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工程设备采购合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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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备安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履行设备安装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五、设备验收程序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设备采购的合同约定,并结合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的条款,设备一般需通过出厂检验、到货开箱验收,以及在完成安装、调试后的设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五个阶段。按合同的约定需对本设备进行样机验收的,其具体评定标准按合同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实行。
为规范深圳地铁工程车辆及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的验收工作和要求,确保设备的验收质量,特编制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深圳地铁车辆、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的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
三、引用文件
(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建施[2003]25号)
(三)设备初步验收程序
1.在全部设备安装就位、调试完成,且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已申请或通过监理组织的初步验收,设备供货商向监理提交《设备初步验收申请》(附表3)和《设备初步验收报告》(见附表4)及相关附件,申请设备竣工初步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及《设备初步验收报告》之日起7天内对竣工初验报告内容及其附件审查完毕。如设备供货商填报的《设备初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完整,监理工程师应要求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完善后重新呈报。审查的主要内容:
(五)竣工日的确认
1.工程竣工日按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则以建设单位在《设备初验合格证书》上的签发之日为准。
2.监理应明确告知承包商,如果对竣工日期有异议,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28天)书面提出。
3.若承包商对竣工日提出异议,被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接受,监理应重新确认竣工日。
4.若承包商对竣工日提出异议不能被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可与承包商协商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竣工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书面通知承包商。如不能达成新的约定,应视为发生合同争议,按照合同争议的规定进行处理。
5.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且设备质保期履行完成,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质保金及合同款,合同正式履行完毕。
六、附则
(一)设备的采购合同与安装合同可同时进行最终验收。
(二)本程序由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验收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附件
(一)附图:1、设备初步验收程序框图
2、设备竣工验收程序框图
4.设备竣工初验的上述各项工作可分组进行,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记录各方意见,整理形成书面整改要求,根据整改内容工作量大小,确定承包商进行整改的期限。
5.承包商整改完毕,应报请监理复验(必要时还需请相关部门共同复验)。经监理确认初验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署《设备初验合格证书》。
6.通过初验合格的系统设备即可进入地铁系统联调阶段。
(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
(四)《深圳地铁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试行)》
(五)《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2001年1月施行)
(六)《深圳地铁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深圳地铁工程常规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深地铁[2008]4号)
(二)附表:深圳地铁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表式
1.设备开箱检查移交记录
2.固定资产移交记录
3.设备初步验收申请表
4.设备初步验收报告
5.设备初验合格证书
6.设备竣工验收申请表
7.设备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8.设备管理交接清单
9.设备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附图1:设备初步验收程序框图
附图2:设备竣工验收程序框图: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工程
设备采购合同验收程序
(试 行)
2008-05-09批准2008-05-09实施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发布
修改页
A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张 迪
龙育才
林茂德
2008年
5月9日
2008年
5月9日
版次
编写单位及编写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验收程序
一、目的
3.相关部门完成相关验收准备工作:
(1)设备运行管理部门整理并提交被验收设备(系统)在质保期内的运行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并提交被验收设备(系统)质保期运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质保期内设备的性能检查(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检查内容)、零部件质量检查(防腐处理可靠、无锈蚀现象,各部件的连接件紧固,表面无损伤刻痕,各运动部件运转灵活)、设备供货商提供质保服务情况等,并对设备能否最终被接收提出明确意见。
1.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主持设备最终验收工作。
2.质保期内,设备运行管理部门为设备的直接管理部门,并对设备供应商进行管理。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结束前3个月,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督促设备供应商提出设备最终验收申请。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管理部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通知设备供货商、设备安装商、监理、设计单位及业主相关部门启动设备最终验收工作。
(1)初步验收报告内容是否填写完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2)初步验收报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如存在需整改问题,是否已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3)结合设备供货商履行合同的情况,及设备现场调试结果,监理工程师需对本设备作出初步验收评价。
