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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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三 参考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三 参考答案

作业三一、名词解释1、一国两制------意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在与中国大陆政治环境不同的地区以特别行政区作为具体政府建制,对于这些地方原有的社会体系则不予干涉。

2、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3、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

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4、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5、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6、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臵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二、论述题(每小题12 分,共60 分)1. 如何理解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基本特点?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不仅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属于人民和爱国者范畴的阶层或集团的意志。

这种统一将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日益趋于一致。

2.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一方面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意志的有形表现,另一方面也是自然和社会客观规律的体现,实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消除了权利和义务的结构性分离,公民既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

4.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

2. 怎样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的根本属性之一。

考点1:法律的含义、特征

考点1:法律的含义、特征

1 、 为 什 么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 法 是 根 本 (2)从效力上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大法? (3)从程序上看:宪法的修改比普通法更为严格。 2、宪法是 宪 最 高 行 为 准(2)是一切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①、保证宪法的实施,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法 则 3 、如何维 ②、每个公民都要树立宪法意识,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是 护宪法? 否符合宪法规范。
6、公民如何依 法维护人格尊严权? ①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手段使其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②当情节和后果严重时,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以 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人 身 自 由 权
1、地位: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2、如何保护人身自由权? ①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 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②非法限制公民自由行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要承 担法律责任。 ③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时,不得损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依 法 治 国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国家 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意 义 (为什么) 2、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 主的根本保证。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要求法律的实施和司法公正。
1、含义: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 法处理国家事务。 依法 2、重心和实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行政 3、地位:依法治国的关键。 4、为什么?(1)在法治的国家里,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 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报依法治国 落到实处。(3)在现实生活中,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时有发生。
作业:重庆中考P45页考点五 选择题1——6题,简答13、15题。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2)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2)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2)法学概论期末考试答案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小题。

请在每小题后的括号内,对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法律的适用是指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也包括在华外国人的权利。

()3.法制与法治的主要区别,前者强调依法办事的制度,后者强调依法治国的治国方式。

()4.由于我国对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治”以及对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因此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5.某省市一地方政府指定所辖范围内的小学校的校服均须购置A 厂家生产的服装,该政府的行为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限制竞争行为。

()6.扬某骑自行车的路上,其放在车前筐里的手包被一抢劫犯抢走,扬某骑车追赶歹徒,歹徒在横穿马路时,被一卡车撞成重伤,扬某从事故现场拿回了自己的手包。

扬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7.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是,前者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后者可以通过对外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

()8.刑事诉讼法中的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权限。

()9.王某因其购买的某产品有质量问题而将该产品的销售商告到法院,该产品的生产商听说此事以后,主动以第三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它在本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被告。

()10.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11.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表现为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责任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12.法律规范的形式,亦称法律规范的渊源。

()13.无罪推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14.刘女士因对交通大队罚款不服,其向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15.《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16.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股份公司时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以法律形式表达的规范称为法律规定。

根据强制力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本文将分析二者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在司法机关的强制下,具有刚性强制力的法律规范。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了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将面临何种有形的或无形的惩罚。

主要包括刑事规定和行政规定。

例如,我国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公共权力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时制定的有强制力的规定。

它们没有刑罚性质,而是采取管理措施进行惩处。

同样可以是行政规定,例如规范车辆保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也可以是非法律规范性的规定,例如企业的管理规定或学校的纪律规定等。

所以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刚性强制力。

以下是几个例子来说明二者之间的区别: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商家必须在商品上标注价格和成分,以及明确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商家违反该规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和消费者的起诉。

这是一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 学校的管理规定:学生必须按时上课、遵守校规,并参加校内活动。

如果学生违反这些规定,学校将会采取管理措施,如警告、惩罚两个星期不得出校门等。

这是一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3. 《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如果违反该规定,雇主将受到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这是一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准确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将有助于理解法律规范和对其实际应用的正确理解和应用。

在实际生活中,也经常会出现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混淆。

例如,一些学校的纪律规定实际上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但学生却因此遭受到不公正的惩罚。

