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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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革新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革新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第二期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试行稿)本文是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上电司计字[2001]第924号)的补充,是对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属生产科技部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说明。

解释权为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具体规定如下文。

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1.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1.1.1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发展计划部的有关要求及格式对各项目受权实施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及上报。

1.1.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及方案各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号文)(详见附件一)、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的要求等确定改造项目的改造标准及改造方案。

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2.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项目的可研审批和下达计划。

3、“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及审批3.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3.1.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必须以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的可研报告的方案、规模、内容、区域及投资等为依据。

3.1.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标准。

3.1.2.1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号)(附件一)。

3.1.2.2执行经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详见典型设计审查意见)。

3.1.2.3遵循农网改造规划3.1.3“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的要求“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二《“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配网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闽电生产〔2006〕1008号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修订)闽电营〔2004〕276号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Q/FJG 10029—2004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3 职责和权限3.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配网改造工程的验收要求,参加验收工作。

3.2 业扩项目部负责配网改造及业扩工程的项目建设,组织工程中间质检、隐蔽工程签证,负责协调工程验收及消缺,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

3.3 配电部负责配网工程验收交接及投运前的质量把关,参加配改及业扩工程的配电站房土建移交、中间验收质检与竣工验收工作。

3.4 营销部负责用户产权的配网设备验收工作。

3.5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验收前开展三级自检并及时进行缺陷整改,按规定移交图纸资料。

3.6 设计单位参与配网工程的验收工作。

3.7 物资公司负责配网物资的入网管理,杜绝进入“三无”产品,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3.8 其它部门(安监部、保卫部)参与配网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护、防误等相关验收工作。

4 总则4.1 验收组织表14.2 配网工程实行标准化验收,施工单位三级自检与工程竣工验收时均应严格使用标准化验收卡(附录A.1、A.2),并使用书面的“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见附录B)、“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见附录C)进行缺陷整改工作。

4.3 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4.3.1 非当日送电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a)项目单位组织工程中间质检b)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c)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d)施工单位消缺处理,项目单位组织复查e)设备送电会签后,设备投产f)送电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移交竣工图纸4.3.2当日送电及零星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a)施工单位自查合格b)运行维护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立即处理缺陷c)无影响送电的缺陷,设备先送电d)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遗留缺陷,运行维护单位复查5 工程验收的一般要求5.1 图纸资料与设备编号:a) 根据配电GIS流程管理与配电GIS异动管理规定,配改工程设计中由设计单位负责使用GPS仪采集杆塔、配电站房经纬度坐标,设计图纸中应包括地理坐标资料。

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第二期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试行稿)本文是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上电司计字[2001]第924号)的补充,是对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属生产科技部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说明。

解释权为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具体规定如下文。

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1.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1.1.1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发展计划部的有关要求及格式对各项目受权实施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及上报。

1.1.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及方案各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 号文)(详见附件一)、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的要求等确定改造项目的改造标准及改造方案。

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2.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项目的可研审批和下达计划。

3、“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及审批3.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3.1.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 项目的设计必须以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的可研报告的方案、规模、内容、区域及投资等为依据。

3.1.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标准。

号)(附件一)3.1.2.1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3.1.2.2执行经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 项目典型设计》(详见典型设计审查意见)。

3.1.2.3遵循农网改造规划3.1.3“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的要求“农网配电线路改造” 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二《“农网配电线路改造” 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电路改造工程施工规定

电路改造工程施工规定

电路改造工程施工规定一、总则1.1 为了规范电路改造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电路改造工程施工。

1.3 电路改造工程施工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本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电路改造工程施工。

2.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人员等参加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送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

2.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临时设施、施工机具、材料等。

三、施工过程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顺序进行施工。

3.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

3.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3.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向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四、施工验收4.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质量标准,组织自检和互检,确保工程质量。

4.2 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并重新验收。

4.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资料、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五、施工纪律5.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定和合同约定。

5.2 施工单位应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业主利益和施工质量。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电安运[1998]665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电安运[1998]665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7日国电安运[1998]665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各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讨论、修改,现印发施行。

请各省(网)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若干意见》和本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城网建设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加快城市电网(以下简称城网)建设改造是国务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公司系统城网项目选定、项目立项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城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管理。

各省(网)电力公司负责城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规划、可研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

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全过程管理。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是为保障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周围环境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而制定的规定。

本文将以____字介绍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线路改造施工行为,维护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监督检查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分工。

第五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作业序列,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应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细则和作业规范等,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工作流程应按照施工计划和作业程序进行,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技术规范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明确施工要求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为施工过程中的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等危险作业设置防护措施。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参与单位应共同负责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电力线路改造方案,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可行性。

第十条相关参与单位应遵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加强协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设立安全设计部门,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设计。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参与施工安全交底,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行性。

