曾经也明确指出:“汉语的第三身代词,多半都是从别的语法成分变来的。

古书中所有许多当作第三身代词用的,其本身往往是另外的东西。


虽然“‘伊’字在先秦是个指示词,如‘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秦风·蒹葭》)。

(但)在魏晋之际,正当‘他’字开始向三身代词方面发展的时候,‘伊’字已经是个盛行的代词。

”据南北朝时期的文献资料反映,“伊”在南北朝时期已经普遍被用作真正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了。

如:《世说新语》当中有“伊”字19处,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有18处,只有一处是用作专有名词“伊尹”的。

现略举几例如下:
“伊必能克蜀。

”(《世说新语·识鉴》)
“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我顾伊。

”(《世说新语·方正》)
“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世说新语·汰侈》)
“使伊去必能克定西楚。

”(《世说新语·雅量》)
“勿学汝兄,汝兄自不如伊。

”(《世说新语·品藻》)
“伊”字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并在书面语中出现的情况一直沿续到隋唐年间。

隋唐时“伊”字仍常见应用的例子有:
我为伊索得元家女。

(《隋书》)
三十六峰犹不见,况伊如燕这身材。

(《才调集》)
待伊朱解回归日,扣(口)马行头卖仆身。

(《季布》)
山僧此间,不论僧俗,但有来者,尽识得伊。

(唐·义玄《临济录》)
五代宋人词中也尤其常见。

例如:
片红休扫尽从伊。

(李煜《喜迁莺》)
上马出门时,金鞭莫与伊。

(尹鹗《菩萨蛮》)
擎作女真冠,试伊娇面看。

(晏殊《菩萨蛮》)
深浅花枝相并时,花枝难似伊。

(《六一词》)
占取艳阳天,且教伊少年。

(《小山词》)
笑谑从伊情意恁。

(《东坡乐府》)
有分看伊,无分共伊宿。

(《山谷词》)
这些“伊”字只是词家的一种传统,在当时的口语里至多是局限在一个方言区域。

这种范围的局限在现代吴语里还可以见到,“伊”在上海、浦东、宝山、昆山、吴江、嘉兴、绍兴等方言区里至今还保留着,皆音i。

三、“伊”字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原因
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八百多年的时间里,“伊”字缓慢地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并从诸子眼里不登大雅之堂的尴尬境地转移到书面语当中,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笔者看来,这可能就是语言发展渐变性的特点使然,“之”“其”在古汉语中充当第三人称代词曾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而长期活跃在口语当中的“伊”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所需时间更长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前文已经提到过,高名凯先生很早就说过,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基本上都是从其它的语法成分发展而来的。

例如:“彼”字、“伊”字、“渠”字等,都是属远近指指代词,本来并不是人称代词,然而因为“指示”和“第三者”有相通处,后来就拿来当作第三身代词用。

我们还可以在古书中看到它们的本来面目,即作远近指指示词用的“伊”字有: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秦风·蒹葭》)
伊谁云憎。

(《诗经·小雅·正月》)
伊年暮春,将瘗后土礼灵祗。

(《汉书·杨雄传》)
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上古第三人称是不用于主语的。

但“伊”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定语等各种句法成分,比如说:
“伊必能克蜀。

”(《世说新语·识鉴》)中的“伊”用作单数,充当主语;
“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我顾伊。

” (《世说新语·方正》)中的“伊”充当宾语;
“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世说新语·汰侈》)中的“伊”充当的是定语。

也就是说,经过近八百年的发展,“伊”字由最初的指示词用法逐渐变得灵活多样,并在第三人称代词方面占得一席之地。

但由于“伊”的特殊地位,它的用法一直处在发展变化当中。

从六朝到宋元年间,“伊”主要被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直到南宋时期,“伊”字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就不常见了,但“伊”除了继续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之外其用法还有所扩大,可以转代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

“伊”继续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例子有柳永的《凤栖梧》“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转指第一人称的如柳永《两统心》“那人人,昨夜分明,许伊偕老”。

但在今天的吴、闽、粤语当中,“伊”还是被用作第三人称代词。

笔者在文中虽然简单地将“伊”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原因归结为语言发展的渐变性使然,但随着“伊”字的进一步研究,“伊”的用法还将会有更进一步发展的余地。

参考文献:
[1]曹翠云.汉、苗、瑶语第三人称代词的来源[J].民族语文,1988,
(5).
[2]郭启熹.“伊”考[J].龙岩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3).
[3]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4]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5.
[5]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上海:开明书店,1948.
(程含林湖南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4100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