此外,一些企业也往往会通过内部制定的规定来实现对员工的强制管理,但这些规定缺乏法律效力,容易引起纠纷。

法律性质是什么意思

法律性质是什么意思

法律性质是什么意思法律性质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一系列特征和性质。

它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决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效力和运行方式。

法律性质反映了国家的法治水平和法律制度的特点,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律性质体现了法律规范的基本属性。

法律属于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工具和管理手段,它具备强制性、一般性、公正性、稳定性等特征。

强制性意味着法律规范对国民具有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一般性指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社会成员,不分种族、阶级、性别、年龄等。

公正性是法律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特点,法律对待所有人都应当一视同仁。

稳定性是法律规范相对持久的特征,它必须经受住时间和社会变革的考验。

其次,法律性质决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国家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地域性两个方面。

普遍性意味着法律规范适用于整个国家的境内人员,无论是公民还是外国人都受到法律管辖。

地域性是指法律的适用范围通常限定在国家的边界内,每个国家的法律在自己的领土上具有效力。

此外,法律性质还决定了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性。

法律的强制力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通过法律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法律的权威性体现在法律是国家的意志和权力的具体表现,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依靠国家机关和行政部门来实现。

此外,法律性质还对法律运行方式产生影响。

法律的运行方式主要包括法律规则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法律的宣布和解释等方面。

法律性质决定了法律规则的制定程序和机构,例如宪法的制定需要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来完成。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通常也需要依靠国家机关和立法程序来实现。

法律的宣布和解释则由司法机关执行,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实施。

在具体国家的法律制度中,法律性质可以通过法律的分类、法律的层次和法律的目的等方面进行区分。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同类别。

法律的层次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不同层级。

法律的目的则是法律规范在社会中的具体作用和目标,例如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等。

法理学_第一阶段练习

法理学_第一阶段练习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考试科目:《法理学》第章至第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选题 (共9题,总分值9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在法的三要素中占主体地位的是( 1 ) (1 分)A. 法律概念B. 法律原则C. 法律规范D. 法律条文2. “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不属于( 3)(1分)A. 义务性规范B. 任意性规范C. 授权性规范D. 确定性规范3. 根据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法?( 8 )(1 分)A.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B. 宪法和组织法C.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D. 侵权法与公司法4. 关于法律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7 )(1 分)A.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最基本要素B. 法律原则类似于政策,不如法律规范稳定C. 法律原则不具有适用性D. 法律原则也有规范性5. 关于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6 )(1 分)A. 直接生效B. 经过一定时间后生效C. 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生效D.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6. 关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9 )(1 分)A. 一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B. 其中有的案例属于规范性司法解释的一种C. 是我国法律渊源之一D. 从功能上看它是一种造法例7. 下列有关“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正确的是( 4 )(1 分)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有效;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反复适用。

8. 下列部门法中未能体现公私法混合性质的部门法是( 10 )(1 分)A. 行政诉讼法B. 环境法C. 劳动法D. 社会保障法9.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各种方式中可以改变法律规范内容的是( 5 )(1 分)A. 法律汇编B. 法典编纂C. 法规清理D. 制定法律大全2.一个法律条文( 2 )表述一个法律规范A.必须B.应当C.可能D.不可能二多选题 (共5题,总分值10分,下列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法理学试题库附答案

