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9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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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99号建议
的答复摘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8.08.17
•【文号】农办议〔2018〕291号
•【施行日期】2018.08.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9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办议〔2018〕291号
一、关于政府主导农业科技创新,助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关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不同领域,中央、省、地、县、乡不同层次,较为系统的农业科研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依托国家重大专项、公益性农业行业科研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创新一批重大理论、重大方法和重大技术。
水稻、黄瓜、家蚕等农业基因组学基础研究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自主培育出超级稻、转基因抗虫棉、双低油菜等一大批新品种。
二是科技创新基础不断夯实。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等基础平台条件能力建设,构建了以42个综合性实验室为龙头、297个区域性/专业性实验室为延伸、269个科学观测试验站为支撑的重
点实验室学科群体系。
遴选建立456个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和10个数据中心,形成农业科技数据观测监测网络,为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三是科研组织模式不断创新。
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创新科研攻关组织方式。
通过中央财政稳定支持,建立了水稻、油菜等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每一个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攻关、示范培训、政策咨询和应急服务。
构建了60多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初步搭建起一批行业性、区域性、基础性协同创新平台。
示范建设了3个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打造一批区域经济增长极、引领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关于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
我部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与信息技术融合,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有力引领和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打造良好政策环境。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提出了"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二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共同推进格局。
先后主办了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和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展示了1038家单位最新农业技术创新应用成果,深化了全社会对"互联网+"现代农业的认识,形成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的格局。
三是加强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农业项目和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总结推广了426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软硬件产品、技术和模式。
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积极探索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
实施农产品电商出村工程,推动建立农业农村电商发展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带动农民脱贫增收。
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为切入点,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
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三)关于农业科技示范推广。
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6亿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累计投入中央资金58.5亿元,支持3万个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教单位、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初步形成。
下一步,我部将不断完善公益性研究机构与市场化研发主体深度融合、中央和地方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分工协作、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有力的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力度。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二、关于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金融服务
加强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深化对"三农"和扶贫领域的金融支持,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
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1万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47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17.1万亿元,同比增长4.7%.二是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把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战略性工程予以重点推动,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机构空白乡镇设立标准化固定营业网点,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截至2017年末,全国乡镇机构覆盖率达到95.99%,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实现机构乡镇全覆盖。
全国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6.44%,16个省(区、市)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18年2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6号),要
求:一是明确定位,形成"三农"金融服务合力。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守定位,深入推进"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开发银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专注政策性业务领域,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等大中型银行推动普惠金融事业部落地见效,建立和完善"五个专门"经营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发挥好支持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作用。
二是服务重点领域,支持农业发展提质增效。
涉农贷款要优先支持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
加大对参与生态修复企业的金融支持。
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差别化融资方案。
加大返乡下乡人员就业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传统工艺振兴。
加大对农村电商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三、关于发展现代农业服务,实现产业链接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完善政策措施。
制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
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2012—2016年安排补助资金34亿元。
选择江苏等15个省(区、市)开展财政奖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财政2015—2016年安排资金22亿元。
重点补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和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财政2017年安
排资金30亿元,项目实施直接带动16.1万名农民就业增收。
2018年,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等工作。
(二)搭建平台载体。
建立目录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委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创建工作,有1096家入选目录,其中7家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出台意见和工作方案,推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
会同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首批入选148家。
(三)加强主体培育。
举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训班,共培训省、市、县三级行业管理人员800多人。
举办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27个省份3万多人参赛,帮助总决赛遴选的20个优秀项目对接投资机构和科研单位,帮助参赛选手获得资金、技术、市场支持。
开展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宣传推介,从各地推荐的1000人中遴选出首批100人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开展典型县范例宣传推介,组织宣传政策落实、产业引领、工作推动和管理服务独具特色的典型县。
(四)强化公共服务。
推进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科企对接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科研开发、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
联合农发行开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
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战略合作,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基金支持,投资融合类扶贫项目21个,资金规模10亿元。
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帮助农产品走出乡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
一是实施融合项目。
组织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财政项目,充分发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支农作用。
二是培育融合主体。
实施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
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经营主体和农村能人。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
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等平台载体。
四是推介典型模式。
加强调研总结,树立和宣传推介一批融合发展典型模式。
五是推动金融服务。
在与农业银行、农发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与建设银行合作的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激活土地经营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制度改革提出系列方针政策,作出系列部署。
为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稳定和完善适合国情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一步,我部将加强研究,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
五、关于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新时代农民
(一)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2014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
截至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超过400万人次,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二)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
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建立健全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职业培训体系。
2017年,教育部门面向新型职业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岗位证书培训共计1375万余人次,推动落实好国家有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支持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行业指导,推动农业职业教育跨越发展。
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
学指导委员会,整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促进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联合教育部成立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下设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和现代渔业等5个农业职教集团,共吸纳涉农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500余家,积极培养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四)优化涉农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中增补食用菌生产与加工专业,涉农专业达到52个。
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农林牧渔专业类下设置了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等32个专业。
2017 年,全国高职院校共开设涉农专业点1147个,招生6.7万余人。
(五)加强涉农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建设。
依托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了涉农行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顶岗实习标准,组织开展涉农专业的企业生产实际案例库开发、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教育部继续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进一步优化涉农专业设置和相关人才培养规模,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