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财务舞弊研究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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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财务舞弊的成果及其丰富,要将如此丰富的的理论进行系统性归纳的困难极大,特别是在进行归纳分析时,需要专业的文献归纳能力。
本文仅仅从国内外研究成果将与本文最相关的理论进行主要综述,而略微相关的研究成果,本文择尽可能科学的概述。
具体而言,本章节文献综述分为三个小节。
第一节是对相关理论的概述。
第二节和第三节分别是对与本文研究相关的理论分别从国内研究、国外研究以及小结三个层次展开。
1.1 概述
本节将从财务舞弊的概念和财务舞弊理论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概述。
1.1.1 财务舞弊的概念
在研究公司舞弊问题时,国内外研究中和实际中经常出现财务舞弊(financial fraud)、财务报表舞弊(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和欺诈性财务报告(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三种表述方式。
这三种表述方式有典型的应用。
其中 Beasley ( 1999)研究董事会构成和财务报表舞弊关系时使用了财务报表舞弊的概念,而欺诈性财务报告是国际审计标准( ISA )(AI240 )规定的舞弊概念,与我国 2001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8 号——错误与舞弊》规定的舞弊概念非常相似。
纵观国内外研究文献,发现还有财务舞弊概念与之接近的概念表述。
财务舞弊在文献中使用的概念,比前两个外延更广,有时指的是财务报表舞弊,有时不限定于财务报表,指通过欺骗等违法手段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行为,是一个通用的概念。
而财务报表舞弊与欺诈性财务报告两者在使用意义上基本一致,都是针对具体的财务报表而言。
中国,美国,国际上与此相关的准则对舞弊都有个自的界定。
表2-1 就中
国、美国、国际就关于财务舞弊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部分列举。
表2-1
区准则条例或颁布机构规定的具体内容
域
中《独立审计具体准则规定了舞弊的定义是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
国第 8 号——错误与舞为,同时列举舞弊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伪造变造记录弊》或凭证;二、侵占资产;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四、
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规定舞弊的概念是组织内、外人员用欺骗等违法手段,损害
第 6 号——舞弊的预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利益的行为。
防、检查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准规定舞弊的概念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
则第 114 号——财务报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部分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表审计中队舞弊的考
虑》
美《审计准则第82 号》将舞弊规定为“为了得到他人的信任、故意歪曲事实真相,
国(SAS No.82 )并且明知是违法的或者是错误的行为,舞弊者因此行为得到
收益,而第三方却因此行为遭受损失” 。
《审计准则第99 号》没有为舞弊下具体的定义,但是强调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
(SAS No.99 )管理人员诈骗、盗用财产、管理人员蓄意虚报。
美国会计师协会(A ICPA )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司或企业故意错报和遗漏重大事项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即进行欺诈性的财务报,又称管理欺诈( management fraud)
国国际审计标准(ISA )将舞弊规定为欺诈性财务报告,是管理层、员工或第三方有
际(AI240 )意识的行为,这种行为导致财务报表的误报,它可以包括操
纵、篡改或改变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消除交易事
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
由以上列表可以看出,我国准则中财务舞弊的概念和内容与国际准则相似度高,而且规定得更具体,在对财务舞弊进行判断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1.1.2 财务舞弊理论研究方法
