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合集下载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为保证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一、目标与任务精品课程建设,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紧缺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校转型发展总需求。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拟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

经过校院两级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的课程教学资源。

二、组织与实施(一)组织与建设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并按照学校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和要求。

建立精品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由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精品课程建设和使用,确保课程教学的高质量。

教师团队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建立和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精品课程的建设计划,组织好教师团队建设精品课程,确保课程质量。

鼓励开课单位采取院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报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建设精品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申报与评审采取遴选准入方式的精品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推荐到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美术学院本科全校通选课管理办法

美术学院本科全校通选课管理办法

美术学院本科全校通选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高素质、创新性实践型艺术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规范本科全校通选课(以下简称通选课)管理,提高通选课教学质量,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科阶段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选课。

第二章通选课的设置第三条通选课的定位通选课是优化学生知识、能力结构,拓宽学生知识面,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通选课在教学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等方面,具有与其他类型课程同样的要求。

第四条通选课的设置原则(一)应有利于开拓学生的学术视野,能够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

(二)应面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广阔领域,能够提供多元视野和多角度思维方式。

(三)应打破专业界限、着眼学科交叉,强调广博与专深的融合,避免与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设置。

(四)应注重思维启迪,有利于学生思辨力、创新力和批判精神的培养。

(五)通选课应具有艺术院校特色,具备示范、推广价值。

第五条通选课的设置分类通选课分为实体课程和网络课程。

实体课程是由我校教师和外聘教师开设,包括理论类通选课和实践类通选课;网络课程是本校自己建设或引进校外优质教学资源,借助网络学习平台开设的课程,包括在线式课程和混合式教学课程。

第六条实体课程的开设要求(一)学时学分设置:理论类通选课一般为2学分,32学时;实践类通选课一般为3学分,60学时。

(二)标准班学生人数:理论类通选课不超过60人,实践类通选课不超过30人。

原则上选课人数达到以下规定人数方可开课:专业类课程20人、体育类课程30人、英语类课程30人、其他文化理论类课程40人。

受欢迎的、选报人数较多的课程可以增设班级开设。

(三)前置课程要求:通选课一般对前置课程要求较少,学生可以零基础或对基础要求较低进行学习;少数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在开课设置中应明确前置课程或学习基础的要求。

(四)开设课程门数:原则上每位教师同一学期开设通选课的门数不超过1门。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XX) 1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体系以及各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申报立项范围: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木、专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申报立项条件:1.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因素。

“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好等因素。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包括: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2.申报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制订“有发展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3.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

4.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5.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系列化的优秀教材。

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6.在网上提供30-50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

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

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

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的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已成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精品课程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通过创新教育理念、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

二、目标定位本方案旨在通过精心组织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三、策略与措施1. 项目策划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科方向,制定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的项目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2. 课程设计与开发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科前沿发展和行业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注重课程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加强课程与实践环节的衔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师资培养与支持培养优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供教学资源和教材支持。

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 教学评估与反馈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课程评估和教师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改善教学效果。

通过学生评价和反馈,了解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和需求,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5. 质量认证与宣传申请精品课程认证,提高课程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组织开展教学展示和成果展示活动,宣传精品课程的优势和特色。

加强与企业和社会资源的对接,增加课程实践环节,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职业导向。

四、实施步骤1. 确定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计划和目标。

2. 开展课程设计与开发工作,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

3. 培养和支持教师队伍,提供教学资源和技术支持。

4. 开展教学评估和反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5. 申请精品课程认证,加强宣传推广与资源对接。

五、预期效果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与实施,预计能够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教学资源建设为基础,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全面提高课程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处理,包括课程申报、评审、建设、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精品课程建设小组,负责本学院(部)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原则第七条精品课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注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程开发能力。

(四)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第四章建设流程第八条精品课程建设流程如下:(一)课程申报: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自身优势,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精品课程建设申请。

(二)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筛选出具有建设潜力的课程。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四)课程建设:入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后,教师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课程建设。

(五)课程验收:课程建设完成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确保课程质量。

(六)推广应用:对验收通过的精品课程,学校将进行推广应用,提高课程的社会影响力。

第五章考核与激励第九条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考核与激励制度。

(一)考核内容:包括课程质量、教学效果、资源建设、推广使用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精品课程进行考核。

(三)激励措施:对考核优秀的精品课程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评选。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

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广州美术学院对精品课程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广州美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广州美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广州美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进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验区建设旨在鼓励和支持我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结合院系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实现我校创新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宗旨,满足社会对应用人才的需要。

