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大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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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大赛流程
决赛赛制及流程
第一环节拍案而起
1、要求:各支参赛队伍在自己原来的案例的基础上,对解决方案进行深化,并增
加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略去选题背景和开展研究可行性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原因分析不可省略,但在现场陈述时不必赘述。
2、流程:分在同一组的两队分别进行陈述,各为四分钟,陈述完毕之后,由先进
行陈述的一队向另一队进行质疑,质疑的针对点为对方案例的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作答时间为一分钟,之后质疑方可继续发问,回答时间同样为一分钟,注意的是,如果质疑方认为没必要,可以只问一个问题。
反之,另一队对率先质疑的队伍进行质疑,步骤同上。
之后,评委分别对两队提出问题,作答时间各为一分钟。
3、淘汰:最后按照淘汰赛制,每组将有一队晋级下一轮。
参赛队伍:
A dream hunter VS 清风队
B 08行管01队 VS 08哲学01队
C 快乐行思队 VS 苹果橙子队
D 公在我心队 VS 10哲学01队
第二环节
巅峰对决之模拟听证会
*给定解决方案,并设四个角色(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利益相关者(得失各一方)),由大四张振洋同学作为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主持此次听证会,进行各方协调。
选手通过抽签选择不同角色,进行模拟听证会。
*从所选角色出发,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分析以讨论的形式进行,选手在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也可对其他选手的观点提出质疑。
(过
程持续30分钟)
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
听证会参加人员:
共13人,其中听证会参加人12人,分别是消费者代表3人,自来水企业代表3人,专家学者3人,政府部门代表3人,听证人1人为南京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由苏程程同学担任)。
PS.(除去在上一环节淘汰队伍,每个角色由一个队伍代表)
专家学者 A dream hunter OR 清风队
企业代表 B 08行管01队 OR 08哲学01队
消费者代表 C 快乐行思队 OR 苹果橙子队
政府代表 D 公在我心队 OR 10哲学01队
听证会议程:
第一,由南京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简述拟定的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方案。
(时间为5分钟)
第二,请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分别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一项需要说明两点:一是发言时要简单明了,要明确表达自己对方案的意见或和建议。
二是为了保证会场秩序,提高会议效率,发言规则如下:
第一轮:在物价局工作人员简述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方案后,依次由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和政府部门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每队发言3分钟,超过时间会有提醒;
第二轮:消费者代表和企业代表们对于双方观点进行评析和提出质疑,遭到质疑的代表队在发言代表队发言完之后进行辩驳,期间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可以对于双方观点发表见解,双方辩驳时间累计各为3分钟,其他代表发言时间也为3分钟。
第三,由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本次听证会进行总结,宣布听证会结束。
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方案(官方给出材料)
一、引言
尽管南京市地处长江下游地区,过境水量大,但仍属于水质型缺
水城市。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城市人口的膨胀,用水量不断增加,30%以上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也使水质恶化。
此外自来水管的漏、损现象普遍,供水基础实施不足,南京市面临缺水问题。
为了解决南京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价格手段,节约用水,减少污水对环境的破坏。
水作为生活必需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其价格弹性很小。
随着全球水资源紧缺程度的加剧,世界范围内的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都有上涨的趋势。
据中国城镇供水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36个大中城市生活用水从1998年起,年均上涨18.5%。
水价上涨,给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政府调整水价必须考虑居民的承载能力。
二、南京水价的调整及其影响
1.南京水价调整与节水
南京市居民的用水价格,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遵循计划经济的模式,很少上涨,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南京市居民人均
年用水量不断增加,1985年~1994年人均用水量从51.11立方米增至65.14立方米。
这是因为:一方面,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住房面积增加,用水量相应增加;另一方面,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后,开始征收水资源费,但由于水价计算方法不科学、不规范,水仍然是极其廉价的资源,导致在生活上,居民没有动力去节水。
2005年7月南京市自来水价格从1.9元/立方米上调到2.3元/立方米,2006
年9月水价又从2.3元/立方米提高到2.5元/立方米(其中资源水价增加0.17元,环境水价增加0.03元),今后5年每年水价都将上涨,其目的:一是弥补自来水公司的亏损;二是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用来改善水环境。
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南京市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为3.25元/立方米,5年后,南京市每个家庭的用水支出将在现行基础上增加40%左右。
自来水作为一种商品,水价一方面必须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
另一方面必须反映供求。
随着终端水价的不断上涨,居民节水意识必然增强,按照南京市人日平均用水量在0.11~0.18立方米之间,那么人年用水量应在40.15~65.7立方米之间,节约用水仍有很大空间。
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可以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南京城市居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衡量人们可承受能力可以采用两个层次的指标:宏观可承受能力和微观可承受能力。
前者是指用户平均水费支出占用户平均收入(总收入或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对不同收入组、家庭类型或地区分别进行考察。
根据可承受能力的定义,笔者对南京市1985年~2005年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进行计算:R=年水费支出/年可支配收入=水价×年用水量/年可支配收入通过计算得出从1994年开始,南京市居民水费的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比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水价涨幅较大,居民的承载压力加大。
究竟水费支出如何给家庭造成压力,则需要用到微观可承载能力分析指标进行探讨。
对各个消费阶层进行横向比较,发现随着人均收入的减少,水费支出的比重随之上升,收入越低的居民承载能力越低。
2005年调查数据表明,南京市还有60%左右的居民家庭收入未达到全市的平均水平,这部分居民家庭收入低,消费水平也不高。
2005年南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704.34元,其中,最低收入组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为3788.05元,占最低组收入的93.7%。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水费支出77.03元,远远低于南京市其他家庭的支出,由此可以推出这些家庭用水,仅能满足或尚未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他们水费的支出却占可支配收入的2.39%。
2006年水价又有较大幅度增长,加上水、电、气价格的上涨将会给中低收入家庭带来更大的困难,他们的生活质量更难得到保证。
当R=1%时,不考虑承载能力问题,居民都能接受;当R=2%时,将引起居民用水的重视,注意节约用水;当R=3%时,将对居民用水
产生很大影响。
