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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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和外来人员。

烧结厂包括原料准备、烧结机组、环保设施、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责任到人、安全为天、细节把控、标准作业”的原则,确保烧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烧结厂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烧结厂应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确保其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是指烧结生产过程中安全操作的具体要求,包括操作程序、操作流程、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烧结厂应当明确职工的安全岗位责任,每个岗位上的职工必须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以及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

第八条烧结厂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厂长要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的应急管理。

第九条烧结厂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人员,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承担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监察、环保等专业部门,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任何烧结操作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检查设备状态,保证设备完好,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电负荷,防止因电力过载引发事故。

第十三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完善消防设施,增加灭火器的配置和使用。

第十四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控制。

第十五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止中毒和窒息的管理制度,采取控制有害气体排放、提供适当的防护服装等措施。

第四章应急管理
第十六条烧结厂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提前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烧结厂应配备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八条烧结厂应建立事故信息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烧结厂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设备、操作流程、职工行为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烧结厂安全检查应包括设备状态、防火防爆、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防护器材的使用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烧结厂应当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二条烧结厂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违规情况轻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记大过、记小过、记过、辞退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三条烧结厂对安全管理工作出色、行为规范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烧结厂应当将本管理制度公布在厂区内,以保证职工和外来人员能够看到,并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烧结厂应不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如果出现新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时纳入本制度中。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此前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应及时修订。

第二十七条烧结厂各级领导和职工要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确保烧结生产过程的安全。

以上即为2024年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____字。

该制度旨在加强烧结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外来
人员的安全。

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安全措施、应急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烧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烧结厂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制度以适应新的安全管理要求。

只有全厂上下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才能确保烧结生产的安全。

2024年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

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
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

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

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

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____元,责任人考核____元。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____元,责任人考核____元。

第二十八条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____元。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

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

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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