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盖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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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官方实例:轻者拆除重者将被判刑

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官方实例:轻者拆除重者将被判刑

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官方实例:轻者拆除重者将被判刑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为此,特从近期公开的判决中选编了一组依法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实例,以供学习参考。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案例:【村民丁某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838亩,非法建设三幢住宅楼。

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丁某和徐某租下某市园艺场共28亩农用地。

丁某想在园艺场农用地上建房,通过徐某介绍找到某建筑公司的万某,双方口头协议由万某垫资在租来的农用地上建房,建房手续由丁某申办。

随后,丁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将租用农用地部分填平,并先后付给万某建房费200万元,要求万某在租用农用地上建房。

至案发时,丁某在租来的农用地上非法建设三幢连体住宅楼。

经地管理部门及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认定和测量鉴定:丁某非法建房占用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5225.45平方米、计7.838亩,且丁某建房已硬化了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案例:【村民李乙在承包人李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占其耕地,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且拒不执行法院要求其拆除房屋和赔偿李甲经济损失的判决,直至被逮捕后才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农民擅自在耕地上建住宅由谁来管

农民擅自在耕地上建住宅由谁来管

农民擅自在耕地上建住宅由谁来管文/黄世松(萍乡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正版)》将宅基地监督管理职权调整赋予给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违法案件,但在处罚法条适应、部门管辖上有不同理解,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农村村民建住宅,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理应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辖;另一种意见认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明显属于“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才是执法主体。

单纯从两款字面意思来看,两种说法似乎都有道理。

那么,具体如何适用呢?首先要明确宅基地是什么土地。

农村宅基地,简称为宅基地。

农业农村部2020年3月发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明确说:依据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

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地,不是农用地,不是耕地。

具体来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民违法在耕地上建住宅具体由哪个部门管辖呢?耕地是农用地的一种,不管谁在农用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农村村民建住宅,都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没办转用审批手续就建设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规定,很显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是有法有据的。

《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

《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

《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国土资源(城区中心)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为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x]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恢复征收耕地开垦费,现就我市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标准及缴纳程序1、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

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不能自行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耕地的,缴纳耕地开垦费。

2、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水田30元/平方米、旱地18元/平方米;占用专业菜地的,按邻近水田的征收标准征收。

3、耕地开垦费征收方式。

在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经备案审批发放建房用地审批单前,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具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建房户自行就地缴入市财政指定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乡镇所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二、征收时间和工作要求1、凡已经受理,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在202x年12月31日前到局办理备案审核批准,收费仍按原政策执行。

从202x年1月1日后,开始征收耕地开垦费。

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未到局办事大厅办理备案审批,并缴纳耕地开垦费的,不得发放建房用地审批单。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中心所、分局),应建立耕地开垦费征收台收,征收台帐应载明个人姓名、占用耕地类型、数量和缴纳数额。

3、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户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经市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项目指挥部批准,可暂不缴纳耕地开垦费。

三、严明收费行为和收费纪律1、实行收费公开。

各所(分局)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国土资源收费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监督。

2、严格执收行为。

各所(分局)在执收过程中,必须详细向收费对象进行政策解释,主动出示收费依据。

3、严肃收费纪律。

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违规收费的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新《土地管理法》第77、78条的区别与适用:村民建住宅违法用地该咋查处?

新《土地管理法》第77、78条的区别与适用:村民建住宅违法用地该咋查处?

新《⼟地管理法》第77、78条的区别与适⽤:村民建住宅违法⽤地该咋查处?总第690篇2021第100篇导读针对农村村民建住宅违法⽤地的查处,到底是适⽤《⼟地管理法》第77条由⾃然资源部门按违法⽤地查处,依法没收或拆除可以并处罚款,还是适⽤第78条,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限期拆除?在各地引起很多争议,相关法院的判决也不完全⼀致。

不少⼈认为《⼟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没有进⼀步明确是缺失和遗憾,真是这样吗?新《⼟地管理法》第77、78条,分别对应的是原《⼟地管理法》的第76和77条;其中新78(原77)条是针对农村村民建住宅违法⽤地的特别规定,只能限期拆除,不能没收,也不能并处罚款,新第77(原76)条则是针对⼀般违法⽤地⾏为的⼀般条款,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可以并处罚款。