在财务舞弊理论的研究领域对财务舞弊的研究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文章从财务舞弊的两种大类的研究方法进行概述,这两种大类的研究方法分别为规范性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首先是规范性理论研究。
国际上主要有四种规范性研究理论。
第一种规范性研究理论是二因素理论,又称作冰山理论,该理论将导致舞弊行为的因素分成
两大类,并将这两大类因素形象地比喻成冰山,将导致舞弊行为的看得见的原因比作冰上在
海面上的部分,而将导致舞弊行为的看不见得原因比作看不见得深深埋在海底的部分。
这种理侧重强调表面上看得见得的因素,不一定是主要的,或者说作用性最大的因素,有时候深深埋在冰山以下的因素,不可见得,不可知的,不可感的,才是最大的危险,这种危险可能
在措不及防的时候就以某种意想不到的方式产生作用,有时候甚至在作用产生了,危害已经
形成后还识别不出这个潜在在海底的危险因子。
第二种规范性研究理论称为三角理论,它因将人的贪污雇主的资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而得名。
这三个条件分别是异常需要,这种异常需要包括想象的和实际的异常需要,然后是机会和合乎情理的条件。
这一理论最先由劳伦斯提出,后来这一理论发展成压力、借口和机会三个要素共同影响舞弊行为的产生。
这里的压力因素包括经济压力、恶癖压力、工作压力和其他压力。
而导致机会的产生有内部控制的薄弱,信息不对称,惩罚缺乏效力,工作质量无法检验,审计制度不健全等。
借口是舞弊实施的行为人为自己证名的理由,常见的借口有,别人都这么做,我没有理由不这么做,既然情况已经这么糟糕了,应该不会更糟糕下去了,我本来就应该得到这些的,我的行为不是从自身的私利上考虑的等。
第三种规范性研究理论称为四因素(GONE )理论,该种理论是规范性理论研究中最流行的
理论,它将舞产生的原因归纳为四个因素,这四个因素分别为贪婪因素(Greed)、机会因素(O pportunity )、需要因素( Need)、暴露因素( Exposure )
这种理论从舞弊行为个人的角度考虑,如果一个人要实行舞弊,他会怎么行事。
他应
该是贪婪的,对自己的欲望不加限制,在有机会时,是不会克制的,当然如果有条件限制他,
他会考虑到为了自己的欲望,利用了机会获得后而使自己暴露在可能受处罚的境况中,这种状况比起欲望的满足来说值不值得,但如果他因为贪婪以外的需要而导致非要舞弊行为时,
他也许就不那么再乎将自己暴露在被发现的风险中了。
第四种规范性研究理论是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这种理论是四因素理论发展而来的,它
所划分成为的以般风险因子和个被风险因子是对四因子理论的各种因素的不同角度的归纳,
将死因子理论的四种因素分别化归到组织和个人方面,以四因素理论框架进行有侧重有强盗
的区别分析。
关于财务舞弊研究的第二种方法是实证研究,也称为经验研究。
近年来,涌现了大量通过实证来研究财务舞弊的研究成果。
由于财务舞弊识别和预警机制的重大意义,以财务舞弊识别为对象的研究越来越多样化。
而国外的发展较于国内的发展丰富,使用的分析方法也更加多
样化,特别在财务舞弊与计算机技术的结合上,出现了各种模型,极大的提高财务舞弊识别
模型的判别效果。
本文将财务舞弊的经验研究的主要方法归纳为实证识别模型和实证分析模
型如下表2-2 所示。
表 2-2
实证识别模Logistic 财务舞弊判别模型
BP 神经网络财务舞弊判别模型
人工神经网络ANN (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s )财务舞弊判别模型
通过概率分析法建立Probit 回归识别模型
用序数回归UTADIS 模型进行舞弊识别检验
模型神经网络财务舞弊识别模型
决策树数据挖掘分类技术识别财务报表舞弊
贝叶斯网络数据挖掘分类技术识别财务报表舞弊
利用静态分析法、趋势分析法进行会计报表识别方法
利用数据分组处理方法 GMDH (Group Method of Data Handling )识别财务舞弊
实证分析模型探索概率神经网络PNNs 构建欺诈财务报告识别模型
问卷调查法
扩展的定性响应模型对财务舞弊的实证研究
基于经济学中博弈论对财务舞弊的实证研究
基于心理学中认知学派ABC 理论研究财务舞弊的实证研究
基于冰山理论,三角理论理论四因素理论对财务舞弊的实证研究
基于社会心理学理性行为学(planned action)理论对财务舞弊实证研究
1.2 财务舞弊与公司治理
影响财务报表舞弊的因素有很多。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处的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就是企业所处的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外部治理环境,国内外研究集中在企业的政治关系,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类型,外部审计环境,法律环境,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发展状况。
内部治理环境,主要指公司治理。
现代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本节主述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和财务报表舞弊的研究成果。
1.2.1 国外研究
无论是现代公司成立的现实状况,还是与此相关的研究,国外都早于国内。
早在Allen 和 Panian 研究发现管理人员任期和管理层权利显著正相关。
FAMA
1982 年,和Jensen1983 年
得研究发现董事会是监管最高管理层最高级的内部控制机制。
他们认为外部董事有履行监管责任的激励,而不会和管理层勾结侵害公司利益。
同时他们也论证了董事会中有独立董事,
