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国外发展经验 发展天津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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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鉴国外发展经验发展天津先进制造业
作者:许爱萍
来源:《理论与现代化》2020年第04期
摘要:2017年中国制造业产值几乎等于美国、日本、德国之和,但中国制造大而不强,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仍受制于人,因此,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先進制造业,提升制造业水准。
国家定位天津为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承担着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重任,需努力向制造业先进国家学习。
美、德、日是老牌制造业强国,三国发展经验为天津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了良好借鉴。
天津要通过加速产业技术创新,提高传统产业层次;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特色化“板块经济”;加速培育“精英型”人才,完善人才支撑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加速天津先进制造业发展。
关键词:先进制造;创新;集群;营商环境
中图分类号:F4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8)04-0040-06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中确定了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定位,“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这一定位为天津先进制造业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发展要求和发展任务。
在《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对天津发展先进制造业做出了明确规划,即“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技术领先、配套完备、链条完整的先进制造产业集群。
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
”根据该目标,天津先进制造业要形成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淘汰落后产能,以集群化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
为推进落实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2015年12月,天津开始实施《天津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6年,天津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目前,天津已经建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基地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滨海新区石油化工产业基地、空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基地、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8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0条产业链和31个示范工业园区。
园区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吸引了大量相关产业聚集,不断集合中小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并为相关产业提供政策便利,通过产业磨合和产业重组,形成了“板块经济”,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一、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意义
(一)实施制造业强国,做强实体经济的必然选择
一是发展先进制造业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弯道超车”创造机会。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渗透加速进行,新一轮科技革命业已展开,现已经波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区域内形成了若干个经济增长点。
发达国家不断调整产业战略,以“再工业化”战略重塑本国制造业竞争优势。
而许多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这是重新谋划全球产业分工、实现“弯道超车”的难得机会。
2017年中国制造业产值数量巨大,但中国并不是制造业强国。
天津是制造业大都市,但不是制造业强市,产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高水平创新供给不足,产业越级提升任务紧迫。
二是发展先进制造业是以实体经济强国、降低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必然选择。
当前虚拟经济增速超过实体经济增速,造成国家经济脆弱性提高。
虚拟经济在价格波动中出现边际收益递减或正反馈效应,造成剧烈价格波动形成暴涨暴跌现象,最终形成泡沫经济。
同时,虚拟经济导致价格机制无法服务于实体经济,对实体经济造成打击[1]。
实体经济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大大低于虚拟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技术革新、劳动力素质提高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将是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有效抵御外部力量的影响,防止发生金融危机的最优手段。
因此,实施制造业强国战略,是当前形势下我国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壮大实体经济的必然选择。
(二)推动天津经济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先进制造业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底座”和“根基”,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通过强本固基,实现质的飞越。
一是先进制造业将提升价值链。
传统制造业由于技术落后处在价值链底部,能源、材料消耗大,创造价值少。
而先进制造业恰好相反,是消耗小创造价值大。
这意味着低端工作岗位的大幅减少或实现“机器换人”,高端工作岗位的大幅增加,带来人员素质大幅提升。
先进制造业导致工作岗位出现革命性变革,将会对传统产业中以加工制造为主的低技能岗位带来革命性影响。
二是先进制造业发展将推进提升产业结构。
发展先进制造业将加快去产能进程,去除“三高两低”(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去除严重过剩、缺乏竞争力的低水平实业,发展高质量实体经济。
三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将带来动力变革。
传统制造业发展的动力主要是高投入,而先进制造业就是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促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技术创新来发展的经济。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调速而不减势,重点在先进制造业。
(三)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打造天津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突破口