在《⼟地管理法》修改前,农村村民建住宅的违法⽤地适⽤是没有争议的,就是适⽤第77条特别条款,依法限期拆除。

新《⼟地管理法》实施后,本来也应该毫⽆争议,农村村民建住宅的违法⽤地同样应适⽤特别条款第78条,依法限期拆除。

但因为新法第78条的特别条款对此类违法查处的执法机关做了调整,由原国⼟资源部门调整为农业农村部门。

因部门职责划分问题⽽让该条款的适⽤⼈为复杂化了,让单纯的法律适⽤问题变成复杂的部门之争。

有⼈主张应当把第78条的占⽤“⼟地”限制在占⽤”宅基地“范围内,即此处“⼟地”只能是“宅基地”,不包括其他⼟地,占⽤其他⼟地,如耕地等农⽤地,都按⼀般违法⽤地适⽤第77条处理。

这样的理解实在是不知如何说好,⾄少从本⼈的专业知识是⽆法理解的,同时明显不符合《⼟地管理法》对“⼟地”、“宅基地”的定义,也不符合⽴法的本意和法律具体规定。

新《⼟地管理法》第77、78条,分别针对⼀般违法主体违法占地建设的⼀般违法⾏为和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特殊违法占地⾏为,规定了不同的执法机关和不同处罚措施,对村民建住宅的违法⽤地,设置了特别条款,即第78条。

实践中执法机关应当准确把握⽴法本意和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利法律准确得以实施。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广大农村住房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因而建房占用耕地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但如果任其发展,将成为威胁耕地安全的一个重大隐患。

人多地少是我县的基本情况,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县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居住环境改善,农村住房需求量的迅猛扩张,农业耕地不断地被建房占用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

与之相对应的是,也有原来的多户人,迁出或移居,当初分配的宅基地到最后无人居住,然而这些宅基地并没有被收回再分配,于是成了“空心宅”。

同时由于村民经济逐渐富裕,住房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风也逐渐升起,多占多用土地,于是村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这样,在农村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空心宅”放着,无人居住;另一方面是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盖屋。

在调查中发现有75%以上的村民表示,他们在主观上也并不愿意占用耕地建房。

人口在增加,宅基地份数却没有增加,占用耕地建房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二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

据调查统计,65%以上的村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

有部分村民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

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农民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村民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有些基层干部耕地保护意识不是很强,导致宣传不力、管理不力、查处不力。

在调查中发现,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对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的处理方式往往是“以罚代批”、“以罚代法”。

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应咋处理?

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应咋处理?

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应咋处理?作者:张趁心来源:《资源导刊》 2018年第2期案例某行政村村民张某未经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乡村公路东侧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该违法建筑南北长21米,东西宽12米。

该案被国土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后,执法人员就张某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理产生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因为该条为一般性处罚条款,特别是该条中“土地”涵盖范围广,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基本上都可适用。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因为该条是特别条款,是针对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专门单立的法律条款,适用于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

分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首先,《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所针对的对象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以外的占地行为。

因此,农村村民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不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其次,《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该条清楚的表明违法主体是农村村民,违法行为是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并规定,对于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行为的处罚是责令退还所占用土地和拆除新建建筑物,不进行罚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是对违法占地的一般性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则是针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特别性规定,两条虽有相似之处,但也不尽相同。

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

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

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国家征用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有:1、货币补蚂局毕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腊裤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闷芹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补偿费用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2023年2023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是:宅基地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灵活的利用闲置宅基地,宅基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镇携并。

2024年农村两违房子如何处理

2024年农村两违房子如何处理

2024年农村两违房子如何处理一、农村宅基一户多宅怎么处理一、农村宅基一户多宅怎么处理一户多宅的处理方式如下: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农村居民宅基地,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

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

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两者仍属性质不同的用益物权:(1)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

(2)权利内容不同。

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取得方式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

(4)设立要件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5)是否有偿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6)存续期限不同。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较高期限。

三、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政策解读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政策解读□ 孙安然 薛亮“仓廪实,天下安。

”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而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根基所在。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通过亮出“八不准”这一“负面清单”,为保护耕地再添制度保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那么,此次新政亮相,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围绕“八不准”如何采取施措,统筹解决好遏制增量和处置存量问题?应怎样进一步保障农民依法依规建住宅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认清现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在蔓延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在蔓延,表现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些现象,首先是由于认识不到位。