第十九条相关参与单位应遵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相关参与单位应加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施工安全。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地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为原则。

第四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五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七条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施工前,应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九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达到要求。

第十条施工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明确施工现场的管线走向和周围环境情况。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中,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禁止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设备和工具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

第四章施工后的整理工作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应总结施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结束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以及相关配套单位。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性。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五条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风险评估,确保施工计划合理、施工风险可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所需资源充足。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和业主共同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电力施工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和作业顺序,避免因施工过程中的冲突、干扰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施工后期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消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确保施工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记录和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便于事后的管理和分析。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性、高效性和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改造施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含设计、计划、组织、施工、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企业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全部参加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工作的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并乐观搭配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准备第五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前,必需进行认真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踏勘,明确施工任务及其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点、事故隐患等。

第六条施工前必需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包含施工工序、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施工前必需检查施工人员的资质和施工机具的使用情况,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施工机具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施工前必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划定和围挡,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施工范围清楚可见,避开工作区域内的人员冲入。

第九条施工前必需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内容,确保员工掌握必需的安全知识。

第十条施工前必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除去施工区域内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禁止擅自转变施工方案或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需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眼镜、工作手套等,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需进行必需的局部断电操作,并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禁止因操作欠妥造成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需常常清理,保持道路畅通和施工区域的乾净,禁止乱放工具和杂物,避开造成滑倒、绊倒等意外风险。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必需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并保持其良好状态,及时更换损坏的工器具,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

第四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依法申请施工许可,妥善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组织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细则,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和安全通道,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对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的整改和监督。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包括现场巡查和设备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保障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知识。

第六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遵守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的持续有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特点,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于施工前报送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和危险源防控措施等。

第十四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应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如临时安全通道、防护网、支撑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中,施工单位应设置合理的防护措施,如警示标志、警示牌、安全网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七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确保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点:
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

2.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警示牌等。

3.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4. 施工人员应佩戴齐全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6.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7.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与协调。

8.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做好记录。

9.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用电安全,避免电击、火灾等电力事故的发生。

10. 施工完毕后,应做好施工记录和安全验收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以上是一些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点,具体的内容和操作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同时,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也应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更新和改进,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在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其中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参与施工方的安全责任,主要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安全培训: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和报告: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向上级报告安全状况。

4. 安全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 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疏导和标识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等。

6. 施工操作规范:制定施工操作规范,明确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步骤、安全操作要求和防范措施等。

7. 废弃物处理:对废弃物进行正确处理,如严禁乱倒乱扔、分类处理等。

8.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救援和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9. 安全督促和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安全管理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施工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更详细的管理规定。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电力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适用于全部参加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公司员工。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三条安全计划公司应订立认真的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讨论和培训。

第四条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应编制认真的施工方案,包含施工的时间、地方、步骤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五条人员配置公司依据施工情况,合理布置施工人员,并确保施工人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培训证明。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特地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明确警示内容和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出安全隐患,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

第七条施工设备管理1.使用的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第八条施工料子管理1.购买的施工料子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料子质量可靠。

2.施工料子应妥当存放,分类摆放,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九条安全防护1.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包含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安全围栏,避开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条火灾防控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施工现场应做好火灾风险评估,提前订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电气安全1.施工过程中应对电气设备进行专业检测,确保电气安全。

2.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理施工后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并妥当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的乾净。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立刻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力线路改造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项目的业主,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行业背景知识和经验,熟悉安全管理规定,并能够独立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施工前的安全准备第十条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前,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施工方案应当包括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经过安全专家的审核。

第十二条施工前,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测量工作,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和障碍物。

第十三条施工前,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四章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入内的区域,并设立合理的施工防护栏杆和隔离带。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做到施工过程中的卫生清洁,减少施工现场的噪音和污染。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对运用中电力线路进行调整、改造,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要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内容、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安全管理等进行论证,并安排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须经项目管理部门、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电力调度负责安排停电计划及送电方案。

2、所有电力线路作业和施工工作,工作单位必须提前向管辖电力调度提出申请并办理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要认真填写工作票,并负责办理工作票审签手续。

电力调度当值正值调度员负责审签工作票,并做好记录。

3、在一条线路上工作,只设一名工作负责人。

若一条线路上同时有几项工作,可增设若干小组负责人。

但仅共做人责任与电力调度发生联系(接受调度命令、向调度汇报工作、提出申请等);小组工作负责人只与工作负责人联系(接受命令、汇报工作等)。

4、在一条线路上工作,需要相邻线路或其他线路(如同塔线路、交叉线路)采取停电措施的,可办理一张工作票,但要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中注明。

