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两纲》妇幼卫生指标终期评估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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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两纲》妇幼卫生指标终期评估分析报告
摘要】目的总结2001-2010年阜康市《两纲》中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和取
得的经验。

方法将阜康10年来贯彻落实《两纲》主要工作指标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结果在纳入全市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的23个指标中,已达标21项,
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女病普查率未达标,总达标率91.3%。

结论通过加强管理、强化建设、规范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争取政策支持等措施,全力以赴实施《两纲》,妇幼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关键词】两纲妇幼卫生妇女儿童指标评估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085(2013)31-0258-02
阜康市属县级市,下辖2区4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105个行政村,12个社区。

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数17.2万人,女性人口8.04万人,育龄妇女26166人,产妇总数1238人,7岁以下儿童分别为9074人,5岁
以下儿童数6957人;多年来,妇幼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
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新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以
及《阜康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的工作要求,以贯彻《母
婴保健法》为主线,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出发点,围绕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和难点,通过加强管理、强化建设、规范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争取政策支持等措施,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妇幼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本文就阜康市2001—2010
年《两纲》中妇幼卫生指标的完成情况、经验总结及今后的工作思路浅析如下:
1 资料对比
1.1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 2000—2010年阜康市妇幼保健站汇总全市各乡镇
场对本辖区的妇幼卫生年报表。

1.2《两纲》健康指标落实情况
年份 2000 2001 2005 2010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89.69 0 0 0
婴儿死亡率‰ 10.76 13.25 18.5 8.0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4.35 16.31 23.66 8.89
1.3《两纲》妇幼卫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年份 2000 2001 2005 201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75.15 80.7 83.42 86.42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1.47 91.87 95.27 99.52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43.9 65.41 77.68 85.62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0.86 0.81 2.6 0.5
妇女病普查率 23.12 28.32 40.2 47.08
婚前医学检查率 16.9 97.78 1.58 0.66
2 资料对比情况指标分析
《两纲》中涉及妇幼卫生指标共为23项,达到《两纲》妇幼卫生指标要求
的有21项,未达标2项为婚前医学检查率、妇女病普查率。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1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
和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与2000年相比均成下降趋势;孕产妇保
健系管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呈上升趋势,截至2010年均达到85%以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受基层儿童体检样本
及技术限制,造成10年来无明显变化。

2.2 婚前医学检查率:2000年婚检率均达到16.9%,2001年达97.78%,2010
年下降至0.66%,原因主要是2001年我市开始实行强制婚检,2003年10月实施
新《婚姻登记条例》后,取消了“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婚
检由强制改为自愿,未实行婚检领证一站式服务,新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婚前
医学检查工作大幅滑坡。

另一方面与群众文化层次、经济状况、传统观念、保健
意识、婚检意识还没有达到自愿的程度相关。

2.3妇女病普查率:虽然我站每年都开展大型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2000年
为23.12%,2010年虽有大副度上升,但总的普查率仍然较低,主要原因一是仅
妇幼保健机构按规范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虽然也开展妇女病普查
但检查项目和资料不规范,不能记入统计范围。

二是阜康离乌市较近,效益好的
单位及部分高收入人群均去乌市三甲医院的进行检查,三是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不高,经济收入低,受传统观念等多方面的影响,不愿接受妇检。

3 已取得的经验总结及成效
3.1加强领导,制定标准,是实行目标管理的保障
阜康市妇幼保健站把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
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卫生厅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文件,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我
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阜康市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方案》、《阜康市降
低婴儿死亡率干预方案》、《阜康市出生缺陷干预方案》、《体弱儿管理规范》、《阜康市托幼机构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等,从组织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签
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和规范了全市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流程。

医疗保健机构
按规定建立健全了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实施了“计卫联手”,加强了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孕产妇保
健的管理。

完善了医疗机构与妇幼机构、计生机构的联系制度,多年来为所有高
危孕产妇做到专人追踪、随访、协调,避免了孕产妇死亡。

妇幼机构定期组织召
开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病例评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加强责任心,对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的孕产妇、儿童死亡提出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
并逐一实施。

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是基础
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不断完善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加强乡
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功能,特
别是产科服务能力。

多年来新建、改建、扩建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和标准村卫生室,配备了必要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常用医疗设备,同时建立建全了城镇社区卫生妇
幼工作三级网,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在农村妇幼卫生等公共卫
生中的网底作用,市级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村医务人员每人每月500—800元的补助,有效调动了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使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3规范服务、加强培训是不断前进的动力
针对妇幼保健基本技能、适宜技术、产科基础知识、高危妊娠筛查与管理、
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等逐级开展理论培训,将流动孕产妇及儿童纳入到两系管
理中,每年利用各乡镇场卫生院每月一次妇幼工作例会为契机,抽调市站业务能
力强的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场巡回培训、指导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对组织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和产科人员分批到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3—6个月的轮训,对村保健医分批进行为期1个月的短期培训,我站每年派出2
名业务骨干对2各乡镇卫生院的妇幼工作组进行为期3个月的帮扶,加强对助产
机构和产科高危门诊的管理力度,注重各级助产机构产科业务人员急救知识、技
能的学习和培训,积极争取医疗机构的支持和配合,建立高危妊娠的急救绿色通道,增强产科业务人员责任心和防范措施,避免产时危险,全面降低孕产妇和新
生儿死亡率。

把孕期检查和生育纳入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中,对贫困孕产妇
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开展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采用了切实可
行的措施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费用进行限价,确保孕产妇自愿接受保健,主动住院分娩,提高了母婴安全水平。

4 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1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和健康教育能力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专业知
识培训,提高妇幼工作的主动性,保证信息交流与反馈渠道的畅通,加大健康教
育宣传力度,进行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住院分娩等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提
高孕产妇及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

4.2加大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倡导免费婚检,实施婚前医学检查与
结婚登记“一站式”服务,确保完成《两纲》目标。

加强对妇女病普查宣传指导,
帮助妇女正确认识妇科病普查的重要性,使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和恶性肿瘤得到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疗保健设备、普查项目、技术力量
要加强改善;积极争取财政补贴普查经费,市站适当减免普查费用,充分发挥公
益医疗保健机构的作用。

4.3依托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
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
滋病母婴传播、妇女两癌筛查、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工作。

继续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妇幼保健工作方针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妇幼保健公
共卫生职能,努力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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