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融资居间服务协议书(202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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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融资居间服务协议书
1. 协议背景
2. 协议内容
2.1 居间方的权责:
2.1.1
居间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为投资方提供私募基金融资居间服务并确保履行适当的尽调、风控、信息披露和合规义务。
2.1.2
居间方应向投资方提供有关私募基金的风险提示,并在投资方进行投资前,明确告知投资方相关风险,并告知投资方向专业机构咨询,了解投资的可能风险和收益。
2.1.3
居间方应当按照投资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私募基金融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并确保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1.4
居间方应当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协助投资方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交涉和沟通,并为投资方提供相应的投诉渠道。
2.2 投资方的权责:
2.2.1
投资方应当根据居间方提供的风险提示,认真评估和判断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2.2
投资方应当配合居间方进行尽调和风险评估,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信息。
2.2.3
投资方应当按照居间方的要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支付相应的居间费用。
2.2.4
投资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给居间方的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 费用支付
3.1 居间费用
3.1.1
投资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
3.1.2
居间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当在签订协议时确定,并载入协议附件。
3.2 其他费用
除居间费用外,若在融资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双方应按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
4. 保密义务
双方应当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5. 争议解决
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6.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6.2
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本协议不可撤销,不可修改,不可解除。
6.3
若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合法代表签字确认。
7.2
本协议签署的件、复印件、电子件等形式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意,并取代所有先前的口头或书面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