5、对两条或两条以上有电气关联的线路或有工作重叠的线路同时进行调整、改造工作,允许设一名工作负责人和若干小组负责人,办理一张工作票。

6、在电力线路上作业和施工,工作单位必须提前制定HSE作业计划书(或作业指导书),在危险部位、环节设专责安全监护人,并在工作票中注明。

7、需要变更电气设备双重名称(名称、编号,以下简称设备名称)时,电力调度要提前下达书面通知,通知中除要注明设备原名称、新名称外,还要规定变更时间。

有关部门、单位在接到设备更名通知后,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提前做好设备更名准备工作(包括变电设备名称、电力线路杆号等)。

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到来时,应立即启用新的设备名称,并做好运行及交接班记录。

8、因电力线路(包括架空和电缆线路)调整改造需要变更设备名称的,设备更名应与施工改造工作同时进行。

一般地,宜以设备第一次停电后、确认工作许可之时作为设备名称变更时间。

邢台供电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邢台供电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邢台供电公司10kV及以下配电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规定了邢台供电公司城市配网建设与改造的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决算和结算等相关管理,以加强城市配网建设与改造管理,不断提高城市配网工程质量,建设坚强城市配电网络。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邢台供电公司投资的10千伏及以下城市配网新(改、扩)建工程和大修技改工程,其它主体投资的配网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落实配网发展规划,加强配网建设改造管理,规范工程现场作业,不断提高施工质量,建设坚强城市配电网。

第四条本专业承担的管理指标为:配网标准化设计方案采用率100%(采用配网标准化设计项目数量/年度配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总数量*100%)、里程碑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率100%(按照里程碑计划完成的时间节点数量/里程碑计划时间节点总数量*100%)、配网验收标准化作业指导卡采用率100%(验收标准化作业指导卡数量/验收作业指导卡总数量*100%)、配网标准化物料采用率100%(采用的标准化物料数量/物料总数量*100%)。

通过本标准的执行,控制专业管理全过程,以实现指标达到目标值。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运维检修部的职责是:(一)负责年度10千伏及以下项目立项所需资料的编制和上报;(二)负责10千伏及以下项目的具体实施;(三)负责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资料建档;(四)负责10千伏及以下配网资金与资产管理;(五)负责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检查与总结。

第六条市经研所的职责是:负责对公司配网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可研评审。

第三章管理方法与内容第一节项目立项管理第七条运维检修部根据省公司配网项目编制指导意见,8月前完成下一年度配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可研、储备项目及年度计划编制,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发展策划部。

第八条发展策划部在配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编制阶段,及时与政府规划、市政等相关部门及单位协调沟通,就配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规划路由、开工手续达成初步意向。

第九条发展策划部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技术标准,编制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报省公司发展策划部。

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要求

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要求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

第1.0.3条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统一的规定。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部门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第1.0.5条各级供电部门可以根据规程规定,制订现场运行规程。

第二章防护第2.0.1条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2.0.2条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2.0.3条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树板与导线的距离符合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2.0.4条当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时,应采取措施设立标志,防止船桅碰线。

第2.0.5条配电运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砍伐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第2.0.6条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施工或活动,应时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防护通知书。

对于造成事故或电力设施损坏者,应按情节与后果,予以处罚或提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三章架空配电线路的运行第一节巡视、检查、维护第3.1.1条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沿线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按期进行巡视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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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第二期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试行稿)本文是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管理办法》(上电司计字[2001]第924号)的补充,是对第二批上海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属生产科技部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说明。

解释权为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具体规定如下文。

1、“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发展计划部的有关要求及格式对各项目受权实施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及上报。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及方案各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颁发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号文)(详见附件一)、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的要求等确定改造项目的改造标准及改造方案。

2、“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项目的可研审批和下达计划。

3、“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及审批“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必须以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的可研报告的方案、规模、内容、区域及投资等为依据。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设计标准。

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号)(附件一)。

执行经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详见典型设计审查意见)。

遵循农网改造规划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的要求“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二《“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电总(1999)549号文)、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农电[2000]4号)及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加强对第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农电(2002)2号文)的要求编制“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预算文件(具体要求及格式按照附件三《“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原则及规定》执行)。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的上报及审批项目受权实施单位设计及预算的上报项目受权实施单位(供电所、崇明电力公司、长兴岛发电厂)应根据项目授权单位(供电公司)的要求,组织编制计划下达项目的设计及预算汇总后上报项目授权单位(崇明电力公司、长兴岛发电厂直接上报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批)审批。

项目授权单位对设计及预算的审批及上报备案。

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附件一、经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审定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典型设计》、附件三对项目受权实施单位上报的设计及预算进行全面的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按照电力公司的统一格式进行批复,批复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四),项目受权实施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实施农网改造项目。

