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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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
女山湖镇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民保字[2010]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
起,对全镇1028户1662人的农村的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进行重新申请、审核、审批,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2010年全镇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对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的认识
农村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
道“安全网”。
保障农村的居民最低生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民生工程的重点,提高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水平,促进经济平稳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民生工程具有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镇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按标施保,规范管理,应保尽保。
真正做到人民群众的得实惠,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工作解决民生、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实际效能,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减压器”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这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我镇
一是调整了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民政、财政、派出所、信访、信用社负责人以及各村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我镇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我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顺利的实施。
镇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镇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村级业务培训,上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低保资金发放
管理;信访部门负责来访接待工作;信用社负责低保户的一卡通发放;各村负责承担
农村低保的申请受理、收入测算、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审查上报、日
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实行农村低保救助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
各联系村班子成员负责此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的全面工作,各包村干部要深入申请救助人员家中做好审核和评议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申请低保救助人员的摸底排队、入户调查、评议。
三、严密组织实施
开展对农村低保动态的管理,进行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工作,将2007年至2009年以来的全镇1028户1662人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实行重新申请、重新提供相关证明、重新入户调查、重新核算家庭收入、重新开展群众评议、重新填表和三榜公示、重新分类保障和审批,
重新建立档案、备案表、民生信息资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严禁拆户拼户,一定坚持以户施保,户均达到2.5以上,为保质保量完成这次重新申请、审核、审批任务,各村在入户调查时把握好以下几种情况:
1、入户调查必须是2人以上,调查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要确保调查、测算家庭收入情况真实、准确、无误。
2、家庭子女中有一人以上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及省垂直部门工作且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其父母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3、家庭子女中有一人以上长期在外打工的,并自建楼房或在明光市区内购房的,其父母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4、保对象中残疾人的《残疾证》,一律以2009年残联新发的第二代《残疾证》为准,第一代《残疾证》不再作为参考依据。
5、家庭成员身体状况(除患大病外),以近期病历为主,证明为辅。
6、低保户中子女大学毕业有工作,或初高中毕业后外出务工,其家庭和本人均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
7、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接受入户抽查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不能再报批低保。
一是加强宣传。
镇对今年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今年民生工作的宣传重点,要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公开信、会议等方式加强宣传。
二是严格程序。
(1)申请和评议,村委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到每个申请人家庭入户调查,切实核清申请人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要严格执行《明光市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扩大会议,坚持“按标施保”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必须超过半数;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人,要尽可能的增加村民代表人数。
民主评议时,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允许村民旁听;镇包村干部要到现场全程指导,并与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一起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同时对评议结果负责。
(2)坚持三榜公示。
村评议后要进行第一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乡镇、街道审核和市民政局审批后要进行二、三榜公示,时间分别的不得少于5天。
公示内容要祥细(包括日元主姓名、家庭成员数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定补养金额等相关内容),公示张榜到每个村民小组。
(3)严格审批程序。
镇在审核时入户调查不得少于20%,乡镇审核与各村民主评议同步进行,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4)坚持分类施保。
坚持以户为单位,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为A、B、C三类给予保障。
其中:A类指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年保障标准为1000元;B类,指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等,年保障标准为480元;C类,指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困难家庭,年补助标准为200元。
(5)实行规范管理。
农村低保要确保资料齐全,规范完整,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
三是强化督查。
镇设立举报电话,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访案件。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今年女山湖镇民生工程重点,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把工作做细做实,工作中要注意化解矛盾,让群众满意。
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3日-18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2)4月19日-24日,为各村召开会议培训布置任务阶段; (3)4月25日-5月5日,为各村开展入户调查,低保户递交申请材料、村组评议、首榜公示阶段;
(4)5月6日-6月6日为上报市民政局拟保障人员花名册(备案表),同时上报申请、审核、审批表阶段;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