法理学试题库附答案

法理学试题库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4、属地原则是指()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17、法律编纂是一种()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18、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A.全国人大的解释B.人大常委会的解释C.人民法院的解释D.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20、世界上保存最古老的成文法是()A.习惯法B.条约C.法经D.汉谟拉比法典21、在现代世界各国中,严格责任确定的是()A、民事责任的原则B.刑事责任的原则C.违宪责任的原则D.行政责任的原则22、法的本质是指()A.法的规范性B.法的表现形式C.法的强制性D.法的阶级性23、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应该是()A.互不干涉B.法的权威大于政策C.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D.法必须服从政策24、社会主义法律秩序是指()A.有法可依B.干部守法C.党员守法D.依照社会主义法律的观点建立起来的生产、工作、教学、科研和社会生活秩序25、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主要是()A.成文法的汇编B.不成文法的汇编C.判例法的规范化D.成文法的整理26、战后资本主义法制的发展特点表现为()A.公法转向私法B.现实主义转向理想主义C.减少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力D.两大法系逐步靠拢27、法的社会性一般是指()A.法是一种社会规范B.法适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具有促进社会前进的作用C.法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D.法对社会的一种影响28、法体现的是()A.国家意志B.统治阶级全体成员的意志C.被统治阶级的意志D.执政党的意志29、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的关系是()A.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B.相互对立的关系C.法决定道德,道德服从法D.相互渗透、相辅相成30、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人们的思想B.友情关系C.同学关系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3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A.宪法B.刑法C.民法D.经济法32、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件是()A.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达到法定的年龄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D.必须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33、民主的意思是()A.专指国家的形式B.永恒存在的现象C.人民管理一切事务D.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34、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5、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是()A.自发形成的B.强制灌输的C.自觉培养而成的D.自然赋予的36、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37、英国的法律属于()A.大陆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体系D.普通法法系38、实现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的根本条件是()A.人民群众的觉悟B.社会革命C.先进的理论指导D.物质生活关系变化39、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指()A.立法技术水平B.立法的规划C.立法的分工D.立法权限的划分40、按照法律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规范划分为()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一般法与特别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41、法与道德的关系是()A、道德是法的一种形式B.法与道德一致C.法与道德无关D.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一致42、拿破仑主持的法典编纂中影响最大的是()A.刑法典B.民法典C.宪法典D.商法典43、当代中国法律体现了()A.统治阶级的意志B.中国人的意志C.全国人的意志D.全国人民的意志44、关于法的产生、消亡问题的正确看法是()A.法自古以来存在B.法是与人类共始终C.法将会永恒存在D.法是随阶级和国家而产生,并随之而消亡45、法的规范性是指()A.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导作用B.法为人们提供了是非标准C.法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D.法总结和概括了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46、狭义的法律是由什么机关制定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地方权力机关D.国务院各部门47、法律调整的对象有()A.行为关系B.思想关系C.意志关系D.同学关系48、对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A.社会调查的方法B.历史考察的方法C.语义分析的方法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49、中国古代将“律”字解释为“均布”,其含义是()A.准则B.刑罚C.公平D.正义50、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来源于()A.古希腊B.古罗马C.英国D.美国5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法理学_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法理学_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法理学_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以下哪个规则是行为效果规则?答案:授权性规则2.下列哪句话是不确切的?答案:当前我国生态保护情势严峻,环境法地位尤其重要,其已然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根据法的空间效力原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4.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特征不包含以下哪一项?答案:合法性:合乎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5.下列哪一个选项在我国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答案:小红家种植的大片罂粟6.下列关于行为结果的说明,哪一项是正确的?答案:行为结果分内物化结果和非物化结果7.下列关于法律义务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答案:小强因为抢劫而入狱服刑,这是他履行法律义务的表现8.下列哪些事件不属于法律事件?答案:小明与小红签订了长达五年的长期蔬菜供应合同9.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法律时常体现出国家强制力的运行,关于法律的强制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答案:徒法不足以自行是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的原因。

10.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实践,这就要求法律具有可诉性,关于法律的可诉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答案:一切非法律规范都不具有可争讼性。

11.法理学有什么用?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法理学之“用”?答案:产生具体的法教义学知识12.汉代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由此长期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功能,法学则相对地居于附庸地位。

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答案:儒学的昌盛造成法学的退败,因为儒家彻底否认法律存在积极意义。

13.法学的思维依循着特定的准则,以下哪一项并非法学思维的准则:答案:合法性与正当性并重14.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法学发展,不正确的是:答案:19世纪末,西方法学直接由欧洲大陆输入中国,其对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影响持续至今。

15.法哲学是哲学三大问题在法学中的投影,关于法哲学的论题域,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答案:自然法学者将法律的存在与道德相联系,因此其主张是一种法伦理学上的主张。

法理学第1阶段练习题

法理学第1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练习题及答案考试科目:《法理学》第一至第四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1.实体法2.法学体系3.任意性规则4.法律条文5.公法6.私法7.法的形式渊源8.规范性法律文件9.法律汇编10.法典编纂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在法的三要素中占主体地位的是( )A.法律概念B.法律原则C.法律规范D.法律条文2. 一个法律条文()表述一个法律规范A.必须 B.应当 C.可能 D.不可能3.“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规定不属于()A.义务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4. 下列有关“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正确的是()A.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有效;C.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限制;D.法在有效期内能反复适用。

