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促进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制定本纪检监察方案。
第二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和惩治工程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正常秩
序的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严格执法、贯彻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纪检监察组织
第五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由政府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部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依法行使监督执纪权,保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全面监督。
第七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设置监察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专业监督力量。
第八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依法享有相关的监督权,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纪检监察范围
第九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十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有权对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有权依法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调查讯问,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四章纪检监察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可以提出处理意见,如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可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将监督检查需要的资料和证据提供出来,不得隐瞒、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
第五章纪检监察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保证监督检查的客观公正,对违纪违法情况坚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处理和整改。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重大问题和情况。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第六章纪检监察守则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督检查程序和规定。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受到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严禁滥用职权,利用监督检查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私利。
第七章纪检监察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纪检监察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对不足之处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纪检监察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纪检监察工作,各地根据本方案的原则和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纪检监察方案解释权归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方案的内容,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