因为水价改革不仅涉及到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还涉及到工业、服务业等,水是许多产品的生产原料,水价的上涨必然造成相关产品价格的上涨,加上医疗、养老、教育等制度的不健全,日益影响到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心理,所以应该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水价承载能力。
三、南京实施阶梯水价的可行性分析
1.阶梯水价的概念及结构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就是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基本量的基础上,对基本用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超出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
阶梯水价的实质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水,保护水资源。
同时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正常用水,起征点应尽量定得科学合理,以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利益。
采用阶梯水价必须首先确定用水量基数,根据当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现状的调查(包括收入水平、用水习惯、水费支出、支付意愿等)和对未来用水状况的科学估计,可以将城市居民用水量分为以下三级:第一阶水价:即生存用水量Q0,实行低价或者免费。
第二阶水价:即基本生活水量Q1,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消费部分,实行全成本水价P1,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3部分。
(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收益的平均水平,同时
供、排水企业通过利润积累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基本满足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供、排水设施开发建设的投资需求。
)第三阶水价:即辅助生活水量Q2,用于满足居民高质量生活用水的特殊需要,实行超额水价P2,第三级水价P2可以确定为第二级水价P1的2~3倍。
其超出的收益部分可以作为供、排水设施开发建设的资本公积。
2.南京阶梯水价可行性分析
如果南京市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每月每户居民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原来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户居民生活用水在20~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2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的1.5倍收费;每月每户
居民生活用水超过30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3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的2倍收费。
举例说明,居民王先生家平均每月用水25立方米,属于第二级,那么他应交水费:2.30×20+2.3×1.5×5=63.25元;居民李先生家用40立方米水,属于第三级,那么他应交水费:2.30×20+2.3×1.5×10+2.3×2×10=126.5元。
南京城区民用自来水总用户71万多户,按每户平均3.13人计算,南京城区居民每月户均用水量为11.417立方米。
对现有44万户“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进行了调查统计:这些居民每月户均用水量为8.9立方米,其中,每月用水少于20立方米的居民占94.9%,超过第一级的居民只占5%左右。
因此,阶梯式水阶在促进居民节水的同时,对绝大多数居民水费开支将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计划供应,对于计划内用水量按相对应分类的供水价格收费,超出计划用水量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这样,洗浴业等一些用水量较大的经营服务企业成本必将大幅上升,可以限制高耗水行业,促进这些企业节约用水。
3.结论
阶梯式计量水价可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阶梯式水价条件下,如果用户消耗水量超过一定数量,就必须支付高额的边际成本,使用水量大的居民付出的水费越多,从而使居民节水行为的边际收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水资源的浪
费及不合理的低效利用现象,同时,有利于水资源充分利用和保护,从而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由于水资源的稀缺与水污染问题的并存,导致城市供水边际成本呈上升趋势,以边际成本制定出的水价必然比较昂贵。
而水是人类生产、生活基本的必需品,阶梯式计量水价通过多阶梯定价,克服了边际成本定价在实施中来自社会和政治方面的障碍。
它通过在初级阶段设定较低的水价,保证了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支付能力问题;同时以边际成本方法确定出超额的用水分段水价,提高了用户的节水意识。
阶梯式水价模式,可以使供、排水企业实现“成本回收,合理盈
利”的自我生存目标,从而有能力获取较多的资金用于管道改造、技术更新、水资源的开发以及水污染的治理,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质量,这对城市水价改革的深入开展都至关重要。
南京市物价局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对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人口在4人以下,按户均用水量计算;五口人以上居民,按人均用水量计算。
每户人数多少凭户口本或街道说了算。
(1)阶梯水价只对抄表到户居民实施
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为:先对由市自来水总公司直接抄收到每一户的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市自来水总公司未直接抄收到每一户的居民用水户以及自备水厂转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等暂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2)人口在4人以下,按户均用水量计算
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
每月每户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2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30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30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3)五口人以上居民,按人均用水量计算
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水户,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
每月每人生活用水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5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7立方米为第二级,超过5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7立方米为第三级,超过7立方米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2倍收费。
(4)每户人数多少凭户口本或街道说了算
需按人均用水量执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凭户口本或当地街道(社区)证明,经市自来水总公司认可后方可执行。
物价局要求市
自来水总公司加快“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步伐,扩大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范围。
(5)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70元补贴
为减轻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负担,对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实行一次性补贴。
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各自备水厂负责对各自供水对象中的民政低保户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采取先收后补办法,年内每户一次性补贴70元。
凡是在2005年7月1日—12月10日期间被市民政局确定的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自来水用户和被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自来水用户为补贴对象。
具体名单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提供,两者不重复领取。
所有补贴对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代理领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市级特困职工证明或低保金领取证、缴纳水费发票,到所属供水单位领取补贴。
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