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造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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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虚构贸易业务
新纶科技基本情况及造假动机
新纶科技是以新材料、精密制造为核心产业方向的企业,其产品与服务涵盖电子功能材料、显示用光学薄膜、超净工程等领域。
由于产业转型,2015年新纶科技在持续多年盈利后首次亏损,亏损金额高达2.25亿。
新纶科技2009-2020年营业总收入如下图。
图片信息来自“同花顺”网
从图中可以看到,在2015年的亏损之后,2016年新纶科技立即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巨额增长,事实上新纶科技为扭转其亏损的事实,通过虚构客户、供应商虚构多起业务,从而虚增大量收入、成本及利润。
2017-2018年如法炮制,以相同的手法进行造假,从中获利。
新纶科技造假手段分析
要虚构贸易业务,就要虚构相应的采购和销售业务,新纶科技正是这么做的。
在采购端方面,新纶科技先与张和春实际控制的七家公司(九江亿思特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世鸿机械有限公司、江西省百瑞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弘擎贸易有限公司、九江市茂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创展投资有限公司、九江市秦合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等7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然后新纶科技私自伪造相应的入库单;
在销售端方面,新纶科技与张和春实际控制的东菀市麦克斯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再伪造对应的出库单。
这样,就形成了出库入库单据的闭环。
单新纶科技并不满足于这简单的单据闭环,在资金流方面新纶科技也做足了工作。
为了形成资金流的闭环,新纶科技在对外宣称向张和春控制的七家公司采购时会从公司转出一笔款项,而转出账户仍然由其自己实际控制。
接着,等到付款的时候再把该账户中的资金转到张和春的账户,最终形成资金闭环。
造假在财务报表上的端倪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年度新纶科技净利润4942.80万元,比2015年增加16972.83万元,但是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方面,2016年的10667.22万元比2015年较少了2304.86万元。
由于企业实行的是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这一情况确实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此之大的指标反差,其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小,从现在的角度来看,2016年新纶科技净利润与现金流入数据的反差正是其在当年虚增业务露出的马脚。
由于2017年和2018年的造假手段与2016年基本一致,下面我将以2016年为例,详细的列出新纶科技的各种造假措施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这些措施的目的。
一.转出资金。
2016年以预付账款的名义转出资金1920.23万元,再加上以采购存货为名义转出的、之后以虚假销售结转为营业成本的24935.67万元,合计转出资金
26855.90万元。
二.转入资金。
2016年借着销售回款名义转回来9252.21万元,这样转出资金减去转入资金,得到净转出资金17603.69万元。
该转回的资金会使得当年虚增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入9252.21万元。
三.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如果不发生虚构业务和现金流,2016年实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8,270.91万元,前面计算出由于虚构业务的需要资金净转出17,603.69万
元,造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0,667.22万元
四.因收账款。
,2015年末应收账款净值77,524.14万元,2016年末应收账款净值实际金额80,104.26万元,增长了2,580.12万元,增长率仅3.33%。
在2016年实际营业
收入增长率30%的情况下,只增长应收账款3.33%,这就为应收账款虚增提供了极
大空间。
2016年末虚增应收账款余额23326.80万元,虚增后应收账款净值
103,431.06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33.42%。
在营业收入增长60%的情况下,应收
账款的有这样的增长就看起来很正常。
五.预付账款。
2016年末实际预付款项10,439.32万元,由于虚假购买而转出的1,920.23万元,虚增预付款项1,920.23万元,虚增后预付款项12,359.54万元。
六.营业成本。
由于虚假销售结转了营业成本24935.67万元,导致营业成本虚增24935.67万元
七.营业收入。
2016年实际营业收入132,189.8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29.08%。
虚增营业收入33,655.12万元,虚增后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60%。
八.净利润。
2016年实际净利润-2,861.97万元,以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076.10万元、毛利额8,719.45万元和所得税费用-161.42万元的方式,总共虚增净利润7,804.75
万元,虚增后净利润4,942.78万元。
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
我的一些思考
近年网络上传出的各种公司造假案例层出不穷,明知财务造假一旦被曝光,公司将从云端跌入谷底,许多公司任然乐此不疲,甘于冒险,其背后利益之大,可见一斑。
而公司财务造假的最终受害者,就是那些投资者。
财务报表集中概括了一个公司的运营情况,投资者以其作为决策依据,如果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甚至是虚假的,那么将极大地影响公司股价,损害投资者权益。
为了减少公司财务造假出现的几率,以及减少普通投资者受造假的影响,我有几方面地建议。
一.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立法。
我认为,财务造假事件的层出不穷其根本原因,是当前我国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体现。
一方面,公司造假所获得的利益巨大,但对应的,其造假成本却很小。
证监会对许多公司做出的“顶格处罚“决定,正是体现了当前处罚力度的不足。
《证券法》需要尽快修改其中的部分条例,提高处罚下限,抬升处罚上限,让不法者承受不了造假的后果。
二.完善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
公司造假案的层出不穷,不仅仅是外部的法律不完善所诱发的,公司内部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是否合理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
人性本恶,一个合适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人性中贪婪的本色,让公司健康地运营。
三.关注审计意见。
对于普通的投资者,许多是看不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也无法窥探到一个公司其内部结构是否合理,但是,审计报告为我们解答了许多问题。
如果审计报告是毫无保留的,那这家公司基本没有问题,但如果明确指出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的异常之处,就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
附录
一.新纶科技虚构贸易业务,明显违反的就是会计准则中的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原则要求企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
1
完整。
而新纶科技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既不真实,也不可靠。
二.违反会计确认的标准
会计确认标准是指会计系统予以确认的会计事项所应具有的特征。
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的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的确认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1.必须符合某个会计要素的定议;
2.可计量性,即确认的项目能够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3.相关性,即确认的项必须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关;
4.可靠性,即确认的项目纳入会计系统的信息是真实可靠可核实的。
在新纶科技与张和春的交易过程,其货物的出库、入库都没有发生,但却确认了相应的税费、手续费等,明显违反会计确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