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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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米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

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边沁和米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边沁和米尔提出。

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①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②自利选择原理。

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

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

按照边沁的看法,社会是由各个人构成的团体,其中每个人可以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

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

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

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

边沁把功利原理应用于经济学,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恰当与否以功利原理作为权衡标准。

所谓自利选择原理,按边沁的说法是: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什么是幸福也是各个人所知道的。

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

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

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边沁以所谓功利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为依据,在经济方面鼓吹自由放任主义。

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应以个人的活动自由为原则,国家应为之事,只限于保护个人活动的自由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不应作任何干涉。

按照边沁的解释,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生产上将会得到最大量,分配上将越趋于平等,从而使幸福也达到最大量。

如果安全与平等不能两立,就必须放弃平等,而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

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的边际效用学派仍以边沁功利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

英国边际效用学派代表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来购买快乐,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要求对快乐和痛苦进行计算,因而把经济学叫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

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功利主义法学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意识形态,它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尽管从表面上看与“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指导思想有相似之处,但两者有实质性的区别。

功利主义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本质是自由主义而非社会主义,这个原则鼓励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自由竞争,国家奉行不干涉主义,国家的任务只是为自由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

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是优胜劣汰、两极分化,这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原则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第二,功利主义原则不是人类伦理的绝对最高原则,人类伦理的原则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而发展的,因为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深化的。

过分地强调功利,实际上使功利主义学说最终陷人到自然法的思维方式中去(尽管边沁坚决地反对自然法学),即用一种绝对的标准去衡量、限定人类行为,所以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功利主义法学是一种没有自然法的自然法理论。

关于这一点,可以借用丹宁勋爵的评价:“他(指边沁)是世间最自负的人。

就像浴室里的阿基米德一样,1768年他发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成语时,他喊道:‘尤里卡!’(Eureka,是古希腊语,意为好啊!有办法啊!)他认为功利主义哲学可以解释所有法律和社会问题。

但它什么也解释不了。


第三,功利原则并非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原则。

人类行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功利只是人类行为的动机之一,功利主义试图以功利来概括全部人的行为动机,把快乐当做道德的唯一价值,把追求功利当做人生的唯一目标,忽略了人的需要的多样性,经不起现代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检验。

汤因比认为,功利原则不可能涵盖人类所有的行为。

“人在想像到关于星辰的知识可以对农民或航海者具有任何实际用途之前很久,早就已经对星辰怀有好奇心了。

假如他没有这种无私的好奇心,没有这种显然是人的、超越于动物之上的对待宇宙万物的态度,那么功利也就不会接踵而来。

”事实上,人不是以功利为动机的冰冷的计算器,而是丰富多彩、充满激情的社会主体,功利主义把人的本质简单化和绝对化了,无法解释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这也是功利主义法学虽然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却没有能够长期占据西方法律思想舞台的重要原因。

不加约束的功利主义的负功能暴露无疑
关注理由:当前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等现象,显示出社会“世风日下”,而这一切“都是功利惹的祸”。

一些电视台的相亲节目中嘉宾的庸俗化与极度物质追求的表现,引起了人们对当前中国社会日趋功利化的思考。

主要观点: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

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

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演变历程:功利主义思想学说产生于近代英国,是伴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形成和发展的。

最早萌芽于培根和霍布斯的伦理学说中,至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边沁和密尔最终将其建立成一种思想体系。

2010典型事件:宝马“拜金女”。

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出来一个马诺,她在节目上宣扬: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骑在自行车上笑!雷人语录发出之后,接连就有一个接一个的炫富男给她送宝马车的钥匙。

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其中有不少80后、90后女子持肯定态度。

社会转型时期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就是急功近利。

而这一切的背后,是功利主义思潮在起作用
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本质就是功利主义价值观念指导的
功利在《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是功效与利益,功利主义则是主张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行为准则的伦理观点。

功利主义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但在一段时期被污名化。

在“文革”意识形态至上的社会状态下,对功利主义反对到了极至,出现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种荒唐口号。

为了解决个人行动的动力与社会发展的活力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一经典的、功利主义的观点。

这就是搁置意识形态无休止的争论,将精力放在最实际的事情上,埋头将经济建设搞上去。

改革开放,社会引入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这一机制的本质就是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指导的。

在竞争机制下,每一个个体都是自己的主人,激发了个体与团体追求利益的欲望,为了尽快地满足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的需要,人们行动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出来,行动的效率大幅度地提高。