5.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各种方式中可以改变法律规范内容的是()A.法律汇编B.法典编纂C.法规清理D.制定法律大全6.关于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直接生效B.经过一定时间后生效C.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生效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7.关于法律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原则是法律的最基本要素B.法律原则类似政策,不如法律规范稳定C.法律原则不具有适用性D.法律原则也有规范性8.根据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法?()A.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B.宪法和组织法C.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D.侵权法与公司法9.关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一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B.其中有的案例属于规范性司法解释的一种C.是我国法律渊源之一D.从功能上看它是一种造法例10.下列部门法中未能体现公私法混合性质的部门法是()A. 行政诉讼法B.环境法C.劳动法D.社会保障法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和特征正确的表述是()A.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B.具有国家强制性C.以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为内容D.法是仅对特定人适用的规范2.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包括以下哪些?()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B.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C.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D.婚姻法、仲裁法、律师法、商法3.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A.不包括正在生效的国际法在内B.不包括正在生效的国内法在内C.不包括已经失效的国际法在内D.不包括已经失效的国内法在内4.在不同国家,法律渊源的种类往往不同,一般的分类包括()A.成文法B.判例C.习惯法D.学说和法理5.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的形式包括法的结构形式、法的表现形式和法的实现形式B.法的表现形式即发的渊源C.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是法主要的实现形式D.法的结构形式是由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的体系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简述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关系。

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案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法不可违》教案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法律的定义和特征,认识到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2. 使学生明白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学会在生活中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3. 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

二、教学重难点1. 重点:法律的特征。

2. 难点: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如何在生活中遵守法律。

三、教学方法采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展示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现象,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2. 教学新课:介绍法律的定义、特征和作用,让学生理解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3. 案例分析:分析生活中违反法律的现象,让学生认识到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学会在生活中遵守法律。

4. 小组讨论:讨论如何在生活中遵守法律,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五、课后作业1. 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思考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2. 列举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分析其危害和后果。

六、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等。

2. 使学生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违反法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培养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

七、教学重难点1. 重点:法律的基本原则。

2. 难点:如何培养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

八、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培养他们的法治观念。

九、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回顾上节课的内容,引导学生思考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2. 教学新课:介绍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等,让学生理解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3. 案例分析:分析违反法律的现象,让学生认识到违反法律的危害和后果。

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刑法概论: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

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法律、遵纪守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法的基本概念入手,介绍刑法的原则,并探讨其应用和影响。

一、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是国家进行社会治安课题时采取的一种特殊手段,它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明确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界限。

刑法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性。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对于犯罪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和划定,确立了犯罪与非法行为的法律标准。

2. 强制性。

刑法对于犯罪行为实施强制约束,迫使犯罪行为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独立性。

刑法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具有独立性,它有自己的法律原则、规则和程序。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则,它规定了刑罚的制定与适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不能凭借个人意志或裁量进行随意操作。

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1)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事犯罪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才能形成刑事犯罪。

也就是说,人们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上才能负刑事责任。

(2)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罚的种类、幅度和适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只有依法规定的刑罚才能合法有效,法官不能随意自定刑罚。

2. 最大化原则最大化原则是指刑法在保护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方面,追求刑事制裁的最大化效果。

它的核心理念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严厉地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3.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刑法要求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判决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等罪等罚:同样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同样的法律惩处。

(2) 独立公正:刑罚需要由独立的法官进行,以确保司法公正性。

(3) 公开透明:刑事诉讼应当在公开场合进行,确保公众监督和透明度。

三、刑法的应用和影响刑法概念和原则的应用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理解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

理解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

理解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要借助国家的强制力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

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

这两个方面是密不可分的,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而现象总是本质的显现。

把这一辩证法的原理运用于法学研究,可以说"法的本质"与"法的现象"是一对范畴,它们分别从法的内部依据和法的外部显现两个方面来把握法律现象。

法的现象是法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外露的、多变的,通过经验的、感性的认识就能了解到。