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由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所组成的。
因定位不同,每个地区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突破口有所不同。
就天津而言,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突破口。
这首先是因为,天津定位于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其他产业要围绕先进制造业布局。
天津的服务业发展重点在于生产性服务业,是为先进制造业服务的。
其次,天津虽然定位于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但先进制造业并不强。
制造业是天津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天津制造业规模大而不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基础好而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结构偏老偏旧,产业信息化水平不高,资源消耗大,与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发达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重点在制造业,难点在制造业,而突破口在发展先进制造业。
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将是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根本着力点,通过提升天津制造业水平,引领生产方式变革,挖掘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天津先进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天津制造”向“天津智造”的转变。
二、国外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典型经验
(一)德国: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培育“隐形冠军”
创新是“德国制造”的核心标志。
德国将技术创新放置于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了以市场驱动创新的机制,产学研结合紧密。
优化营商环境,培植“隐形冠军”。
赫尔曼·西蒙(Hermann Simon)将在某个细分市场绝对领先,并在自身领域成为世界前三之一,但年销售额不超过50亿美元,公众知名度比较低的企业命名为“隐形冠军”[2]。
德国高度重视本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于德国的制造企业多为以“工匠精神”著称的家族企业,员工人数以不超过130人的中小型企业为主,因掌握高精尖技术,因此能生产出精细化、高品质的产品,是引领产业经济发展的“隐形冠军”,也是德国经济的“脊梁”。
但这样的中小企业在经济危击中暴露出了产业的劣势。
因此,德国通过颁布《反限制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纲》等政策法规,扶助中小企业的发展[3]。
“德国制造”的基础是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体系。
德国特有的双轨制教育体系能够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先进制造劳动大军。
创造来自于千万个能工巧匠,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造就了德国创新国地位。
德国教育的先进性体现在其与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德国经济部定期发布《国家承认的职业培训》,职业资格标准、课程设置都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而不断调整。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有效途径。
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都事先与一家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培训内容要由校企共同商定。
培训过程也是校企共同实施,学校学到的理论要到企业进行实习,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效果倍增。
工厂实习时间多于在学校学习理论的时间,两者比例为二比一。
(二)美国:发布多种专项政策,将先进制造业上升为国家意志
设立产业专项政策,力度史无前例。
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美国,为控制领先局面,2011年6月发布了《确保美国先进制造领导地位》的白皮书,用于指导联邦政府支持先进制造研发的各项计划和行动[4]。
2012年3月,美国白宫宣布了振兴美国制造的新举措,将投资10亿美元帮助美国制造体系的改革[5]。
其中,增材制造是其中重要方面,强调通过改善增材制造材料、装备及标准,实现创新设计的小批量、低成本数字化制造[6]。
对人才的重视上升到新高度。
“制造美国”计划高度肯定人才的重要性,计划的主旨就是将人、思想和技术结合起来,推动人才合作与技术共享塑造美国先进制造业优势。
主要是通过建立新的制造创新机构,推进机构之间的项目合作、知识共享、人力资源发展项目,推动机构、企业的成长。
2014年10月27日发布的《振兴美国先进制造业》(Accelerating U.S. Advanced Manufacturing)报告指出,创新、人才输送、营商环境是振兴美国制造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三)日本:构筑五大支柱,培育制造业创新体系
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培育,日本构筑了支撑制造业创新体系的五大支柱。
一是以“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为代表的制造业创新指导体系。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作为“首相智库”之一,通过审议科技政策影响科技资源分配,起到纵览全局、协调推进的作用。
具体抓手是“战略性创新项目”“创新性技术研发推进项目”等国家重点项目制度,通过项目引导各个部门协调推进。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推出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提出了构建“超智能社会5.0”的崭新目标,与德国的“工业4.0”相抗衡。
二是以“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为代表的企业技术创新制度体系。
日本是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中小企业在日本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
“新事业创出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SBIR制度)”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创新提供各种补贴。
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技术创新方向,对符合政策方向的企业,按创新阶段提供补助。
创新过程分为开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开发阶段又分为初期阶段和中期阶段。
对于初期阶段提供小额补助,但覆盖面广,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对于中期阶段,提供几倍于初期阶段的补助,但覆盖面缩小;对于产业化阶段则提供更高额的补助,达到创新所需费用的50%。
三是以“高校技术转移促进法”为基础的成果转化制度。
日本政府认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制定颁布了《高校科研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促进法》。
