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判决书 Miranda v Arizon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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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判决书 Miranda v
Arizona(1)
Miranda v Arizona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起案件之一,它不仅在司法制度中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在公民权利和自由等议题上也有深远
影响。
此文将结合该案的背景、理论基础、争议以及对美国司法制度
和公民权利的影响进行分析。
背景:
1963年,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23岁的墨西哥侨民埃尔尼斯托•米兰
达(Ernesto Miranda)因涉嫌强奸一名年轻女性而被捕。
他在接受警
方审讯时,自供被迫,当时警方未告知其权利,包括保持沉默和寻求
律师帮助的权利。
米兰达的自供证词作为证据提交到了庭审中。
虽然
米兰达在被判有罪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了。
随着该案在各级法院的
审讯,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被告必须有权利获得律师协助和保持沉默,否则审讯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
理论基础:
这种被告权利的出现源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不自证其罪,也不受自己的口供来证明自己的罪名。
”该原则被认为是美国制度中
的关键保障,是民主和公民自由的象征。
它还表明没有人应该被强迫
作证,而是只有那些被控犯有罪行的人可以在双方平等的情况下作证。
争议:
该案的争议在于,尽管声明的权利显而易见,但对警方和法院而言,
意味着何种程度的责任和约束。
例如,哪些策略是套路、诱导或欺骗,而哪些采取行动是可以被视作可接受的,二者之间的区别有多模糊?
更深在的问题是,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才会需要告知涉及自我辩护
的权利?
影响:
正是由于米兰达案件引发的公民自由和司法制度转变,人们才真正意
识到自己在法律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美国最高
法院以此案的判决为基础,陆续规定了许多强化嫌犯权利的法律,包
括警告权利和寻求律师权利,并要求警察向嫌犯告知这些权利。
同时,案例对全球其他国家和司法制度的相应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总结: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是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其
中的理论基础,争议以及对美国司法体系和公民权利的影响是我们应
该关注和探索的重要议题。
正如该案所证明的那样,世界上最先进的
司法系统也需要始终不断地在基础法律和公民自由方面进行评估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