项目授权单位在下达批复文件的同时,应将各项目的设计及预算文件、审查批复文件(包括附件)及软盘一起上报上海市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生产科技部根据有关要求,在对项目授权单位审查的初步设计及预算进行抽查,必要时根据抽查情况下达整改意见。

项目授权单位应根据生产科技部下达的整改意见对有关项目进行整改。

崇明电力公司及长兴岛发电厂作为项目受权实施单位,应将各项目的设计及预算文件汇总并根据审核要求自审后上报生产科技部审批,审批意见下达后方可实施。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研及预算的调整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批准的可研投资及概算投资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可研规模及投资的调整对于改造方案确实要有较大调整、概算超可研或实际工作量与可研审定的工作量有较大变动的子项目,需编制可研调整报告,报电力公司重新审批。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预算的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现场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不符等原因,造成竣工决算超批准预算时,必须有审计报告及调整概算的原因分析,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才能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范围及规模不得超过可研批准的范围及规模。

否则按照可研规模及投资调整处理。

需要使用预备费用的项目,必须经原预算批准单位同意。

4、“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工程管理“农网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的管理授权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的管理程序对“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

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招标投标制物资采购仍沿用第一期农网改造物资集中采购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捆绑招投标。

各授权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上报需要集中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型号等,由物资公司汇总、捆绑后进行招标,确定物资采购价格及供货商后由各授权单位与供货商签定物资供销合同。

合同管理制“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文执行,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运输、仓储等都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违约处罚内容,依照合同处理和解决参建单位间出现的利益与矛盾。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管理各受权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力公司《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电农[1999]219号文)、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关于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农电[1999]30号文)、“关于印发《加强对第二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农电(2002)2号文)的要求及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原则制定“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施工管理办法,加强施工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并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投资控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控制项目的投资,做到可研批准投资>初设概算审批投资>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对于概算超可研批准投资或实际工作量与可研审定的工作量有较大变动的子项目需编制可研调整报告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项目调整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同时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手续。

无论是项目的设计、概算审批都必须以可研批准的规模及方案为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可研批复。

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实行“三级质量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经过审定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

授权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进度控制凡是电力公司下达的“农网配电线路改造”计划项目,都应该根据可研批复要求的进度按时完成。

各受权单位应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实施条件,认真安排项目的工期及施工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授权单位应在每月的10日前将《上海市电力公司2001年“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节点表》(附件五)通过局域网传至电力公司生产科技部更改报表目录内,同时抄送发展计划部、资产及财务管理部,财务部将根据该表进行拨款。

安全管理“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

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受权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各授权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把好质量关。

并按照规定做好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及归档工作。

5、统计报表授权单位应根据电力公司“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项目授权单位应严格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投资统计规定的报表制度,向公司计划部报送农网建设与改造统计报表,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项目授权单位在项目工程开始实施当月月底30日前,必须根据项目实施的形象进度,按构成上网填报。

对已完工的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按规定上报项目的新增能力及替换改造能力。

凡竣工项目,在竣工当月应在网上填报投产完成日期。

所有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上报的投资完成资金、新增能力、替换改造能力等,必须与所下达计划及批复文件相匹配,财务发生数根据实际发生数上报。

6、竣工决算及验收“农网配电线路改造”单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在二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及时结算各类价款。

并在十五天之内将“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竣工通知单”送交财务管理部门。

竣工决算的有关要求详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单项工程完成后,必须按照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力公司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预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上电司计字[2001]第926号文)要求做好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工作。

7、“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审计、效能监察、后评估、归档项目授权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的审计、效能监察、后评估及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附件一《上海市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设计技术标准》(上电司生字[2001]第866号文)附件二《“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附件三《“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原则及规定》附件四《“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及预算批复要求及格式》附件五《“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节点表》附件六《第二期农网改造物资价格》附件二《“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1、由于本次“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均以村为单位,主要是10kV及低压配电线路的建设和改造,所以同意各授权单位对该类型的项目直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设计预算。

2、设计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设计图纸的帐号及项目名称设计图纸的帐号及项目名称应与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相一致。

设计目录每份设计都必须有设计目录,目录中应包括套用的典型设计的图纸名称及图纸编号。

设计总说明工程设计依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可研批复文件及委托单位的要求。

设计的技术标准、原则、规范等。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工程设计概况线路走向、地形、线路长度、导地线型号、杆塔类型等。

改扩建工程应包括改扩建范围、主要工程量、过渡措施方案及工作量等。

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农网配电线路改造”项目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所以设计在考虑方案时应考虑尽量减少农民损失。

杆架变压器由于杆架变压器涉及到新购及调拨两种情况,授权单位应进行统计及分配,对于采用调拨杆变的项目,预算总费用中应扣除变压器的购置费,保留设备安装费、设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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