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发改办能源[2003]1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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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
正文:
----------------------------------------------------------------------------------------------------------------------------------------------------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3年11月29日发布发改办能源[2003]1287号)
1 简述
风能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

发展风电对于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世界风电装机容量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风电技术日渐成熟,单机容量不断增加,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到2002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了46.8万千瓦。

为了促进风电的快速发展,国家正在推行风电场特许权建设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完成了江苏如东和广东惠来两个风电特许权示范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起草了风力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国建设2000万千瓦风电的目标。

为了落实风力发电规划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从2003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以工作成果为基础建立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为今后大规模发展风电,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2 工作范围本次工作范围包括我国除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所有地区,重点包括三北(西北、华北、东北)地区,沿海及其附近岛屿,内陆局部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等。

3 工作内容和方法
3.1风能资源评价
3.1.1 工作内容
根据现有气象台站资料和风电场资料,对我国风能资源状况进行评价,估算各省(区、市)及全国风能资源总储量、技术可开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并绘制各省(区、市)及全国风能资源分布图和风能区划图,用于指导风电场宏观选址。

3.1.2 工作方法
充分利用已有的气象台站资料和风能资源评价成果,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风能资源评价。

3.1.3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3.10~2004.1)
1)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有关风能资源评价工作技术规定,指导各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工作。

2)各省(区、市)气象局编制本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气象局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4.1-2005.2)
1)各省(区、市)气象局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现有台站(包括国家基准站、一般站、自动气象站)资料。

2)各省(区、市)气象局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测风资料编制各站建站以来历年年平均风速变化图,分析变化趋势,同时选取受周围建筑物影响比较小的时段(一般要求不低于10年),计算该时段多年平均风速值,以反映当地未受周围建筑物影响的实际风况水平。

3)各省(区、市)气象局选取年平均风速接近该时段多年平均风速值的年份,利用该年份逐时风速、风向值,计算各测站代表年有效风速小时数、平均风速和风功率密度,并利用计算机模型结合数字化地形图和地表粗糙度情况初步评估周围各地风能资源,要求精确到“10km×l0km”。

利用初步评估结果绘制本省风功率密度等值线图、平均风速等值线图和本省风能区划图。

4)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统一的项目划分标准,计算各省(区、市)风能资源总储量、技术可开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

其中,风能资源总储量为各等级风功率密度乘以等值线区间的面积之和。

技术可开发量是在总储量基础上考虑风电机组湍流影响以及风电机组扫掠面积系数得到,即技术可开发量=0.785*风能资源总储量/10。

经济可开发量是在技术可开发量中,风功率密度达到或超过3级的开发量。

风功率密度等级3级表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150~200W/㎡之间。

5)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统一的风能区划标准,区分各地风能资源的差异,计算各省风能资源丰富区、较丰富区、可利用区和贫乏区各占本省(区、市)面积的比率。

其中,丰富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200W/㎡,较丰富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150~200W/㎡之间,可利用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位于50~150W/㎡之间,贫乏区为l0m高度风功率密度≤50W/㎡。

6)各省(区、市)气象局编写各省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并根据风能资源分布图初步推荐风能资源丰富
的场址。

7)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后,报中国气象局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8)中国气象局指导各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对各省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各省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汇总完成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工作。

9)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3.1.4 成果提交
1)各省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大纲;
2)各省气象站测风资料;
3)各省风能资源评价及其分布图等成果;
4)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及其分布图等成果。

3.2风电场场址选择
3.2.1 工作内容
综合比较,在本省范围内选定装机规模在1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场场址
3.2.2 工作方法
利用风能资源评价成果,结合现场调研、查勘情况,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风电场选址工作。

3.2.3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4.2-2004.3)
1)选定并委托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

2)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编制风电场场址选择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4.4~2005.3)
1)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根据本省(区、市)风能资源分布图、风能资源评价报告及其它有关的风能资源资料,选出本省(区、市)范围内风能资源比较丰富、装机规模在10万千瓦左右的大型风电场场址。

2)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对候选场址进行现场踏勘,考察风电场交通运输条件、施工安装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以及环境保护因素等。

