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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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依法管理,严格保密;
(三)科学合理,方便利用;
(四)安全可靠,确保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保密文件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保密文件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保密文件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等事项;
(三)监督保密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五)协调解决保密文件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保密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三)开展保密文件档案管理检查、验收、评估等工作;
(四)提供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咨询服务;
(五)完成保密文件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八条保密文件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系统、连续;
(二)确保文件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保密文件档案的收集范围: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涉及单位内部重要事项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三)涉及单位业务活动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保密文件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文件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
(二)保持文件档案的原始状态;
(三)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一条保密文件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文件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等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的环境条件,确保文件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检查文件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文件档案;
(四)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保密文件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文件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等要求,办理借阅手续;
(二)确保文件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三)利用文件档案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四)及时归还借阅的文件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翻印或携带出档案库房。
第五章文件档案的销毁
第十三条保密文件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无国家秘密;
(三)销毁方式应确保文件档案内容无法恢复;
(四)销毁过程应全程监控,防止文件档案丢失或泄露。
第十四条保密文件档案的销毁程序:
(一)提出销毁申请,经保密文件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二)编制销毁清单,详细记录销毁文件档案的名称、数量、密级、保管期限等;(三)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确保文件档案内容无法恢复;
(四)销毁后,应保存销毁清单,以备查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保密文件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保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