而法的本质则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是深刻的、稳定的,不可能通过感观直接把握,需要通过思维抽象才能把握。

剥削阶级法学家和思想家或者看不到这一点,习惯于停留在表面现象就法论法;或者把法的现象等同于法的本质;或者是到虚无飘渺的"宇宙精神"、"自然命令"或人的心灵世界寻找法的本质,所以,他们从未真正地发现法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的主要贡献在于,依据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总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归结为以下两方面:(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命题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

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意志的形成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受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归根到底受制于客观规律。

意志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和过程、一种精神力量,本身并不是法,只有表现为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才是法。

所以说,法是意志的反映,意志的结果、意志的产物。

正因为法是意志的产物,所以才可以说法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

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所谓"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

虽然统治阶级意志由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所决定,但其形成和调节也必然受到被统治阶级的制约。

5.1《法不可违》-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5.1《法不可违》-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法不可违》教案一、核心素养目标政治认同:1.学生能够认识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从而增强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认同。

2.通过了解不同类型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认同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健全人格:1.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感,使其在面对各种行为选择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避免违法行为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

2.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违法行为,不盲目跟风或模仿,培养独立自主的人格品质和正确的价值观。

责任意识:1.让学生明确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即遵守法律,积极维护社会秩序。

通过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勇于对违法行为说“不”。

2.培养学生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意识,明白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谨慎行事,做到言行一致,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二、教学重点难点重点:1.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种类:让学生准确理解违法行为的概念,能够区分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学生清楚不同类型违法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难点:1.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帮助学生理解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在社会危害性、违法情节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学生对二者的概念混淆。

2.如何引导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做到遵章守法:将法律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三、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讲述一个小故事:小明在公园里玩耍时,看到一朵非常漂亮的花,他很想把它摘下来带回家。

这时,他的朋友小红告诉他不能摘,因为公园里的花草是受保护的。

提问学生:你们认为小明如果摘了花,这种行为对不对?为什么?学生可能会回答这种行为不对,因为公园有规定不能摘花,这是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如果小明摘了花,他可能会面临什么后果呢?2.展示一些生活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图片,如闯红灯、在图书馆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让学生观察并讨论这些行为是否正确,以及可能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

1法治的含义

1法治的含义

1法治的含义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导和引领意义。

它所要解决的法律意识问题,是带有方向性、根本性、价值性、宗旨性、目标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决定着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属性,也规定着它们的内容。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与精髓。

3法的基本特征首先,简单的:含义: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控人的行为、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性、国家意志性的特点(三)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普遍性:对一定范围内的个人组织都有效力,而不是只针对某个人或某些人的。

规范性:法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

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任何人组织都得遵守,如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4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七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8课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8课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8课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公布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规范性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以国家意志为基础的社会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约束性,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反映。

二、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指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态度。

法制观念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文明标志,是公民应有的一种基本素质。

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影响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和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三、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和感受,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态度。

具有积极的法律意识,能够让人遵纪守法、守法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形成合法合规的社会风气。

四、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和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然而,道德和法律的区别在于,道德要求是道德规范,它是社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一套伦理规范,不受强制力的束缚;而法律要求是强制性的,国家对其实施者有强制力。

五、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国家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战略目标,是国家治理水平和公民素质的重要标志。

建设法制国家要求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素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健全法律实施机制,不断提升国家法治水平。

个人观点和理解:思考问题,首先要有法制观念。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尊重法律,更要自觉遵纪守法。

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该学会尊重和宽容他人,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总结:通过学习七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8课的知识点,我们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以及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建设法制国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每个人都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法制建设和法治秩序。

只有在法制国家的建设中,我们的社会秩序才能更加稳定,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

什么是强制性规范

什么是强制性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什么是强制性规范篇一:强制性规范的分类强制性规范的分类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区别为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或取缔性规范)所谓效力性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规范;或者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但是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

所谓管理性规范或取缔性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而且违反此类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规范。

对于强制性效力性规定的区分方法,王利明教授提出三分法:第一,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