按照这一法案,成立了若干技术转移机构,如东京工业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日本先进科学技术孵化中心、关西技术转移机构等。
通过这些机构的有效运作,发掘出可产业化科技成果,并向相关企业推介,起到科技中介的作用。
作为中介机构,一方面确保企业获得的专利独家专用,同时确保将专利使用费返还给相关科研机构,起到利益保障作用。
四是以“产业集群计划”为抓手的区域性产学官合作创新系统。
日本的产业集群计划是旨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的20年长期计划,是日本创新体系的基础环节。
产业集群以骨干企业为龙头,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创新网络。
在集群创新网络中,地方政府起到主导作用。
地方政府组织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对产业方向和技术路线进行深入讨论,在此基础上制定产业集群计划。
产业集群计划已经经历了启动期(2001—2005年)和成长期(2006—2010年),目前处在发展期(2011—2020年)后期。
启动期的主要任务是组建产学官网络,成长期的主要任务是开发新产品并推进产业化,而发展期的主要任务是减少政府扶植,实现自主发展。
目前已组建18个产业集群,1万多家企业参与。
五是以“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免税制度”为核心的人才培育体系。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育出了大批高技能人才。
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日本實施了《人才投资促进税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视其占比大小,可获得不同比例的减免8%—12%税收鼓励。
二、国外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典型经验
(一)德国: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培育“隐形冠军”
创新是“德国制造”的核心标志。
德国将技术创新放置于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了以市场驱动创新的机制,产学研结合紧密。
优化营商环境,培植“隐形冠军”。
赫尔曼·西蒙(Hermann Simon)将在某个细分市场绝对领先,并在自身领域成为世界前三之一,但年销售额不超过50亿美元,公众知名度比较低的企业命名为“隐形冠军”[2]。
德国高度重视本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于德国的制造企业多为以“工匠精神”著称的家族企业,员工人数以不超过130人的中小型企业为主,因掌握高精尖技术,因此能生产出精细化、高品质的产品,是引领产业经济发展的“隐形冠军”,也是德国经济的“脊梁”。
但这样的中小企业在经济危击中暴露出了产业的劣势。
因此,德国通过颁布《反限制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纲》等政策法规,扶助中小企业的发展[3]。
“德国制造”的基础是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体系。
德国特有的双轨制教育体系能够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先进制造劳动大军。
创造来自于千万个能工巧匠,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造就了德国创新国地位。
德国教育的先进性体现在其与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德国经济部定期发布《国家承认的职业培训》,职业资格标准、课程设置都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而不断调整。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有效途径。
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都事先与一家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培训内容要由校企共同商定。
培训过程也是校企共同实施,学校学到的理论要到企业进行实习,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效果倍增。
工厂实习时间多于在学校学习理论的时间,两者比例为二比一。
(二)美国:发布多种专项政策,将先进制造业上升为国家意志
设立产业专项政策,力度史无前例。
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美国,为控制领先局面,2011年6月发布了《确保美国先进制造领导地位》的白皮书,用于指导联邦政府支持先进制造研发的各项计划和行动[4]。
2012年3月,美国白宫宣布了振兴美国制造的新举措,将投资10亿美元帮助美国制造体系的改革[5]。
其中,增材制造是其中重要方面,强调通过改善增材制造材料、装备及标准,实现创新设计的小批量、低成本数字化制造[6]。
对人才的重视上升到新高度。
“制造美国”计划高度肯定人才的重要性,计划的主旨就是将人、思想和技术结合起来,推动人才合作与技术共享塑造美国先进制造业优势。
主要是通过建立新的制造创新机构,推进机构之间的项目合作、知识共享、人力资源发展项目,推动机构、企业的成长。
2014年10月27日发布的《振兴美国先进制造业》(Accelerating U.S. Advanced Manufacturing)报告指出,创新、人才输送、营商环境是振兴美国制造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三)日本:构筑五大支柱,培育制造业创新体系
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培育,日本构筑了支撑制造业创新体系的五大支柱。
一是以“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为代表的制造业创新指导体系。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作为“首相智库”之一,通过审议科技政策影响科技资源分配,起到纵览全局、协调推进的作用。
具体抓手是“战略性创新项目”“创新性技术研发推进项目”等国家重点项目制度,通过项目引导各个部门协调推进。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推出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提出了构建“超智能社会5.0”的崭新目标,与德国的“工业4.0”相抗衡。
二是以“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为代表的企业技术创新制度体系。
日本是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中小企业在日本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
“新事业创出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SBIR制度)”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创新提供各种补贴。
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技术创新方向,对符合政策方向的企业,按创新阶段提供补助。
创新过程分为开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开发阶段又分为初期阶段和中期阶段。
对于初期阶段提供小额补助,但覆盖面广,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对于中期阶段,提供几倍于初期阶段的补助,但覆盖面缩小;对于产业化阶段则提供更高额的补助,达到创新所需费用的50%。
三是以“高校技术轉移促进法”为基础的成果转化制度。
日本政府认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制定颁布了《高校科研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促进法》。
按照这一法案,成立了若干技术转移机构,如东京工业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日本先进科学技术孵化中心、关西技术转移机构等。
通过这些机构的有效运作,发掘出可产业化科技成果,并向相关企业推介,起到科技中介的作用。
