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专局裁定不再承认瑞士型权利要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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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裁定不再承认瑞士型权利要求的合理性
任晓玲
【期刊名称】《中国发明与专利》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 据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网站报道,欧洲专利局(EPO)扩大申诉委员会于2010年2月19日作出决定,今后不再承认瑞士型权利要求的合理性.欧洲专利局扩大申诉委员会表示.根据修订后的<欧洲专利公约>第54条(5)款,不排除与用途相关的产品取得专利的可能性,从而已为已知药物的第二种或其他特殊医学用途给予了可专利性的保护(<欧洲专利公约>第54条(4)款规定:第54条(1)款至(4)款的规定不排除第52条(2)款所述方法使用的包括在现有技术内的物质或合成物的取得专利的可能性,若该款所说的任何方法使用该物质或合成物不包括在现有技术内).
【总页数】1页(P111)
【作者】任晓玲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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