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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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1.15
•【字号】珠府办[2010]13号
•【施行日期】2010.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0〕13号)
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五年,也是珠海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时期。

科学制定《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积极应对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全面建设既有活力、又有实力、更有魅力的生态文明新特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市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
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面实施的战略机遇,坚持务实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制定一个既充分符合我市区域实际、又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1.前期研究要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

前期研究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直接影响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以战略的眼光,通过对一些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从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发展思路,提出具体可行措施。

2.规划编制要突出科学性和操作性。

各项规划的编制原则上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六个环节依序开展。

规划编制要立足我市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和深化前期研究成果,准确把握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规划目标体系,强化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明确现阶段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

要强化规划的项目支撑,谋划和梳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增强规划的操作性。

3.方法理念要突出过程性和实用性。

要开门编规划,既要重视规划成果,更要重视编制过程,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规划的讨论过程,就是了解珠海市情、统一各方思想和增强发展信心的过程;规划的论证送审过程,就是宣传珠海战略、把握发展趋势、争取专家理解珠海和上级政策支持珠海的过程。

要坚持自主编制和借用外力相结合,尽可能将珠海市
的课题成果、发展思路和重大项目更多地纳入国家或省级政策、规划和项目盘子中,切实提高基层规划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4.规划体系要突出有效性和系统性。

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以市级总体规划为依据和指导,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细化和延伸,加快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相互衔接、科学可行的规划体系。

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组织实施,其编制应当以上级规划为依据。

要强化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所有规划要与已颁布的中长期规划、空间规划等紧密衔接,建立和完善规划的前置性审查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整个规划编制工作跨年度进行(2009年12月至2011年初)。

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按规定程序完成编制《规划》,做实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具体工作进度按四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工作(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

1.成立珠海市“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组建珠海市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编发规划工作方案。

(由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区配合)
2.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拟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和需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发改部门提出编制其它专项规划的建议书,统筹纳入“十二五”规划),通过部门研究和公开遴选、委托、招标等形式落实研究任务。

研究总体规划框架,确定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开展规划编制培训和调研活动。

(由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区配合)
3.规划宣传工作。

设立珠海市“十二五”规划网站,通过电视、报纸、杂志
等媒体和举办咨询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宣传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营造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十二五”规划编制氛围。

(由市委宣传部与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区配合)。

(二)课题研究(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

1.完成珠海市“十二五”规划总体研究报告,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政府。

(由市发改局牵头)
2.完成“十二五”若干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市政府。

(由各课题的牵头部门负责)
(三)规划编制(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

1.开展《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形成《规划》草案,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以及必要的预审,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由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区配合)
2.开展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以及必要的预审,对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由各规划的牵头部门负责,市发改局协调)
(四)规划审议(2010年11月至2011年年初)。

1.完成《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审议批准。

(由市发改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区配合)
2.完成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由各规划的牵头部门负责)
3.完成各区域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报所在区政府审定后发布。

(由各区负责)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群众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和配合相关工作,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将机构建立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二)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

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质量,把好规划的出口关,成立“珠海市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

委员由市政府聘任,人员由政府公务员、行业领域专家和社会人士组成。

规划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规划上报审批前的评审论证,评审论证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

(三)落实工作经费。

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健全课题研究与规划编制经费管理制度,做到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前期课题调研、规划评审论证等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费用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区域规划的编制经费由各区财政负责。

附件:1.珠海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
2.珠海市“十二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目录
3.珠海市“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预算及管理
4.珠海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建议书附件1
注:1.牵头部门可在实际工作中确定各课题的准确名称。

2.牵头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配合单位。

附件2
注:1.牵头部门可在实际工作中确定各项规划的准确名称。

2.牵头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配合单位。

附件3
珠海市“十二五”规划专项经费预算及管理
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前期课题调研、规划评审论证等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费用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区域规划的编制经费由各区财政负责。

为培育发展本市科研资源,鼓励珠海各高校及研究机构参与研究。

一、前期研究课题共40个。

其中,第3、5、6、7、8、14、15个课题研究经费已经落实或列入预算,不再安排经费;第1、2、4、9、10个课题拟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安排经费30万元,包括课题调研、市外专家差旅和食宿、课题评审、印刷等全部费用,小计:30万元×5=150万元;其他课题28个,每个课题经费安排20万元,包括课题调研、课题评审、印刷等全部费用,小计:20万元
×28=560万元。

全部课题经费合计150万元+560万元=710万元。

二、珠海市“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安排100万元,包括聘
请发展规划专家组、市外专家差旅和咨询费,以及组织业务培训、购买教材、设备购置、编印资料、召开相关会议等各项办公费用。

以上两项经费共计:710万元+100万元=81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由于“十二五”规划工作已经开展,由市财政先安排50万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启动经费,余额按工作进度分期安排。

各课题研究经费由各牵头部门按政府采购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并严格按课题委托协议分期支付。

各规划编制经费由各牵头部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合理安排。

附件4
珠海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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