作为中介机构,一方面确保企业获得的专利独家专用,同时确保将专利使用费返还给相关科研机构,起到利益保障作用。
四是以“产业集群计划”为抓手的区域性产学官合作创新系统。
日本的产业集群计划是旨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的20年长期计划,是日本创新体系的基础环节。
产业集群以骨干企业为龙头,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创新网络。
在集群创新网络中,地方政府起到主导作用。
地方政府组织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对产业方向和技术路线进行深入讨论,在此基础上制定产业集群计划。
产业集群计划已经经历了启动期(2001—2005年)和成长期(2006—2010年),目前处在发展期(2011—2020年)后期。
启动期的主要任务是组建产学官网络,成长期的主要任务是开发新产品并推进产业化,而发展期的主要任务是减少政府扶植,实现自主发展。
目前已组建18个产业集群,1万多家企业参与。
五是以“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免税制度”为核心的人才培育体系。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育出了大批高技能人才。
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日本实施了《人才投资促进税制》,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视其占比大小,可获得不同比例的减免8%—12%税收鼓励。
二、国外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典型经验
(一)德国: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培育“隐形冠军”
创新是“德国制造”的核心标志。
德国将技术创新放置于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了以市场驱动创新的机制,产学研结合紧密。
优化营商环境,培植“隐形冠军”。
赫尔曼·西蒙(Hermann Simon)将在某个细分市场绝对领先,并在自身领域成为世界前三之一,但年销售额不超过50亿美元,公众知名度比较低的企业命名为“隐形冠军”[2]。
德国高度重视本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于德国的制造企业多为以“工匠精神”著称的家族企业,员工人数以不超过130人的中小型企业为主,因掌握高精尖技术,因此能生产出精细化、高品质的产品,是引领产业经济发展的“隐形冠军”,也是德国经济的“脊梁”。
但这样的中小企业在经济危击中暴露出了产业的劣势。
因此,德国通过颁布《反限制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纲》等政策法规,扶助中小企业的发展[3]。
“德国制造”的基础是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体系。
德国特有的双轨制教育体系能够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先进制造劳动大军。
创造来自于千万个能工巧匠,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造就了德国创新国地位。
德国教育的先进性体现在其与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德国经济部定期发布《国家承认的职业培训》,职业资格标准、课程设置都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而不断调整。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有效途径。
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都事先与一家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培训内容要由校企共同商定。
培训过程也是校企共同实施,学校学到的理论要到企业进行实习,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效果倍增。
工厂实习时间多于在学校学习理论的时间,两者比例为二比一。
(二)美国:发布多种专项政策,将先进制造业上升为国家意志
设立产业专项政策,力度史无前例。
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美国,为控制领先局面,2011年6月发布了《确保美国先进制造领导地位》的白皮书,用于指导联邦政府支持先进制造研发的各项计划和行动[4]。
2012年3月,美国白宫宣布了振兴美国制造的新举措,将投资10亿美元帮助美国制造体系的改革[5]。
其中,增材制造是其中重要方面,强调通过改善增材制造材料、装备及标准,实现创新设计的小批量、低成本数字化制造[6]。
对人才的重视上升到新高度。
“制造美国”计划高度肯定人才的重要性,计划的主旨就是将人、思想和技术结合起来,推动人才合作与技术共享塑造美国先进制造业优势。
主要是通过建立新的制造创新机构,推进机构之间的项目合作、知识共享、人力资源发展项目,推动机构、企业的成长。
2014年10月27日发布的《振兴美国先进制造业》(Accelerating U.S. Advanced Manufacturing)报告指出,创新、人才输送、营商环境是振兴美国制造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三)日本:构筑五大支柱,培育制造业创新体系
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培育,日本构筑了支撑制造业创新体系的五大支柱。
一是以“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为代表的制造业创新指导体系。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作为“首相智库”之一,通过审议科技政策影响科技资源分配,起到纵览全局、协调推进的作用。
具体抓手是“战略性创新项目”“创新性技术研发推进项目”等国家重点项目制度,通过项目引导各个部门协调推进。
“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推出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2020)》,提出了构建“超智能社会5.0”的崭新目标,与德国的“工业4.0”相抗衡。
二是以“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为代表的企业技术创新制度体系。
日本是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中小企业在日本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
“新事业创出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创新研究制度(SBIR制度)”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创新提供各种补贴。
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技术创新方向,对符合政策方向的企业,按创新阶段提供补助。
创新过程分为开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开发阶段又分为初期阶段和中期阶段。
对于初期阶段提供小额补助,但覆盖面广,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对于中期阶段,提供几倍于初期阶段的补助,但覆盖面缩小;对于产业化阶段则提供更高额的补助,达到创新所需费用的50%。
三是以“高校技术转移促进法”为基础的成果转化制度。
日本政府认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制定颁布了《高校科研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促进法》。
按照这一法案,成立了若干技术转移机构,如东京工业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日本先进科学技术孵化中心、关西技术转移机构等。
通过这些机构的有效运作,发掘出可产业化科技成果,并向相关企业推介,起到科技中介的作用。
作为中介机构,一方面确保企业获得的专利独家专用,同时确保将专利使用费返还给相关科研机构,起到利益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