可以提高董事会监督公司高层的效力。
J.Forker 在 1992 年的研究发现了非执行董事能够有效(no-executive directors)对董事进行监
控,从而使董事会对投资者利益的代表度更高,更能够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c ompetiveness)Jensen 1993年、 Boyd 1984 年得研究成果表明两职合一,即董事兼职总经
理的的情况会影响董事会的有效性和效率。
Cobb 和 Gordon 在 1993 年以 1981 至 1990 年年间 48 家财务报告舞弊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审计会员会成员的独立性(以是否在公司任职
来衡量)和任职年限的增长,可以降低财务报表舞弊性的概率。
根据 FAMA 和 Jensen1 983 年得出的理论, Beasley 在 1996 年进行了实证经验研究,他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对75 个舞弊样本公司和75 个非舞弊样本公司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
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报表舞弊的显著关系。
而内审委员会的显著性不强,还考察了外部董事
持股比例,外部董事任期,以及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的外部董事人数这些特征业和财务报
表舞弊有显著关系,自 Beasley 的实证研究后,基于他的研究方法,国内外学者都做了更加深
入地探索。
在公司内部治理为焦点的研究方面,Dechow 1996 年的研究发现公司治理结构如果较弱,
公司舞弊的可能性大。
同时Dunn 在 2004 年以及Abbott在2000年得出的研究结果都支持Dechow 的结论。
而 B.Heiman-Hoffman et al. 在 1996 年构建的著名的财务报表舞弊公司的舞
弊信号体系——红旗信号(red flags )体系中,对财务舞弊的识别实践具有重大意义,而他
所提出的舞弊信号其中的第七条信号就是公司管理的内部系统非常薄弱,说明公司内部系统与财务
舞弊具有相关关系。
在Berge Ofek 和 Yermack 于 1997 年对总经理的任期时间长短与其控制公司内部监督管理机构的
可能性的关系进行研究中,研究结果发现总经理任期越长,他就越可能控制内部的监督管理机
制。
Shleifer 和 Vishn 在 1997 年,对股权集中程度和股权分散的“搭便车”关系进
行了研究。
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就更加可以避免股权分散的“搭便车”
现象,从而提高财务报表的披露质量。
Susan Lynn Parker 于 1997 年运用博弈的理论研究了审计
独立委员会的独立性( independence)和活力( activity )与财务报告质量的关系进行研
究,他们从研究中推出了独立且具有活力的审计委员与财务报告的稳定型呈正相关。
1998 年Weisbach 对总经理的任期长短和董事会的独立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他从研究中的得出了
总经理的任期越长,董事也就越不独立。
在研究股权结构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方面,Schadewitz 和 Blevins 具体研究了控股股
东的相对控股地位和信息质量披露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当控股股东的相对控股地位越大时,
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越低。
而仍然是在股权结构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方面,La Porta 等人在 1999 年研究了控股股东和小股东利益不完全一致的现象,并且发现,当小股东和控
股的股东利益并不一致时,控股股东将可能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优势以及他所处的地位优势
与公司的管理层勾结在一起,在对财务报表披露时,经常会选择性的披露,从而损害其他小
投资者得利益。
而在研究独立非执行董事与财务报表披露质量的关系时,P. Chen 和 B .Jaggi 于 2000 年的
研究发现,独立非执行董事(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IND )占董事会的比重与财务
披露的全面性( comprehensive)正相关,即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的比重越大,财务
报表信息披露得越全面。
不同行业的财务舞弊情形不同,在此方面,Beasley. et al.2002 年的研究中选择了 1987 至 1997 年间 200 家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通过他的研究发现,不同行业有着不同的舞弊技术和方法。
震惊世界的安然事件,其公司在破产之前早早就有了内部控制薄弱的征兆,而 J.A.Byrne et al 于 2002 年对此就做了研究,研究发现安然公司的董事会完全无效,根本无力进行监督和控制。
西方对财务舞弊理论研究较之东方成熟许多,但东方的研究也有相当的程度。
如Fan 和T. J Wong 在2002 年对东亚国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研究的结果表明了股权集中度和财务报