功利型的行动成为市场社会的主要活动类型,功利关系也成为社会中的主导型社会关系。

过去被排斥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理念,在市场社会中开始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财富”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念适逢其时流行开来。

当前,不加约束的功利主义的负功能暴露无疑
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会产生不同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念指导人们的行动。

面对当今严峻的贫富两极分化,普遍的社会失范行为,尽管我们十分怀念计划经济时期的平均主义、利他主义价值观念,但在市场社会的今天,平均主义、利他主义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环境已经变化,而个人主义、功利主义产生的土壤已经形成。

功利主义的产生有其社会的必然性。

恩格斯曾经说过:“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的存在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

”我们应该重视这一观点,道德上“恶”的东西――个人对财富的追求恰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在伦理上集体主义、利他主义的思想观点无疑比功利主义的观念更具有道德价值的高尚性,但功利主义的价值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转型以来,从社会机制运行的角度来说,最大的、最深刻的变化莫过于激发人行动的机制产生了变化。

在市场中每一个个体都想获得最大的利益,这是源于生命本能的冲动竞争,通常伴随着由对利益的贪婪所产生的攫取的心理。

功利主义迎合了这一心理,因此,在功利主义与极端个人主义之间并没有清晰的分界线。

功利主义价值观的流行,如果没有规范的约束与自我的控制,它的极至就是个人主义恣意妄为,表现的是唯利是图,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

在经济领域为了尽快发财致富,普遍采用了越轨手段达到目标。

如灰色职业(职业传销者、职业造假者、职业售假者、职业枪手等)、肮脏职业(色情行业、性工作)、犯罪职业(走私贩私、贩毒、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掠夺财富)活动大量产生。

在政治领域,某些干部为了尽快晋升,买官卖官、行贿受贿、以权
谋取私利,产生了大量的腐败干部。

在社会领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冷漠,工具性行为普遍化,出现信任危机。

在生活领域中则充斥弄虚作假、欺骗和侵犯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行径。

在思想领域,为了迎合功利目标,是非标准模糊,善恶标准飘忽,大量非道德的言行被人们奉为待人处世的行为准则。

诸如,“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对公共财富“不吃白不吃,不喝白不喝,不乐白不乐,不拿白不拿”;为了发展经济可不计较手段闯“红灯”;会搞钱的“能人”才是好干部等。

当前,不加约束的功利主义的负功能暴露无疑。

一些发达国家在社会转型中,也出现过功利至上,道德崩溃的情况
回顾历史,一些发达国家在社会转型中,也出现过功利至上,道德崩溃的情况。

法国学者涂尔干面对转型中的法国感叹地说“道德正在经历着骇人听闻的危机和磨难。

转眼之间,我们的社会结构竟然发生了如此深刻的变化。

这些变化……其速度之快、比例之大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与这种社会类型相适应的道德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影响力,而新的道德还没有迅速成长起来,我们的意识最终留下了一片空白,我们的信仰也陷入了混乱状态。

传统失势了,个人判断从集体判断的羁绊中逃脱出来了。

新的生活刹那之间出现了,还没有能力把自己组织起来,还无法满足我们内心涌起的公平需要。

……某些道德因素已经不可补救地被动摇了,而我们所需要的道德却还在襁褓之中。

我们只有重新确立一种原则,重新巩固这一基础,才能消除这些现象。


加尔通也感叹西方的后现代社会是一个宗教溃败的时代,在这个总体失范的社会里,规范和理性仅仅剩下了自己的表皮,已经完全被人们的“支出—效益”的分析模式所取代,文化失去了其内在联系,理性无法再为整个社会提供充足的伦理标准。

“规范和利他主义取向开始逐渐变得匮乏起来,只剩下了个人主义支出—收益取向。

……很显然,人们已经不再遵从共同的价值,不再遵从内心良知的呼唤,也不再顾忌惩罚的威慑力量。

总之,这就是失范状态,就是带有恶兆的社会病态。

”这些议论让生活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人也颇有同感,人们感到功利主义太盛行了,社会失范现象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存在并有增多的趋势,这使人们感到担忧。

西方国家克服社会失范的法宝无非就两个,一个是强化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上的规范建设,一个是强化建立在利他精神上的宗教教育。

这两个法宝后面蕴含的是一种公共理性:如果只囿于个人主义的功利角度思考,容易忽略他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会造成大量的人际矛盾与冲突,个人如果要顺利地生存下去,必须协调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就必须对个人利益与行为进行约束。