许多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虽有认识,但一到具体问题,总感到“我占一点,不碍大局”“占比罚好处得的多”,耕地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那么重要。

其次是土地执法不严。

自然资源系统和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自然资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学性也不够,一些地方政府担心严格执法会妨碍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

同时,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以往,违法占1亩耕地最高罚款2万元,数额偏低。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才涉嫌犯罪。

此外,还存在政策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比如:法律规定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无论是否符合规划均必须拆除,但实际却存在查处难、执行难的问题。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大,问题突出,既包括住宅类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

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

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方案为坚决贯彻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

根据中央、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摸清2013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地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范围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

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

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或草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

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

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内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内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内容
《别乱占耕地啦!》
在咱农村,有个事儿可不得了,那就是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

你可能觉得这有啥大不了的,但真的影响很大呀!
就说我们村子吧,有户人家,家里条件还不错。

本来他们有自己的宅基地,住得好好的。

可不知道咋想的,非得在村子边的一块耕地上盖起了房子。

那块耕地呀,可是大家种庄稼的好地儿呢!以前到了播种的季节,麦种撒下去,没多久就长出绿油油的麦苗,看着可喜人了。

到了收获的时候,那金灿灿的麦穗,让人心里别提多踏实了。

可自从那家人在那盖了房子,一切都变了。

地不能种了,浪费了一块好资源。

而且呀,因为他们这一占,周边的一些地也受到了影响,浇水施肥都不方便了。

其他村民们可就不乐意了,大家就去跟他们说理。

他们一开始还不以为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后来经过大家反复地讲,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妥。

这可不仅仅是他们一家的问题呀,要是都这样乱占耕地,那我们以后吃什么?麦呀、稻呀、菜呀都从哪长呀?这耕地可是我们的饭碗呀!是咱农民生活的根本保障。

而且国家也有规定不能随便乱占耕地建房,这是不符合政策的。

咱得重视这个问题呀,不能为了一时的方便或者贪心,就破坏了耕地。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

大家都要行动起来,看到有人乱占耕地建房就要去劝阻,让他们知道这样是不行的。

只有把耕地保护好了,我们才能一直有粮食吃,我们的生活才能长久安稳。

所以呀,别再乱占耕地啦,让耕地好好地发挥它的作用,为我们的美好生活贡献力量吧!。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5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5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5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切实增强农民耕地保护工作红线,强化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珠市乡不断加强宣传和进行正面引导,为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定期召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

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决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巡查,并建立相关的.巡查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通过召开全乡干部职工会议、村支两委群众大会、院坝会,加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宣传讲解,通过大喇叭播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严禁,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氛围,对违法乱建人员达到强力的威慑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宣传工作。

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不仅要从面上进行制止,还要强化思想上的高度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做到从源头上防控,做到线上线下兼容并蓄、有条不紊,线上通过微信、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张贴海报、宣传车、拉横幅、印刷宣传标语等渠道进行宣传。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26月25日是第x个全国土地日。

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

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月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工作制度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工作制度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工作制度1. 咱得好好聊聊管控占用耕地建房这事儿啊。

耕地就像咱农民的命根子,要是都被占了盖房,那以后吃啥?就好比一个人把自己的饭碗砸了,多傻呀。

村里老张就想在耕地盖房,被我们劝住了,这才保住了一片好耕地呢。

3. 知道为啥要管控占用耕地建房吗?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地方,是咱生活的保障。

如果不管控,到处都盖起房子,就像一群蝗虫把庄稼地啃光了一样可怕。

隔壁村有人偷偷在耕地动工建房,被发现后按照制度处理,这就是制度的力量。

4.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工作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

咱们的耕地就如同城市里的马路一样重要,要是马路上突然冒出很多房子,交通不就乱套了?同理,耕地被乱占,粮食生产也会乱套。

我那亲戚想占地建房,被制度拦住,一开始还不乐意,后来明白了道理。

5. 耕地是咱的宝,管控占用耕地建房的制度就是保护这个宝的盾牌。

你想啊,如果谁都能在耕地上盖房,那耕地越来越少,就像口袋里的钱越花越少,最后啥都没了。

村里小王不听劝要占耕地,制度一执行,他就知道错了。

6. 咱得重视管控占用耕地建房的工作制度啊。

耕地就像孩子的游乐场,要是都盖成房子,孩子们去哪里玩耍?粮食又从哪里来呢?有一家人打算在耕地盖房给儿子结婚,被大家用制度劝住了,这才没犯大错。

7.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这工作制度就像一道坚固的城墙。

耕地是国家的根基,根基要是被房子一点点侵蚀,那国家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大楼,危险得很。