表信息质量存在负相关系,股权越集中,财务报表质量就越差。
而Kim 和Yi 与2003 年研究了外来投资者对公司的资本投入和信息披露程度之间有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个角度比较新颖。
Sam 和 Han 于 2005 年研究了管理层持股、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信息质量披露的关系,
并且根据研究结果认为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信息披露质量越低,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信息披露质量也越高。
1.2.2 国内研究
国内研究虽然起步晚,但研究成果也颇为丰富。
早于 1999 年,张维迎就根据我国特殊的体制,对我国我国企业进行了研究。
研究发现由于
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个人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人——官员,往往由于缺乏剩余索取权而缺
乏激励,因此他们往往不能积极发挥监督功能。
林长泉于2000 年也对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上
市过程中所有者缺位,多重委托代理结构的特殊国情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由于我国国有企
业改制上市不彻底原因,从而导致了利润操纵行为。
黄世忠于2003 年对在美国财务丑闻七
大原因的研究中,发现了公司治理因素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2003 年,刘立国通过研究发现,舞弊公司具有行业集中性。
具体而言,在我国,舞弊公司
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同时他的研究发现,公司股权结构差异以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具有是否
是国资委的差异,以及公司有些董事会特征差异,如执行董事的比例,独立董事的比例等,
这些差异是舞弊公司和舞弊公司的重要显征。
蔡宁、梁丽珍于 2003 年在研究公司的规模,公司的配股活动与财务舞弊的关系时,发现了越是配股,公司就越可能发生舞弊。
而他们的研究还发现了
股权集中程度和财务舞弊正相关。
黄彤在 2003 年研究了监事会、董事制度特
征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根据他的研究成果,监事会健全、规模以及独立董事比例等许多
公司治理变量和会计质量正相关。
唐清泉于2005 年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发现,只要
是控股的第一大股东,无论其持股的比例有多少,都会将利润从公司转到手中。
在类似的研究中,杨忠莲等人在2006 年的研究发现,比起非财务舞弊公司,舞弊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
的比例较小。
而杨薇于2010 年在构建公司舞弊的识别模型时,发现了公司治理结构变量在
常规水平上并不显著,模型的解释能力弱。
1.2.3 本节小结
从国内外对财务舞弊和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成果来看,在研究公司财务舞弊的问题上,公司治理结构一直都是研究的焦点。
而从董事会特征,股东持股情况来考察的研究成果最多,结果也都比较一致。
我国因为体制原因,在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时,学者研究了我国国有企业多
重代理和激励失效等特殊的公司治理问题,在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时,通常会考虑到
国有控股,国有股比例、国有企业代理成本等特殊问题。
1.3 市场反应和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和其他的相关的重要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的重要参考标准。
因此,对于对于上市公司披露,投资者也就特别关注,如果上
市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财务报表舞弊的问题受到相关的监管机构惩罚,证券市
场会将这一消息最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
自然而然,在研究上市公司公司舞弊的问题上,市场反应有多快,市场反应程度有多大,也就
成了专家学者们关注的问题。
在研究财务舞弊问题时的过程中,必不可免要研究公司的违规的市场反应,市场时如何对处罚反应时,国内也有许多研究,但结论并
不十分一致。
上市公司会根据投资者对自身不利或有力消息进行反应,这又涉及到上市公司是否会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向投资者释放良好的信号,虽然国内文献并没有在这一方面有祥尽的阐释,但研究过程中,有的也会对上市公司的反应考虑进来,发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的改善。
1.3.4 国外研究
最先研究市场反应时,并不和财务舞弊相关。
Debondt 和 Thaler在1895年通过心理测试的方法第一次研究证券市场的过度反应问题。