在人类发展中有些共同性的规律,是我们可以借鉴的。

当下,我们需要强化两个建设,一是市场经济与整个社会的规范建设,社会规范体现着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一种集体理性的结晶。

这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外部强制,具有刚性的力量。

二是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道德教育,公共利益取向的价值理念,在人类社会的精神层面具有比个人利益更加强大的说服力与吸引力,在精神层面起着维系社会的集体意识,凝聚人们思想的作用。

这是对人们精神的一种内在的引导、牵引,具有柔性的力量。

(作者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导)
功利与功利主义思潮
作者:龚群
当人们在庆幸自己告别了那个只讲理想、只讲崇高而不讲利益、不讲实利的年代从而把自己弄得脑满肠肥时,人们没有想到,我们已经堕入另一个只讲实利与实惠的平庸甚至罪恶的陷阱了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人们对功利追求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精神趋向。

人们往往会说,这个社会很功利,这个人很功利。

而人们则很自然地联系到,追求功利也就是功利主义盛行了。

而所谓功利主义,人们又很自然地想到西方的功利主义。

那么,我们所说的功利与功利主义,尤其与西方的功利主义思潮是一回事吗?
西方的概念“utility”一词,自从严复翻译《天演论》以来,就被译为“功利”。

不过,这一概念也被译为“功用”或“效用”。

“utility”一词作为西方功利主义所提倡的学说中的核心概念,是为功利主义之父边沁在休谟的著作中发现的。

这一概念在休谟那里所表明的就是“有用性”。

要理解功利主义内含的“功利”概念,我们必须明确功利主义的基本主张。

功利主义的基本主张是关于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主张。

这一主张的基点是建立在行为的后果评价上的。

在功利主义看来,任何人的幸福都在于快乐的量超过痛苦的量,任何行为的善也在于其产生的快乐的量大于其痛苦的量。

从个人幸福的角度看,就是追求每个可选行为的最大快乐与避免最大痛苦。

从社会幸福来说,就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对于个人来说,正当的行为在于可选行为所能产生的最大快乐与幸福。

因此,功利主义所追求的是感性的快乐与幸福。

就社会幸福而言,边沁认为,是个人幸福的简单相加,多数个人的幸福构成社会幸福。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幸福也就是大多数人的感性幸福。

因此,功利主义的功利也就等同于能够带来感性幸福的社会物质利益与其他实际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功利概念几乎相近。

从功利主义本身来看,功利主义的“功利”与其道德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功利主义认为符合其标准的功利是合乎道德的。

功利主义强调行为后果的价值,而道义论则强调行为所要遵守的道德原则的价值。

西方也有道义论与功利论之争。

以康德的道义论来说,我们的行动只能遵守可普遍化的规则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并且这是无条件的。

即如果认为我们遵守那些规则只为了获得某种个人的目的,那么,这样的行动没有很高的道德价值,甚至没有道德价值。

道德行动的道德性只在于它所遵守的原则,而不在于它的后果。

西方道义论高扬了道德原则(道义)的价值,然而,却否定了行为后果的价值。

这也就是西方的道义与功利之争。

虽然功利主义有一个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即为社会幸福的观点,但同时也可把这一原则看成是相对独立的原则,即社会利益原则。

社会利益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可以看作是功利主义的社会正当与正义原则,19世纪英国的政治经济与法律改革就是在一大批信奉功利主义者的人的努力下进行的。

因此,对于西方的功利主义我们应当全面地看,而不是仅仅看到它所强调的对个人感性幸福追求合理性的论证。

因此,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活中呈现的对于物质利益以及其他名利地位的追求,即所谓功利追求,并非完全等同于西方的功利主义所提倡的东西。

如果把西方功利主义的两种倾向分离开来,并且仅仅强调个人对感性幸福的追求倾向,那就必然误解了西方功利主义。

如果个人感性幸福成为社会生活的惟一指导原则,那么,社会的精神生活就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意义,社会理想以及社会整体的利益或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等都置之脑后,社会生活本身就必须低俗化、平庸化。

因此,当人们在庆幸自己告别了那个只讲理想、只讲崇高而不讲利益、不讲实利的年代从而把自己弄得脑满肠肥时,人们没有想到,我们已经堕入另一个只讲实利与实惠的平庸甚至罪恶的陷阱了。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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