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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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
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09
•【字号】穗府办[2012]28号
•【施行日期】2012.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
通知
(穗府办〔2012〕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演练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优化内容,狠抓应急演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效提升了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但是,应急演练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不平衡、仿真性不足、演练效果差、评估制度不规范等。
为深化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6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起,每年第三季度(7月-9月)定为全市“应急演练季”,即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在第三季度集中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性应急演练,重点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指挥人员的临机决
策能力,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与协同联动能力,向社会普及应急知识等。
为做好“应急演练季”活动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
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检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始终坚持把应急演练工作作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市领导经常亲自指挥和观摩应急演练,要求把应急演练作为提升实战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演练即实战”的要求,大力组织应急演练,并逐步将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
“应急演练季”活动是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应急管理水平的生动展示。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应急演练季”活动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应急演练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应急演练季”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应急演练季”活动。
(一)及时梳理应急预案。
要按照动态管理要求,结合突发事件应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和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员认真梳理现有应急预案,评估分析预案执行效果,按照“实用、实际、实效”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预案实践评估机制,严格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程序审批等工作,增强应急预案有效性、科学性,确保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
(二)加强应急预案知识学习宣传。
以“应急演练季”活动为契机,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培训,促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力量熟练掌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应急响应处置程序、信息报告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的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应急避险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公众学习、了解应急预案知识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防灾避险和自救互助能力。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
要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治理、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工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的应急演练。
要积极探索新的演练方式方法,采用桌面推演、实战演练、计算机模拟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和事前不告知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等,突出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联动等环节,检验应急力量协调联动能力和应急实战能力。
通过演练解决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应急处置主体的配合与协调、资源整合和调配等问题,强化政府与企业、政府部门之间、企业内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演练季”活动中,市各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
国资、建设、交通、安全监管、消防、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区域等应急演练的指导和检查,每年选择1个-2个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1次-2次大型综合演练或“双盲”应急演练。
要积极组织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演练,熟悉服务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安全生产特点,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四)认真总结评估。
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准确评价演练成效,切实提高应急演练的实效性。
“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不仅要注重总结成功经验,更要总结教训与不足,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破解难点问题,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联动机制等,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
同时,要及时将演练计划、方案,音像资料、情况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应急办。
9月下旬,市应急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区(县级市)“应急演练季”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要注重实战,认真组织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
根据市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2〕17号)和市领导要求,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在区(县级市)、市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的同时,重点以竞赛形式,在区(县级市)组织开展“双盲”应急演练,检验和评估实战条件下应急队伍、应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各区(县级市)“双盲”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考评。
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制定演练计划、方案和评分标准与细则,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等,随机确定演练时间和演练科目,随机选择演练地点进行。
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双盲”应急演练的规则开展,绝不能因为担心发生风险而降低演练标准,或违反“双盲”应急演练规则。
具体组织方案详见附件。
四、要强化措施,确保“应急演练季”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季”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应急演练季”活动作为日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制定本地、本单位应急演练计划,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演练季”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确保“应急演练季”活动达到预期成效。
各区(县级市)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
定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本地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市应急办要把“应急演练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应急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演练活动规则和效果评估标准,客观分析评估应急演练成效。
同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应急演练活动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应急演练季”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应急演练活动顺利进行,并将检查督导情况报市政府。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要提高演练活动的趣味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演练和观摩学习,力争实现全员参与、全员提高,达到宣传应急知识,提升公众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的目的。
同时,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和报道应急演练活动,扩大宣传效应,营造全社会关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保障,确保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应急演练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演练的人员、经费、物资与器材、场地、通信保障等,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为“应急演练季”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和细化演练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参演队伍的安全教育,对演练过程中易发安全事故,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附件:2012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附件
2012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检验和客观评估实战条件下应急队伍、应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活动形式
以竞赛形式开展“双盲”应急演练。
三、竞赛单位
各区(县级市)政府。
四、活动时间
2012年第三季度(7月-9月)。
五、领导机构
成立2012年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晓丹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赵方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邓庆彪市应急办主任
市公安局负责人
市卫生局负责人
市民政局负责人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
成员:市应急办、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消防局,广州警备区,市交委、教育局等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区(县级市)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六、评分规则
(一)评分规则。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支“双盲”演练竞赛评分组,由市应急办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现场独立打分。
(二)评分办法。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分,即发现事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联动、现场指挥、应急装备、处置效率、灾害防护、信息发布、善后处
置等10项指标,每项10分,合计100分。
七、考评形式
全市12个区(县级市)分成A、B两个小组,同期进行现场演练竞赛。
A组由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和从化市组成;B组由黄埔区、白云区、天河区、萝岗区、花都区及增城市组成。
八、总结表扬
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