研究发现,多数人对重大的事件和没有预期到的事件存在过度反应。
Dale 和 Edward 2002 的研究表明,违规上市公司因为违规所得到的收益无法弥补违规被揭露
后受处罚损失,这个结论对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作了说明。
Farber 和 Richardson 在 2005 年研究了报表重述(restatement)声明后,公司治理情况的
变化。
研究结果是报表重塑声明后的企业确实会改善公司治理,但是公司舞弊揭露后三年,
财务分析专家对公司治理改变的相信程度仍然不高。
根据DeFond 和Jiambalvo 2005 年对报表重述和审计委员会关系的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报表重述后的公司更不可能有审计委员会。
根据Bhagat 和 Black 2002 年、 Hermalin 和Weisbach 1991 的研究。
在报表重述后,企业确实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Agrawal 和Chadha 在2005 年、 Vance 于1964 年、 Baysinger、Butler 在2005 年、 Weisbach 在1991 年均发现财务报表重述和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外部董事的比例等)并没有显著关系。
Mohammad J.Abdolmohammadi 等于 2010 年研究发现,财务舞弊公司比起控制样本公司更可能增加董事
会的年选举,而且也更会明显地改变外部审计。
1.3.5 国内研究
沈艺峰和吴世农在1999 年,用 DeBondt和Thaler方法,研究了我国证券市场反应是否过
度,研究的结果表明我国证劵市场是有效市场。
伍利娜和高强在2002 年采用超额收益法对
1999-2000 年我国沪深两市处罚公告的市场反应进行研究,他们研究的结论是拒绝了超额收
益小于 0 的假设。
说明市场的反应似乎并不是那么消极。
朱伟骅在2003 年以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得出了几个主要的结论。
首先当公司受公开
谴责后,其公司的股票价格显著性下降。
用累计超常收益率(CAR )来和衡量和表示的市
场反应和公开谴责的处罚方式相关性不明显,除了一年的数据,其他的数据都未经过0.2 的
显著性水平,以再次平均超额收益率(AAR )表示与衡量的市场反应与公开谴责的处罚方
式的关系并不显著。
而且在1999-2002受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家数是递增的,部分公司甚至
还屡次受罚,说明公开谴责的处罚手段威慑力不明显。
胡延平于 2004 年和陈超也于 2004 年对违规披露而受到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处罚的实际效
果进了行研究,根据他们的研究结论,处罚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程度,处罚力度是否够大
是影响市场反应程度的因素。
陈国进等在 2005 年的研究表明,惩罚公告的影响将会完全被市场吸收,他们的研究结果与
沈艺峰和吴世农的接受市场有效性的结论一致。
张宗飞等人在2007 年的研究发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和公司绩效的问题。
他们
的研究结果发现,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公司,传统的财务绩效(ROA , ROE 和 Turnover 指
标均高于信息质量较差的公司,而且信息质量披露越高,公司的绩效越高。
同时也发现信息
质量披露高的公司,其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表现也要优于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公司。
蔡志岳于2007 年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市场反应中,发现投资者对公开批
评的处罚方式几乎不作任何反应,但投资者对公开谴责的处罚方式反应强烈,与之前的研究
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肯定了公开谴责处罚方式的有效性和威慑性。
杨忠莲、谢香兵于2008 年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后得经济后果。
他们的研究发
现,在监管机构发布舞弊公告后,舞弊公司的股价有较大程度的波动,可以从市场上观察到
明显的负反应,与此同时,他们也发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舞弊手段的反应似乎并无差别。
杨玉凤、曹琼、吴晓明于2008 年用超额收益(AR )法,选取2002 至 2006 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我国 A 股市场的数据进行研究。
他们的研究发现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和非违规公
司的市场反应存在显著差异,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累积超额收益率在违规公告前后较短的时
窗内明显呈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