3)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根据风电场周围地形图,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对风电场进行风电机组初步布置,初步估算风电场装机规模。

4)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收集了解周围现有以及规划电网情况,初拟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

5)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综合比较各候选场址风能资源、联网条件、交通运输、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和环境因素等,对各候选风电场场址进行初步排序。

6)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工作负责单位编写风电场场址选址报告。

第三阶段:成果验收(2005.4~2005.5)
1)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电场场址选址报告进行初步验收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风电场场址选择成果进行验收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3.2.4 成果提交
1)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择工作大纲;2)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择报告。

3.3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
3.3.1 工作内容
对选定的风电场进行风能资源测量、评估、地质勘察、并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20个风电场场址名单如表1所示。

表1 进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风电场场址名单
序号
风电场名称
具体地点
备注
1
甘肃玉门风电场
甘肃省玉门镇东12km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UNDP测风项目场址
2
宁夏贺兰山风电场
宁夏青铜峡市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交界处
3
内蒙辉腾锡勒风电场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德胜乡
4
内蒙达里风电场
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地区
5
吉林大通风电场
吉林省白城地区洮南市
6
福建古雷风电场
福建漳州市古雷镇附近
7
福建莆田风电场
福建莆田市兴化湾半岛和平海湾半岛
8
广东湛江风电场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9
湖北利川风电场
湖北省西南部利川市
10
江西鄱阳湖风电场
江西省鄱阳湖盆地
11
陆丰甲东风电场
广东省陆丰市甲东镇
新增的lO个大型风电场场址12
平潭风电场
福建省平潭县长江澳
13
南汇风电场
上海市南汇
14
东营风电场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口附近
15
张北风电场
河北省张北县
16
四更风电场
海南省东方县四更乡
17
威海风电场
山东省威海市
18
康平风电场
辽宁省康平市
19
启动风电场
江苏省启东沿海一带
20
防城港启沙风电场
广西防城港
说明:其余省份如果有装机规模10万千瓦的风电场场址,也可以按照本大纲规定自行安排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可纳入国家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范围。

3.3.2 工作方法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对风电场进行风资源测量、评估和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风电场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3.3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03.11~2003.12)
1)通过招标择优选定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

2)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并经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阶段: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阶段(2003.12~2005.6)
1)设计咨询单位收集风电场周围地形图,根据风电场地形条件及场址范围,确定风电场测风塔位置、数量、高度以及测风仪器设备配置,并编写测风塔布置方案报告。

2)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布置方案审查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3)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选定测风塔制造厂,采购测风塔。

测风塔厂家在设计咨询单位的监督下负责测风塔和基础的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

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审查的测风塔布置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确定风电场测风仪器设备清单,采购、验收测风仪器设备。

现场安装前,测风仪器设备必须经具有计量仪器认证资格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合格证书。

5)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测风塔和测风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正
式测风,并将验收意见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6)设计咨询单位安排落实风电场现场值守人员,确保设备不被人为破坏。

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风电场现场数据收集人员,每月收集测风数据一次,并对测风设备进行定期质量检查。

7)设计咨询单位制定详细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确保现场采集的测量数据完整率在98%以上,并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填写数据收集质量控制记录。

8)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每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验证,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进行标注,并分析故障原因,对故障设备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对缺测或不合理数据按照数据验证要求进行相应处理,编写月度质量控制记录,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9)设计咨询单位在月度质量控制记录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测风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阶段性工作成果,并报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备案。

10)为提高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成果工作质量,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将组织专家对各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工作进行质量巡检,并编写质量检查报告。

11)测风满一年后,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数据订正技术要求,将测风数据订正、延长为一套能反映风电场长期水平状况的代表性数据。

12)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数据处理要求,将订正后的测风数据处理成风能资源评估所需要的各种参数,并绘制各种图表。

13)设计咨询单位根据数据处理得到的各种参数和图表,对风电场的风能资源进行综合评估,并编写风能资源评估报告。

14)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进行初步验收,修改完善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5)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第三阶段:风电场地质勘测阶段(2004.10~2005.4)
1)设计咨询单位在收集和了解场址区地形、地质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工程地质勘察专业大纲,并组织实施。

