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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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9.07
•【字号】铜政办〔2015〕87号
•【施行日期】2015.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陵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5〕87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铜陵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02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政府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注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着力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快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运行系统。
修订并公布运行乡镇“两个清单”,构建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市、县、乡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两个清单”动态调整。
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全面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
界。
按照“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
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措施。
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市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
加强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项目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做好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落实《铜陵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审批权限。
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
及时贯彻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我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建设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与省平台的纵向贯通。
大力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探索建立空间规划的联合审查机制,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促进各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建设项目审批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职能转变。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部署要求,做好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衔接,按照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探索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改进试点工作。
开展职业资格清理专项督查,严禁业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变相设置许可条件或门槛。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督查,指导督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我省建立的国家职业资格清单省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或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各项规定。
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立专项检查制度,防止和杜绝挂证、助考和考培挂勾等现象。
探索建立水平
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试点,逐步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社会化、市场化。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开展落实涉企收费清单集中推进行动,确保涉企收费清单在执行中全覆盖、不走样。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收费基金政策,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要逐项落实到位。
做好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调整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依据省级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
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
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巩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整顿成果。
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编制并公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
开展收费监督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部署实施“一照一码”工作。
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对外公开并严格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
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实施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
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建立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
按照国家“全国一张网”建设的要求,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教育职能转变。
扩大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权,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具体职责和权限。
(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改革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制定出台《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铜陵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推进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8”配套政策,研究出台《铜陵市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办法》,强化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升促建工作,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
推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构建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合工大(铜陵)工程技术研究院等新型产学研实体建设。
(八)深入推进文化领域改革
研究出台《铜陵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2017)》,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目录。
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2015年建成1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省级试点,3个农民文化乐园省级试点。
提升公共文化社区服务效能,建立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
探索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公示制度,打击旅游失信行为,形成倒逼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深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改革
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管理和服务创新,主动开拓为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
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试点工作,推进“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在三甲医院上线运行。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利用季度监测、督查等多种形式,抓好工作落实,全力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生育证制度。
根据安徽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做好省证件办理系统规范办理“四证”的相关工作,通过网上办证申请平台、微信平台、QQ服务平台、电话、网络视频和婚育承诺书等方式采集办证材料,简化群众证件办理程序,提高异地办证及时性、便捷性,及时为群众寄送办理好的证件,并开通“1890”热线为群众解惑答疑,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十)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全面梳理体育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着眼于大众健身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
实施体育赛事管理改革,下放裁判员审批权限。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体育消费。
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体育社团组织。
(十一)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待国务院、省政府“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出台,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试点工作。
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
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经营行为抽查、企业出资公示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落实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规定,依法从严监管。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红黑榜制度,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
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
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信息化”行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到2015年底,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形成市、县(区)、乡(镇、办)三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与制度体系,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示范,引领带动企业、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构建铜陵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打造铜陵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
建设全市公共招聘信息网,实现供求信
息“一点发布、全市共享”,为大学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化对接平台。
通过强化政策的激励和引导机制,促进就业指导市场化,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化;通过完善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制定和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制订政策鼓励和吸引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到人力资源服务业创业就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
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十二)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及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搞好上下联动。
要树立问题导向,明确改革重点,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辖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
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要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要对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要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要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和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
县区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政府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县区政府工作方案于今年9月底前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编办)。
(二)统筹协调,凝心聚力。
各级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改革。
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
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导。
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县区政府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
要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
要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奖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改革实际,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作用,努力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