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类项目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耕地占补平衡类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0000亩,现状地类包含基本农田、林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等。

项目实施目的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项目范围内的未利用地通过土地整治等工程手段整理成符合标准的耕地,通过新增耕地指标的交易弥补社会资本投资。

二、耕地占补平衡及新增耕地指标交易
1.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是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行为。

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

耕地占补平衡在数量质量要求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

2.新增耕地指标交易
新增耕地是指新增加的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另外根据《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新增耕地面积除新增
耕地外,还包括新增可转为耕地的园地、人工草地、养殖水面等。

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
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包括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数
量及新增粮食产能3类指标。

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能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发挥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增耕地资源丰富
地区资金资源优势互补,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指标
交易、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项目主体及回报机制
1.投资主体
社会资本及政府共同投资。

项目涉及土地面积50000亩,其中25000亩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剩余2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治等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解决。

2.回报机制
社会资本方回报机制主要来源于:①中央及地方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补助;②通过土地整治等手段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

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分配方式根据政策进行安排。

四、实施流程
1.选定投资单位
意向社会资本投资方以公司的名义与自然资源局、整理中心、政
府平台公司进行旱改水潜力方面技术对接及地块甄选,签订相关协议后会同自然资源局相关业务股室领取调查资料,会同乡(镇)政府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实际可实施及民意等,之后投资方汇总拟合作投资项目报县整理中心
由政府方指定平台公司或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投标以总承包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般都要求设立共管账户,并限期支付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2.开展前期工作
由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主导,依法依规选定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潜力调查、土地清查、可研概算编制、立项、规划设计预算编制、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由项目涉及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群众工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等材料);
3.进行项目施工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全额出资开展项目整体实施,组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按照相关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验收确认
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按照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5.资金兑现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复核举证及
信息报备、节余指标交易。

由县政府成功出让指标的收益资金,按合同约定向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支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