2)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明确勘察任务和内容。

3)设计咨询单位按根据风电场场址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确定风电场场址分类。

一般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复杂场地三类。

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确定合理的勘察方法,组织进行地质测绘、物探工作和勘探工作等。

5)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

6)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地质勘察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7)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地质勘察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第四阶段: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阶段(2005.5~2005.6)
1)设计咨询单位在收集和了解风能资源、交通运输、电网、地质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预可行性研究设计专业大纲,并组织实施预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

2)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初拟项目任务与规模,并论证风电场建设的必要性。

3)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进行评价。

4)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对风电场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评价,并提出地基处理的初步建议。

5)设计咨询单位经比较初步选定风电机组机型,并估算风电场年上网发电量。

6)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风电场电气设计,并列出主要设备清单。

7)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风电场土建工程设计,推荐建筑总体布置方案,简述风电机组基础设计。

8)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风电场施工组织设计,初拟施工总布置方案,初估施工用地面积,初拟施工总进度方案。

9)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初步评价,估算节能和减排效益。

10)设计咨询单位按照风电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要求进行风电场工程投资估算。

11)设计咨询单位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风电场财务效益初步评价,估算风电上网电价,进行项目财务敏感性分析,并编写风电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12)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组织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验收后,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13)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验收,修改完善后汇总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3.3.4提交成果
1)各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
2)各风电场测风塔布置方案报告;
3)各风电场测风塔和测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意见;
4)专家组质量巡检报告;
5)各风电场每半年1次的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阶段工作成果;
6)各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报告及其验收意见;
7)各风电场所有测风原始数据、经验证处理后的数据、经订正后的数据记录,省(区、市)计委(发改委)的验收意见,以及所有与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有关的质量记录。

8)各风电场地质勘察成果及其验收意见,包括地形图、报告、附图和附件等;
9)各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验收意见。

3.4建立全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3.4.1 内容
1)研制数据库软件
2)编制数据库使用手册
3)数据库录入
4)制定数据库管理办法
3.4.2 方法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研究编制数据库软件,建立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并制定数据库管理办法。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将各省风能资源分布、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成果录入,形成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对各省前期工作成果汇总,编写总报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后一并录入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3.4.3 成果
1)数据库使用手册
2)数据库管理办法
3)中国风电前期工作成果总报告
4)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4 组织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并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本省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可以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具体承担有关工作,包括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

风能资源评价工作以气象部门为主进行,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交评价成果;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址工作由省(区、市)计委(发改委)委托有关技术单位负责;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承担,具体承担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5 工作方式
5.1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的工作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作为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技术负责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大纲》和有关的技术管理规定和办法,并负责指导各省(区、市)的前期工作,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完成全国以及按省划分的工作汇总,编写全国工作成果总报告,并组织开发中国风能资源及风电场数据库。

5.2中国气象局的工作
指导各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工作,组织对各省风能资源评价成果进行验收,汇总编写最终风能资源评价成果,完成全国风能资源评价工作,并组织各省气象站提供与风电场建设有关的气象资料。

5.3各省(区、市)的具体工作方式
各省(区、市)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由省计委牵头,可委托有关的技术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技术负责单位组织与本地区风电规划相关的其他设计咨询单位,按经审定的工作大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及办法进行工作。

省(区、市)气象局按经审定的工作大纲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本省风能资源评价工作。

5.4成果验收
各省(区、市)风电场场址选择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成果完成后,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各省(区、市)风能资源分布评价工作成果完成后,由中国气象局组织验收,并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6 工作经费及时间安排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由国家和省(区、市)共同承担。

国家对各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和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进行定额补助,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其余部分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负责安排。

国际组织提供的经费支持视同国家预算内资金进行管理。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管理费用由国家承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安排,下达给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国家定额补助给各省(区、市)的风电前期工作经费下达给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

各省(区、市)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和各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具体费用,由各省(区、市)计委(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要在2005年底前全部完成。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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