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管理性规定)。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种类应该包括如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确认,这里所谓的“强制性规定”仅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篇二:《强制性条文》简介及条文解释第一章概述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简介一、有关标准的基础知识(一)标准的等级、属性和相互关系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国家的规范标准,需要简要了解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

特别是标准的等级、属性、相互关系等内容。

法律概念的内涵叫啥来着

法律概念的内涵叫啥来着

法律概念的内涵叫啥来着法律概念的内涵是指法律表示的意义和内容。

它包括了法律的定义、特征、性质以及法律的功能和目的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概念是理解和研究法律的基础,它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律概念包括对法律的定义和特征的阐述。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一定规范,它是国家权威的体现,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制性。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规范行为的一种制度,它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则和制度来调整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概念还包括对法律性质和法律功能的分析。

法律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质和公共性质,它是由整个社会形成的共同意识的集中体现。

法律的主要功能包括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正义、保障人权自由等。

通过法律,可以为社会提供公正、公平、公开和可预见的制度保障。

另外,法律概念还涉及到法律的目的和价值。

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利益和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

法律的价值在于它能够为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安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的必然需求,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石。

此外,法律概念还涉及到法律的体系和结构。

法律体系是指法律规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结构和组织,包括了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法律规范。

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考虑到法律的一致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以及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衔接。

最后,法律概念还可以包括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的研究。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说明,包括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对法律规则的适用。

法律的解释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条文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法律体系。

法律的适用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同时也需要符合法律的目的和价值。

综上所述,法律概念的内涵是指法律的定义、特征、性质、功能和目的等方面的内容,它是理解和研究法律的基础。

只有全面、准确地把握法律概念,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

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

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正方观点:法是由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或者强制论认为:强制性是法固有的属性,不因人的意志为转移。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

然而,不同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在性质、范围、程度和方式等方面是不尽相同的。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是衡量一项规则是否是法的决定性标准。

法的国家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既表现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也表现为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国家保护其合法权利。

必须指出,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讲的,即从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意义上讲的,而非意味着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于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

也不是说,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实施的唯一力量。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仅仅依靠国家政权及其暴力系统来维护,这个国家的法就成为纯粹的暴力。

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国家暴力常常是备而不用,“无所在,无所不在”。

当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时,法的强制力只是潜在的,不为人们所感知;而当人们的行为触犯法律规范时,法的强制力才会显现出来。

反方观点:国家强制性不是法的属性首先,法的国家性是由法家学派为社会改革强加于法的。

把法界定为国家法尤如一个强盗逻辑。

其次,既然国家性不是法的属性,保障法实施的强制力也不只是国家强制力。

事实上,即使国家法的实施,也不仅只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强制力、权利人的地位、身体等都在国家法的实施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的规范性

法律的规范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社会关系等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性质和特点。

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手段,法律的规范性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下面将对法律的规范性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法律的规范性具有强制性。

法律作为一种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社会规范,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

无论个人还是组织,都必须依法行事,不得违背法律的规范要求。

这种强制性保证了法律的权威和有效性,使得法律成为社会行为的基准和准绳。

其次,法律的规范性具有普遍性。

法律的规范适用范围通常是全社会或特定范围内的所有人。

不论身份、职业、地位如何,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

无论富人还是穷人,无论官员还是平民,都需遵守法律的规定。

这样,法律的普遍性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公正,使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和正义。

再次,法律的规范性具有明确性。

法律规范内容通常需要明确具体,以便于人们理解和适用。

例如,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民法规定了各种权利关系的设立和转移,行政法规定了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等。

通过明确的规定,法律使社会成员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法律要求,避免了因语义模糊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此外,法律的规范性具有稳定性。

法律是由国家依法制定和修改的,一般不会轻易改变。

这种稳定性保证了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致性和可预见性。

人们通过学习和了解法律,可以准确掌握和预测法律规范的内容和适用。

这种稳定性有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公民的权益和利益的保护。

另外,法律的规范性还具有适应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需求和行为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法律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变革和需求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规定。

这种适应性保证了法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法律规范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最后,法律的规范性还具有引导性。

法律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引导人们积极正面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规范可以帮助社会成员明确正确的行为准则,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同一时间,法律规范也鼓励人们发挥积极的作用,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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