镇上有人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制度一出手,他就得乖乖整改。

8. 为什么要有管控占用耕地建房的工作制度呢?耕地就像一块巨大的画布,本来是用来画丰收美景的,要是画上了房子,那这幅画不就毁了?我的邻居差点就在耕地上建房,多亏了制度,让他打消了念头。

9. 管控占用耕地建房的制度那是必须遵守的。

耕地就像天空中的星星,每一块都珍贵无比。

要是有人随意占用耕地建房,就如同把星星一颗颗摘下来,多残忍啊。

有个村民想在自家耕地建仓库,被制度制止了。

10. 咱们的耕地需要保护,管控占用耕地建房的工作制度就是保护神。

占用耕地建房子申请书模板

占用耕地建房子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农村村民:您好!我是您所在村庄的一员,现在我需要占用一些耕地来建设自己的住宅。

在此,我向您和村委会提交我的占用耕地建房子申请书,请您给予支持和帮助。

一、申请原因1. 分户新建住房: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现有的住房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的生活需求,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居住权益,我需要新建一栋住宅。

2. 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根据村庄规划,原有的住宅地点不利于村庄整体发展,因此需要迁址新建。

3. 原址改、扩、翻建住房:原有住宅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扩建或翻建,以保障居住安全。

二、申请条件1. 我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2. 我将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3. 我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

三、申请占用耕地手续1.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人口证明、住宅规划图纸等。

2. 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 申请占用耕地的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四、承诺与保障1. 我承诺在取得耕地占用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确保住宅质量。

2. 我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耕地资源。

3. 我承诺在住宅建设完成后,按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需求,支持我的申请。

我相信,在大家的帮助下,我能够顺利建设自己的住宅,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在此,提前向您表示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耕地保护知识手册

耕地保护知识手册

耕地保护知识手册一、耕地保护,为啥这么重要呢?咱就说这耕地啊,那可是咱的命根子。

没有耕地,咱吃啥呀?总不能天天喝西北风吧。

想象一下,没有香喷喷的米饭,没有新鲜的蔬菜,那日子得多难过啊。

耕地就像一个超级大的宝藏库,里面藏着各种各样的食物来源。

而且啊,这还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稳定呢。

要是耕地被破坏了,那小动物们的家也没了,植物们也长不好了,整个生态系统就乱套了。

二、耕地保护有哪些小常识呢?1. 不能随便占用耕地盖房子。

有些人为了自己方便,觉得耕地空着也是空着,就想在上面盖房子。

这可不行哦。

耕地是用来种粮食的,不是用来盖房子的。

这就好比你不能把放书本的书架用来当衣柜一样,每个东西都有它自己的用处。

2. 要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咱不能为了让庄稼长得快,就拼命地往地里倒农药化肥。

过量的农药化肥不仅会伤害到土地,让土地变得越来越贫瘠,还可能会让长出来的粮食蔬菜有农药残留,吃了对身体可不好呢。

就像人吃饭一样,吃太多或者吃太猛都不好。

3. 防止水土流失。

在耕地上多种一些树啊草啊之类的,可以把土壤紧紧地抓住,不让它被雨水冲走。

要是土壤都被冲走了,那耕地就不叫耕地了,变成一片荒地了。

这就像是给耕地穿上了一件防护服,让它不容易受伤。

三、我们能为耕地保护做些什么呢?1. 从自身做起。

比如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珍惜粮食,不浪费。

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都是从耕地上辛辛苦苦种出来的。

要是我们都浪费粮食,那农民伯伯种粮食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对耕地的保护也不利。

2. 积极宣传。

告诉身边的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可以在社区里发一些小传单,或者在学校里组织一些小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为什么要保护耕地。

就像传播一个超级有趣的小秘密一样,让大家都参与进来。

3. 支持可持续农业。

购买那些采用可持续农业方法生产出来的农产品。

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农民采用对耕地友好的种植方式,而不是只追求产量,不顾耕地的健康。

四、耕地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听起来有点严肃,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是保护耕地的有力武器呢。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1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经统计,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

