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措施、制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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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措施、制度、职责
一、安全体制的建立
建立项目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并严格按安全管理法规规范现场安全技术,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及财物安全。
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对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规定教育,强制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法规,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必须交代安全防护措施,对进场工人进行上岗教育,结合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长每一次下达任务应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同时班组长每天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上岗安全交底。
三、安全设施检查验收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设备员、安全员对其进行复查验收,同时对机电安全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1、施工用电必须按现场用电方案设计实施和管理,严禁乱接乱搭和超负荷用电,非专职电工不得擅用电气设施。
2、一切机电设施都必须接地接零和有防雷装置,一机一闸一漏一电。
3、所有机电设施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得运转。
4、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非岗位机操人员不得启动施工机械,一切机械不准带病运转,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
5、严格电动工具的缆线插座阀保险必须完备,严禁裸插和随地抛线。
四、安全技术保障
施工现场配两名专职安全员和四名安全工人,24小时检查和维护各类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和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各工种要有严格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做到:
1、分部分项工程的分级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有保证安全措施。
2、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机械车辆作业方式、支架搭设稳固方式、砌体砌筑方式等,以保证安全。
3、机械车辆及机电设备必须在说明书规定指标条件下安装使用,准确维护其技术安全。
五、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听从保卫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2)施工人员进场前将其名单报至安全部。
外地务工人员还应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安全部对所有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后,进行入场培训。
3)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必须佩戴入场证,外来人员未经管理工作人员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5)安全部负责项目部治安保卫工作。
6)施工现场剩余的废料,回收在指定位置堆放,并安排人员看
守,最后由设备材料部根据情况处理。
7)严禁偷取现场材料、待回收废料等,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8)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许可证。
9)各施工队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10)各施工队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11)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
12)严禁偷盗项目部及他人财物。
13)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库管员保管。
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14)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经各施工队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出门证方可带出。
15)材料、物资出门时,必须向门卫出示出门证,门卫验试无误后可出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16)施工工地发生治安事故要及时报告,认真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安全部处理。
2、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机械设备运转良好、安全生产,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操作;
3)发挥机械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完成规定的各项定额指标,努力降低消耗;
4)认真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经常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严格执行“十字”(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法和机械润滑的“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时)制度;
5)及时、准确、全面、清晰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保修等原始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做到“四懂”(懂机械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修理、会排除故障)。
7)特殊机械的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8)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挑选责任心强、工作态度好的工人作为保卫人员,负责施工工地的治安管理工作;
2)为治安保卫人员配制手机、对讲机等必要的管理机具设备,对施工现场及临建区的全貌、主要工作面、人员车辆的出入进行全天候监视与控制,使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控制做到快捷、可靠、有效;
3)定期进行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治安管理工作按生产工序和工作岗位落实到人头,利用安全会议和班前班后会开展治安保卫宣传和法制教育;
5)设置专职更值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睡觉、赌博,做好交接班记录,认真负责,不准漏岗;
6)每日安排足够的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并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
7)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项目部汇报;
8)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保密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和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9)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脱岗;
10)对于在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违纪、违章问题给予必要的处罚,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4.1、报告制度
4.1.1、安全报告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部领导下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将下述报表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1)项目部开工后每月月底书面将安全管理情况向公司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会议、早会召开情况;入场教
育情况;安全检查及奖惩情况;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自我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控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不足及拟采取的措施;建议或希望等;
2)新项目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报《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表》;
3)项目部开工后一个月内报《环境因素辩识及评价表》、《危险源辩识及评价表》、《重大环境因素登记表》、《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4.1.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和损失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发生未遂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人必须及时向项目安全部上报。
项目安全部在安全绩效周报表中详细描述未遂事故的经过和发生原因;
3)发生轻微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人向项目安全部报告,项目安全部向项目经理部上报,向工程监理单位报报告;
4)发生一般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人必须立即向项目安全部报告,项目安全部向项目经理部上报,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类型,在6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上报;
5)发生严重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人必须立即向项目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类型,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上报;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事故责任单位/人必须立即向项目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类型,向所在地政府报告,同时向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上报。
4.2、奖惩制度
4.2.1、奖励规定
(1)固定性奖励
每月初项目部对满足下列条件的项目部部门、施工队、班组进行奖励,发给200-2000元奖金(根据人数的多少、安全文明施工的难度、工作努力程度和效果),在项目部内部进行表扬。
1)上月所负责的施工区域未发生任何事故;
2)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违章和处罚记录少;
3)领导和员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意识强;积极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
4)项目部部门、施工队或班组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项目部领导、安全人员好评的。
5)专、兼职安全员认真负责。
每月初项目部对上一月施工过程中满足下列相关条件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月奖励100—200元:
1)责任心强,与管理人员配合较好;
2)上月项目部未发生任何事故;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好,施工现场全月无严重违章记录,一般性违章记录较少,项目领导评价好。
4)主动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活动,成绩突出。
(2)工程安全竣工奖励
如果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损失工时事故,由项目部申
请,公司根据项目综合安全管理水平决定给予每人100-300元的奖励。
(3)临时性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由项目部讨论决定给予个人100元人民币的奖励。
1)模范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2)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3)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4)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效果好的。
4.2.2、处罚规定
(1)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发现轻微违规行为的,第一次口头提出,并及时责令改正。
多次重复轻微违章或有较严重违章时:
