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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府办[2007]45号
【发布部门】80903C002
【发布日期】2007.07.03
【实施日期】2007.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07〕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宝山工业园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宝山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2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镇、工业园区,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协同配合、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发动广大员工,从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等各个环节认真细致地进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治理和切实解决本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和现状评估,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分级督办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本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现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号)、《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号)、《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7)18号)、《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
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7)11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22号)要求,本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筑建材、商贸工矿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工程项目与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班前三分钟安全交底”、“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教育;烟花爆竹经营,打击非法出租房屋场所和非法生产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国资委、区消防支队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开发区和村镇建设工程;在建建设项目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盾构进出洞、旁通道施工、有毒有害气体控制以及桥梁工程中高支模与起重吊装安全;排水设施运行、水务建设施工、堤防、水闸运行安全;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击非法建设,防止多层次转包分包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建交委、区水务局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车辆与槽罐技术状况,关键岗位人员符合从业条件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GPS设施,打击非法经
营,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突发性事件的各类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建交委
(四)水上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船舶航运经营资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防范危险品非法上船的监管,沿岸油类作业码头、供油船防污染措施,船舶消防、救生及防污染设备和设备保养符合有关规定,危险货物及集装箱装箱运输,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客运(旅游)码头、街镇渡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打击无证船舶和非法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建交委
(五)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2006年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学校、医院、地铁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闲置厂房,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打击非法经营和制作、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游艺机设备等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落实学校、医疗机构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施工安全和重要部位技防措施,开展民工子弟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消防支队、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六)渔业农机作业
重点范围: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和渔业船员
持证,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设施,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农机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打击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农委
(七)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人口密集场所,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和冶金石油化工行业等单位和行业落实安全责任,承压汽车罐车及其充装站安全运行,大型游艺机、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的特种设备,化工行业承压设备和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及其他易发生伤亡事故的起重机械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