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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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工伤快报: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亡)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电话或书面快报市劳动保障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2.工伤治疗:职工发生工伤应就近抢救治疗,须转诊转院
治疗的,必须由院方提出意见,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3.待遇申报:
•报销工伤医疗待遇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单位应在职工医疗终结30日内填报《合肥市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工伤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劳动能力鉴定费原始发票及委托书、辅助器具配置清单和发票等材料。

•报销伤残补偿待遇应由单位填报《合肥市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

•报销工亡补偿待遇应由单位填报《合肥市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工亡认定书,符合供养条件的,须提供供养直系亲属证明等材料。

•以上待遇兼有第三者侵权所致的,还须提供民事赔偿等材料。

1.待遇支付:每月22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
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

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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