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

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

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

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

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

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

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

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

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

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

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前言嘿,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当我们说一块土地被占用了,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在咱们日常生活里啊,到处都能看到土地被使用的情况,像盖房子、修公路、建工厂啥的。

可有时候呢,这土地的占用又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它得有个明确的定义和标准才行。

不然的话,就容易乱套啦,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这个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让你心里有个明白账。

适用范围这个占用土地的定义和标准啊,适用的场景可多了去了。

首先就是城市建设方面。

比如说,开发商要盖一个新的住宅小区。

那他就得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占用土地,不能想占多少就占多少,得考虑到周边的规划,像留出足够的空间给道路、绿化啥的。

再比如说农业方面,一些大型的农业企业想要扩大种植或者养殖规模,需要占用新的土地。

这个时候呢,也要遵循占用土地的标准,不能破坏了原有的农田保护政策或者生态环境。

还有工业建设,一家工厂要选址建厂,那它占用土地的面积、位置等都得符合标准。

就像有些地方规定在水源地附近不能建某些有污染风险的工厂,这就是从占用土地的标准角度出发考虑的。

术语定义1. 占用土地说白了,就是对土地进行使用并且这种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土地原来的状态或者用途。

比如说,原来这片土地是一片草地,现在在上面盖了房子,那就是占用了这片土地。

它不仅仅是在土地上进行建设,像长期在土地上堆放大量的货物,影响了土地的正常状态,这也算是占用土地。

2. 土地用途这就是土地原本被规划好用来做什么的,像居住用地,就是用来盖居民楼、小区啥的;商业用地呢,就是用来建商场、写字楼之类的地方;还有农业用地,那就是专门用来种庄稼或者养殖的土地。

不同用途的土地,在被占用的时候,标准也不一样。

正文1. 占用土地标准的核心部分1.1 规划要求首先啊,任何土地的占用都得符合城市或者地区的规划。

这规划就像是一个大蓝图,规定了哪里可以用来干什么。

比如说,在城市中心的商业区,规划里就会规定哪些地块可以建大型商场,哪些只能建小型商铺。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活条件好了,盖新房住新院原本正是农民⽇⼦蒸蒸⽇上的体现,但是,⼀直以来农村对宅基地管理相对来说并不严格,出现很多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翻盖扩建超出⾯积等情况,那么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第⼀百五⼗四条宅基地因⾃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百五⼗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权登记。

依法利⽤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条申请宅基地使⽤权及房屋所有权⾸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份证和户⼝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民政府批准⽤地的⽂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地管理法》第六⼗⼆条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积不得超过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均⼟地少、不能保障⼀户拥有⼀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永久基本农⽥,并尽量使⽤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地,由乡(镇)⼈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农⽤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9月1日起,农民一种住房不再免费,村干部上门收,每家几千块钱

9月1日起,农民一种住房不再免费,村干部上门收,每家几千块钱

9月1日起,农民一种住房不再免费,村干部
上门收,每家几千块钱
9月1日起,村干部们的新任务就是收取耕地占用税了,这个税很多农民也许还不知道,因为是首次收取的。

大家以前获得的宅基地和土地承包权都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宅基地是大家盖房用的,而承包耕地大家可以进行农作物种植,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改变土地性质。

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宅基地都是按户分的,一户多少,如果有需求只需要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就可以了。

可惜的是农村如今的宅基地已经越来越少,很多村子已经没有宅基地了,所以不少农民开始在一些耕地上进行盖房子,这些人有的是因为孩子要结婚了,不合适继续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

不过这之后,很多也渐渐都开始在耕地上盖房,最终导致了大量耕地被占用,耕地的熟悉被改变。

所以这类住房也不再免费,村干部上门收,大多都是每家几千块了。

耕地占用税的缴纳标准各地不一,一般一个县内耕地人均不足一亩的收费在10到50元每平,而人均1到2亩的是8到40,人均2亩到3亩收费是6到30元,3亩以上是5到
25元,具体价格因地制宜。

这种算法主要看各地的耕地资源多寡,人均越少证明当地的耕种资源越少,自然是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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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盖房住
作者:
来源:《新农村》2013年第09期
市郊耕地上的房屋鳞次栉比,那里鸡鸣狗叫,已成一个个新村落。