第三条学校将以校级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在校内遴选一批优秀实验区,重点培育,并争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区,形成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实验区,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实验区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第三章申报与评选第五条实验区以某个专业或某类专业为对象,由专业所在系、部进行申报,鼓励开展基于多个二级教学单位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

第六条申请项目时需填写《广州美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两份),并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核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教务处。

第七条教务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批准,择优给予立项资助,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

第二章立项要求第三条申报课程可以是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一般应在我校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精品课程应具备的条件:(一) 公共基础课要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适合我校学生特点,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提高,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专业课应在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的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基于工作过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

(二) 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适用性。

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 选用或编写能满足教学需要、先进适用的工学结合特色教材。

教学大纲、实训大纲、课件、案例、习题、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齐全。

(四)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教学模式;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勇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积极探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提高教学水平;有条件的课程应积极利用网络进行教学。

(五) 精品课程主持人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执教能力强,必须为学校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团队应具备双师结构,“双师”素质教师、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能够满足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

广州美术学院学分制试行条例

广州美术学院学分制试行条例

广州美术学院学分制试行条例(广美字[2005]66号 2005年7月18日修订)为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建立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课程与学分第一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必修课必须修完,不允许替代。

本科必修课的学分约占总学分的80%。

(二)选修课:包括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以及扩大知识面,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志趣在本系、全院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本科选修课的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0%。

第二条每门课程的学分计算,一般上以这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算)为计算单位。

(一) 一般课程(含以讲授为主的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的学分计算方法:用该课程的学时数除以18,同时考虑该课程在教学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后综合确定;(二) 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与本条第一款同,但其学时数应按百分之七十折算;即用该课程的学时数除以25;(三) 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堂讨论、习题课学分的计算方法与本条第一款同,但其学时数应按百分之五十折算;即用该课称的学时数除以36;(四) 集中安排的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五) 毕业论文、毕业创作(设计),记12学分。

(其中毕业论文4学分,毕业创作、毕业设计8学分)美术学系毕业论文记12学分。

第三条计算学分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及格方可取得学分。

第四条各专业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对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应妥善安排。

四年制本科学生应修满的学分数为160学分左右。

第五条校际或系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应相互承认学分。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六条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精品课程建设是高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教学信息化,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加快形成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和一流教学管理的局面,尽快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系列课程和精品课程。

二、基本要求1.申报课程须是学院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2.课程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负责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

主讲教师1-4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应优先推荐具有“双师素质”且有一定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授课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以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等方面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开放性实验课程,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

4.理论教学应体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最低标准,实践教学内容应与理论教学相配套,形成完整体系,突出产学结合特色,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并尽可能考虑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相接轨。

5.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自行编写、制作文字与电子化系列校本教材。

对暂时没有能力自编高质量教材或没有必要自编教材的课程,应该选用高职高专优秀教材。

6.教学方法既要体现互动性强的传统教学手段,又要采用信息量大的现代教育技术;既要注重知识的传授,又要加强能力的培养,同时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

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广州美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广州美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1 /720广州美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学院办公室汇编目录党政管理1广州美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1广州美术学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6广州美术学院内部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10广州美术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16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20广州美术学院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4广州美术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26组织工作31广州美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31广州美术学院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4广州美术学院干部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的实施办法35广州美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36广州美术学院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50纪监审工作53广州美术学院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53广州美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54中共广州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58广州美术学院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60广州美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62广州美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66广州美术学院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70广州美术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75广州美术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81广州美术学院经济合同审计办法85广州美术学院专项审计调查办法88广州美术学院物资设备、服务采购审计办法92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施办法94I / 720人事工作100广州美术学院企业编制管理暂行规定100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意见101广州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102广州美术学院党政管理人员考核暂行办法105广州美术学院工勤人员考核暂行办法106广州美术学院评聘政治教育专业教师职务试行条例107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待聘管理暂行办法109转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11广州美术学院合同工人管理暂行办法114转发《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XX]178号文的通知》119广州美术学院聘用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122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各类假期及假期工资福利待遇规定125广州美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132广州美术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134广州美术学院延聘、返聘离退休高级专家暂行办法137广州美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暂行办法139广州美术学院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试行方案140广州美术学院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142广州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148广州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试行办法199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试行办法208广州美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试行办法212广州美术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暂行规定217广州美术学院聘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试行办法225广州美术学院新增青年教师兼任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232本科教学工作234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学时量、标准班人数、教师教学工作量等相关规定(试行)234广州美术学院专业实习教学管理条例236广州美术学院学位工作条例(试行) (238)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补考及重(改)修课程办法240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41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243广州美术学院考场纪律244广州美术学院监考工作守则246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试行)248广州美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253广州美术学院院系领导定期听查课规定258广州美术学院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260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267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管理条例268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加强“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暂行办法269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多媒体课室及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271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教材管理办法(试行)272广州美术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办法274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停课、调课、代课的规定276广州美术学院学分制试行条例277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282广州美术学院学生注册管理规定285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编写要求286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证、一卡通、校徽管理规定288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暂行条例289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291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293广州美术学院本科课程教学文本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295广州美术学校毕业作品收藏规定296III / 720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毕业展览工作规范(试行)297广州美术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97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实施办法300广州美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303广州美术学院使用模特管理条例304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试行)305广州美术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307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310广州美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13广州美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316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20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322广州美术学院“质量工程”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27科研工作330关于规范和理顺科研经费分配体系的意见(试行)330广州美术学院教师学术行为准则(试行)331广东省创意产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333广州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340广州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343广州美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346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348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办法350广州美术学院创作科研成果奖励办法353广州美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358广州美术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360广州美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362广州美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363广州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367研究生教学工作369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暂行管理规定369广州美术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371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原则373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374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试行办法379广州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381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实施办法386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实施办法388广州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389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394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指导小组工作条例395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396广州美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400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402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404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原则406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407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守则408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暂行办法409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415广州美术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417广州美术学院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暂行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方案(试行).

