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督察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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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土地
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政办[2010]118号
【发布部门】海南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0.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南政办〔2010〕11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海南州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海南州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
(州国土资源局二0一0年十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西北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动员大会和青海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电视电话动员会精神,按照《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州政府决定在我州全面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土地督查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双保工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和主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进行预警,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认真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
清理排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地核查,并据实填报有关报表,确保有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重点对州内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排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摸清底数。
(二)整改查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纳,分清类别和性质,分类处置。
对违法情节轻微、能自行纠正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纠正后不再予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