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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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10.16
•【字号】陕教保办[2014]12号
•【施行日期】2014.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进
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保办〔2014〕1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府谷县教育局、神木县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信推办〔2014〕15号)精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系统(原地理信息填报系统)进行了更新。
新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数据指标,拓展了相关功能,并于10月12日正式上线。
为进一步做好新系统的数据更新和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工作的填报和督导,通过系统掌握本市的教育信息化数据填报和工作进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填报信息的核准,督促学校及时填报和更新数据,审查数据真实性并确认上报。
二、填报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
三、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
各地应高度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加强统筹领导,信息化责任处室应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数据填报、更新、审核与上报等工作。
2.统筹部署。
各市统筹部署本市系统填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按时进行系统填报。
3.填报与审核。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陆核对信息,完善数据,并按时更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审核数据,每月按规定时间确认,并逐级上报。
4.使用与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可通过系统查看本地区数据填报情况,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并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地区和学校,将通过系统内公告、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
四、时间安排
数据填报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7日;
审核上报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31日;
国家级数据核查时间:2014年11月8日。
五、其他事项
填报指标及使用手册(填表指标、区管-系统使用手册、学校管理员-系统使用手册)可登录填报系统(通知公告)内下载或QQ群共享进行下载,市级管理员加QQ群:2141203800,其他管理员请加群:2006251,填报地址:http:
//。
联系人:李昊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