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方案(试行).

精品课程建设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精品课程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加快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从而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3]118号)文件精神,我校准备在课程评估的基础上,择优评选校级精品课程。

一、申报申报精品课程应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充分考虑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

所报课程必须连续开设3年以上,应由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训指导书、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主讲教师必须提供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学校精品课程的申请应在课程评估的基础上,由课程组提出申请,经系评审推荐,再由系审核后填写申报表交教务处统一汇总审查资格。

二、提供材料1.课程介绍: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特点、学习方式等基本信息有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介绍。

2.教师介绍:课程主讲教师的简历、职称、研究方向和特色,研究成果,教学特色和教学成果,取得的荣誉等有不少于1000字的介绍。

3.学习方法: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习难点,特点,对本课程学习的指导性意见等有不少于800字的介绍。

4.教学大纲5.教材6.学期课时授课计划7.教案:提供以课为单位(50分钟)的教案,或与讲课配套的投影稿。

8.习题:习题分为作业习题、讨论题及思考题。

作业习题:以章或以周为单位配套,每章或每周不少于一套习题。

讨论题:以章或以周为单位配套,每章都应该有讨论题。

思考题:以章节为单位配套,每章都应有思考题。

9.实验指导书:对有实验的课程,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为基础,有相配套的实验指导书。

10.考核方法:应有题库或试题集。

同时提供2—3套阶段测验题,两套期末考试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11.参考文献:(1)以章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参考文献目录及相关网站,每章应配套不少于5篇文章的目录或相关网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

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
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
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
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广州美术学院对精品课程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

并从当年的“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遴选1-2门课程,上报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方式
1.申报时间:每年3月中旬至4月底为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受理时间。

3月中旬教务处将向全校下发通知。

具体日期以当年通知为准。

2.申报条件: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应当在校内外具有良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应当在教学成果、教材建设、教学立项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卓有建树。

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3.申报步骤:
(1)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提出;
(2)申请者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一份,并附相关能够证明课程质量的材料(每门课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有重点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教材、教学大纲、师资队伍状况、课程教学研究和改革情况、教学成果等等),交教务处。

(3)在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处前,所有申报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

(4)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制作和维护“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网站”,包括精品课程申报过程中网上材料的制作,当选的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后期网络维护和内容更新。

4.精品课程的评选:教务处组织各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精品课程建议名单。

5.争议期设置与公布:教务处将专家审核通过的精品课程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报院长批准并予公布。

四、精品课程的运行管理
1.对国家和广东省精品课程,学院和广东省教育厅已投入比较充足的运行费用,学校将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每年一次定期全面检查,包括听课检查、教学文件的检查、学生座谈会调研、检查网上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等。

2.凡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学校将比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资助额度,拨付
专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5万元)包括建设补助费和维护升级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对精品课程的支持经费的使用要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五年。

五年期间,精品课程负责人需在课程总体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建设。

4.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需每年接受学生对课程评估。

如若学生评价低于优良水平,学校将对该课程进行重点检查,并要求精品课程负责人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

5.学校教务处将每年组织专家对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对于在各方面建设成果显著的课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追加拨付课程建设经费;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停止拨付课程建设经费。

6.精品课程实行立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门课程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统筹。

7.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凡申请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在校园网内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本办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以往关于课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
二○○七年十月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