1)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召开所在施工队或班组现场安全会,如严重违章现象普遍时,安全经理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立即召开现场安全会,并查清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2)由安全检查人员填写罚款通知单(违章现象见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违章处罚根据违规的严重性每次处罚50-100元)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底,一份交违章人所在的施工队或班组或部门,由部门施工队或班组或部门负责人查清违章责任将罚款收缴到财务部门。
(2)对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死亡、重伤、轻伤)的处罚,按公
司《安全责任事故处罚暂行规定》执行。
4.3、治安保卫奖惩制度
4.3.1、处罚制度
1)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
打架视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况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2)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况处以50-500元的罚款。
3)每个员工都要爱护项目部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执行公司相关处罚制度。
4)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违者视情况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5)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况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6)项目部全体人员,应为项目部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
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友或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视情况处罚款300-1000元。
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7)本项目部员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有违法乱纪行为,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项目部,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项目部也要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8)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一次罚款2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9)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员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10)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员工中特别是新收员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11)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员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员工不供出违纪人,则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各罚款50-500元,或视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12)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3)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治安保卫队队员的工作。
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制度第一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况处理。
15)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况严加惩处。
7.3.2奖励制度
1)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2)奖励细则:
a)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况奖励。
b)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c)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5、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5.1、特种作业人员必备的资格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
3)拥有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的证书/培训证书/资格;
4)心理健康、身体检查合格没有妨碍其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或身体残疾;
5)接受过特殊的教育使其能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具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安全和专业地从事特种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
1)凡参与本公司建项目建设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不得无证作业或特种作业证超过有效期;
2)项目安全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能及时出示执业资格证明;
3)特种作业人员进入项目部后,由项目人事劳资部按要求进行特殊工种人员备案;
4)项目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进行检查,双证齐全的特种作业人员方能进行相应工种的作业;
5)检查合格后,由项目工程部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向工程监理报验;
6)报验合格后,特种作业人员方能进入公司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相应工种作业;
7)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施工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等,应采取轮休、调整、更换等措施,发现特种专业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项目部立即将该员工清除出场;
8)特种作业人员调离项目部时,从项目人事劳资部取回其特种
作业证。
6、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工程部设备工程师编制项目涉及到的机械操作规程;
2)项目设备材料部负责把操作规程制作成牌并上墙;
3)项目安全部负责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进行报验和性能方面的考核,对操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特殊机械的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5)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7、防火与消防管理制度
7.1施工防火制度
1)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准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动火。
2)动火执行人在没有接到《动火许可证》或动火工作的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任何人的动火指令。
3)抽烟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在预制场、施工现场、办公室等区域都应安放灭火器。
动火点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
5)放置灭火器材的地方道路应通畅,灭火器材上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6)使用的动火工具必须良好,设备必须要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
7)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讲明责任和注意事项。
8)在动火之前,施工人员一定要把动火地点3M内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如塑料、木屑、油漆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等)清理干净。
9)动火执行人在工作完毕后必须检查现场,熄灭残余火星、切断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离开现场。
7.2、生活防火制度
1)职工厨房及木材堆放区配备充足灭火器。
2)排烟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设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有毒物质。
3)封火时清出的没有燃尽的燃煤应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将未燃尽燃煤熄灭。
4)食堂严禁存放过多数量的煤气罐。
7.3、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设材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库房、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防火检查。
2)项目安全部每月对消防器材有效性进行确认和对消防器材配备进行检查,以满足防火需要。
3)各班组长每日对工作区域的灭火器材进行检查。
动火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也要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
六、公司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
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道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
足够的消隔离栅,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2、项目部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技术负责人
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3)安全质量部职责
①负责监督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及交通安全工作,
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③协助上级安检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申报和评审工作。
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安全现况,及时消除施工隐患,对重大施工隐患必要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施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⑤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收集安全信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
⑥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全员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程序、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及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⑦负责安全报表和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4)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①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
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安全管理策划。
②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③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处理。
④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分支机构及人员业务领导和组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帐及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组织管理,配合劳资人员搞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协施工队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⑥开展“危险预知”活动,辨别危险源,参与危险源评价工作;建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预测、预控、预防工作,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
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和会审,参加工程项目生产会。
参加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