这是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城南看到的景象。

这些耕地上的违章建筑都是近一两年“冒”出来的,与齐齐哈尔市的新城建设项目中汇城的拆迁工作同步。

2011年,占地12平方公里,拟耗资500亿元的中汇城开始征地拆迁和建设。

齐齐哈尔龙沙区大民镇三合村2700多户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

但其中大量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承包的耕地却未被征。

村民们出于“不能扛着锄头上楼”的考虑。

以及对政府不兑现补偿款的不满,放弃搬到1:1置换的回迁楼居住,而是在自家耕地上建起了违章新房。

一些村民指责当地政府动迁未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有关部门负责人却直斥村民抢建是为了争取更多征地补偿。

三合村村民吴海利(化名)在耕地上盖的房子将近60平方米,屋内有厨房和两间卧室,还装了暖气。

这已完全超出了农地看护房的标准,按照齐齐哈尔市政府2009年发布的10号文,温室看护房面积限定为48平方米以下。

在吴海利家所在的这个新村落,温室大棚与住房相间坐落,中国青年报记者粗略计算,住户在50户左右。

绝大部分住房面积都在50~60平方米之间,都通了电,用院墙围起了院落,有的大门上还贴着春节的对联,与其他北方农村永久住宅并无区别。

吴海利说,这个新村落是被征宅基地的同一村民小组的人重新在耕地上聚居形成的。

三合村的其他村民小组也在各自村组的耕地上形成了新的聚居点。

耕地上的各个聚居点的总户数有近200户。

吴海利不想上楼。

除了上楼新增加的诸多生活费用外,拖拉机和农机具的放置对于他是个大问题。

再者,他种的葡萄需要他就近居住,花费大量时间侍弄。

在征地拆迁前,吴海利原打算为儿子在宅基地上新盖一座瓦房,也就6万元的成本,但若上楼后,吴海利没有财力再为儿子在城里买楼房,所以只好把回迁楼房许给儿子,自己在耕地上盖房。

他的住房和院落已经占去他家4亩耕地中的一亩,每年又减少了很多收成。

为了增加收入,他这两年在耕地上增加了投入。

盖新房和在农地上的投入让吴海利负债不少。

据了解,吴海利这个村甚至有人因为拆迁的变动背上了十几万元的债务。

吴海利觉得在耕地上建房是无奈之举。

记者采访的其他几户村民也是类似情况,持同样的看法。

龙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常国庆则不这样认为,他觉得村民更多是在考虑通过抢建争取拆迁补偿款。

常国庆说,村民也知道城市近郊的新一轮拆迁早晚都会到来。

而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的当地农村住房的建筑成本数据,却不能支撑常国庆这种观点。

据了解,当地农村建房,每平方米的成本都在700元左右,其中仅用工成本就要达到120元左右。

而齐齐哈尔市政府2009年的10号文中规定,三种不同标准的温室看护房拆迁补偿分别为180元、400元和500元。

况且,吴海利们的住房还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零补偿拆除。

据了解,龙沙区政府2011年曾经在耕地上的村落附近张贴公告,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但此后,并无进一步动作。

让村民们坚定地在耕地上建房的理由还有另外一点:政府承诺的补偿款项并未到位。

村民甚至担心以后这笔款项能否到位。

吴海利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宅基地补偿款在哪里,甚至连一平方米补偿了多少,他们也不知道。

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三合村委会,并未见到该村村委会主任。

该村的党支部书记唐正阳称,他不知道该村拆迁补偿的标准,宅基地补偿款也并不在村集体。

而常国庆则说,宅基地补偿款按理应该在龙沙区农委经管站,但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龙沙区委宣传部试图联系该区农委未果后,该区委宣传部至4月7日,也未提供许诺提供的该区农委的相应书面说明。

与宅基地补偿款一样不知去向的还有一笔应每月按时发放的临时安置费。

常国庆解释说,这笔钱是要等拆迁户回迁入户后才能发放。

三合村的村民为什么会同意拆迁?按照常国庆的说法,在征地拆迁前,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该村大部分住户都是同意拆迁的,都表达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但村民觉得随后的拆迁许诺却打了折扣,而且官民博弈的各种变数也酿出多起恶性事件。

据央视网报道,去年3月24日,承包三合村拆迁项目的某拆除公司5人蒙面手持斧头闯入村民瞿龙华家,将瞿龙华夫妇砍伤。

该村村民韩明华也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去年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屋被半夜拆除。

(转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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