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草书《象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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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草书《象祠记》
王阳明本名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汉族,幼名云,字伯安,别号阳明。
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属宁波余姚)人,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亦称王阳明。
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家、道家、佛家。
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贵州龙场驿丞、庐陵知县、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两广总督等职,晚年官至南京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
因平定宸濠之乱军功而被封为新建伯,隆庆年间追赠新建侯。
谥文成,故后人又称王文成公。
王守仁(心学集大成者)与孔子(儒学创始人)、孟子(儒学集大成者)、朱熹(理学集大成者)并称为孔、孟、朱、王。
王守仁的学说思想王学(阳明学),是明代影响最大的哲学思想。
其学术思想传至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以及东南亚,立德、立言于一身,成就冠绝有明一代。
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
其文章博大昌达,行墨间有俊爽之气。
有《王文成公全书》。
象祠記靈博之山,有象祠焉。
其下諸苗夷之居者,
咸神而祀之。
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
請記於余。
余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
』『新之也,何居乎?』曰:
『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
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
父吾祖,遡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之而不敢廢也。
』子
曰:『胡然乎?有庳之祠,唐之人蓋嘗毀之。
象之道,以為子則
不孝,以為弟則傲。
斥於唐,而猶存於今;壞於有庳,而猶盛
於兹土也,胡然乎?我知之矣。
君子之愛夫若人也,推及於
其屋之烏,而况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祠者為舜,非為象
也。
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驚桀者,豈少哉?
而象之祠獨延於世。
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入入主深,而
流澤之遠且久也。
象之不仁,蓋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
不見化於舜也?書不云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瞽瞍亦允
若」。
瞍已化而為慈父,象猶不弟,不可以為諧。
進治於善,則不
至於惡;不抵於奸,則必入於善。
信乎,象蓋已化於舜矣。
孟子曰:
「天子使吏治其國,象不得以有為也」。
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
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周也。
不然,周公之聖而管蔡不免焉,斯
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
民,既死而人懷之也。
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蓋周官之制,其殆仿
於舜之封象歟?吾於(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
人也。
然是唐人之毁之也,據象之始也;今之諸夷之奉之也,承
象之終也。
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象焉,猶
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雖若象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
也。
』年弟守仁。
王守仁《象祠记》卷纸本草书30.9×700cm 正德三年(1508)台北故宫博物院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