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海伦西路-海伦路(宝山路-四平路)拓宽工程(一期)行业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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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海伦西路-海伦路(宝山路-四平路)拓宽工程(一期)行业意见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9.12.03
•【字号】沪水务〔2019〕1309号
•【施行日期】2019.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海伦西路-海伦路(宝山路-四平路)拓宽
工程(一期)行业意见的复函
沪水务〔2019〕1309号
虹口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海伦西路-海伦路(宝山路-四平路)拓宽工程(一期)意见征询的函》(虹建委函〔2019〕7号)收悉。
经研究,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排水工程
(一)关于设计标准
海伦西路-海伦路(宝山路-四平路)拓宽工程一期实施范围为海伦西路(宝山路-邢家桥北路),属于溧阳排水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雨水排水采用强排模式。
溧阳排水系统拟通过与虹镇、曲阳排水系统联合提标的方式实现雨水排水5年一遇的规划标准。
本工程综合污水量指标采用315升/人·日,综合径流系数取0.5,地下水渗入量取日均旱流污水量的10%。
(二)关于排水设计方案
1.原则同意工程排水设计方案,即海伦西路(宝山路-横浜泵站)现状DN2400合流管道保留利用;海伦西路(横浜泵站-四川北路)部分现状合流管道改建至DN1200,自东向西接入下游现状DN1200合流管道;海伦西路(四川北路-邢家桥北路)现状合流管道改建至DN1200,自西向东接入四平路现状DN2400合流总管。
海伦西路(宝山路-邢家桥北路)现状DN1200-DN1350污水截流总管保留利用。
2.海伦西路改建排水管道应结合沿线街坊现状及地块规划情况合理预留支管,处理好与现状设施及系统规划的关系。
(三)其他意见
1.本工程应根据《雨水口标准图(DBJT08-120-2015)》进行雨水口设计,雨水口和连管设计流量建议按暴雨重现期5年一遇计算流量的3倍核算。
2.道路工程应结合排水设计方案,按照《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相关要求,在初步设计文本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和措施,控制向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放量。
3.应对本工程拟保留利用的管道进行CCTV检测,并对存在结构性缺陷的管道和检查井与本工程同步进行修复。
二、关于涉河工程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海伦西路(规划宝源路-邢家桥北路)道路红线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调整”),俞泾浦(规划宝源路-邢家桥北路)段河道蓝线较《中心城浦西黄浦区、静安区等7个行政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略有调整。
请你委牵头,根据规划调整内容及时对虹口区范围内河道蓝线资料进行更新,并与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协调好蓝线划示工作,确保准确划示蓝线。
本工程水工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相关要求。
(二)建议进一步复核海伦西路各纵向相交现状道路跨俞泾浦桥梁的梁底标高情况,确保今后相关桥梁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改建后与本工程道路平顺接坡。
三、关于行政许可
(一)本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至市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二)本工程涉及现有排水管道搬迁与废除事宜,建设单位应及时就管道搬迁与废除方案专题报市水务局审核。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