3.设备供货商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应安装工程的竣工初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设备供货商、安装承包商等有关单位必须参加,同时可邀请设备运营接收方及相关单位、专家参加。
项目经理:
日 期:年月日
附件:
相关文件及编号: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
附表4
深圳地铁工程
设备初步验收报告
设备名称:
合同编号:
设备供应商: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业主代表:
日期:
设备初步验收报告
设备系统(项目)名称:
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合同名称
合同号
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过选择“是”或“否”显示所选项执行情况,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
设备开箱检查验收
内容
结论
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本设备已办理开箱检查验收手续,有移交记录。
□是
□否
设备试验设备的各项测试和检验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要求附检测试验报告复印件。
内容
结论
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1.设备出厂前已通过产品出厂试验,合格。且具有监理和业主代表签发的“设备出厂验收报告”。
5.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设备整改及补充资料;
6.外形尺寸、外观检验;
完成出厂检验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认相关检验表。设备出厂检验具体评定标准及检测项目应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通过出厂验收的批次货物才能被建设单位接受。
(二)设备到货开箱验收
设备到货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设备供货商、业主代表、接收单位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查、清点、移交,设备供货商填报《设备开箱检查移交记录》(见附表1),并在次日将设备随机资料一式四份移交建设单位技术档案室存档,完成设备及文件移交。如果任何一方在接到开箱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则视为同意开箱检查结果,事后仍需在《设备开箱检查移交记录》上签认。
(1)对安装、调试由安装商进行,供货商作安装、调试督导的,由安装承包商对安装、调试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供货商作补充说明;
(2)对安装就位由安装商进行,供货商负责调试的,由安装承包商对安装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供货商作调试情况重点说明。
通过抽查或现场测试,核查设备供货商在安装后对设备单系统(单机)调试试验的自检结果,其相关测试数据应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初步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已按合同规定将相关设备合同执行文件整理完成,并有文件目录。
(2)监理提交在设备质保期监理期间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如果有的情况)和设备质保期监理工作报告。
(3)其他:签订合同的双方认为需要与对方进行洽商和沟通的事宜。
4.通过各参建单位分析和讨论,如有整改问题,由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各方代表签认《设备最终验收证书》(附表9)。必要时,建设单位需再次组织该设备的最终验收,直至通过。
4.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发《设备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附表7)。
5.设备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应及时组织设备承包商向建设单位、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实体、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的移交手续(移交清单的格式可参照附表8)及固定资产移交记录(附表2)。完成移交手续后,标志着设备由建设向运营的指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三权移交。
(七)《深圳地铁一期工程设备监理管理程序》(2001年3月)
(八)《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备品备件管理办法(暂行)》
四、定义
(一)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的实施深圳地铁工程车辆及机电系统设备监理的组织机构。
(三)设备供货商:与建设单位签订、履行机电设备采购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六)设备最终验收
设备最终验收应在通过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设备实体、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向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移交完毕,并在合同约定的设备质保期结束时进行。通过设备最终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后,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全部结束。
在最终验收前,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确定被检设备(系统)需设备供应商、安装商更换的部件或整修的部位,督促责任单位限期修复。如在监理委托期内,监理应配合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一)设备出厂检验
设备在厂内经组装、调试、自检合格,由监理单位(对无监理单位的设备合同,由业主代表负责)组织出厂检验,可邀请公司验收委员会代表参加。出厂检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查关键质量问题解决过程记录;
2.审查相关图纸及技术文件;
3.按合同约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查、测定、试验并记录;
4.完成建设单位提出需分解检查的项目,记录结果;
(1)合同全部设备投产、生产状况;
(2)设备出厂检验情况;
(3)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移交情况;
(4)培训完成情况;
(5)变更、支付情况;
(6)设备试运转情况;
(7)对调试记录、设备随机资料及相应的移交记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文件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深圳地铁工程文件编制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试行)》和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要求。
□是
□否
2.设备具有型式试验报告,各项指标合格。
□是
□否
3.按合同规定,设备在安装现场进行了规定项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测试,合格。
□是
□否
4.设备已通过联合调试,合格。
□是
□否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要求提交移交记录清单附件。
内容
结论
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1.已全部如数提交,并具有移交记录。
□是
□否
2.已按正式批准的调整补充清单如数移交给运营分公司,有移交记录。
(四)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设备完成地铁系统联调、试运行正常,并通过相关的政府专项验收后,由设备供货商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设备竣工验收申请表》见附表),建设单位组织设备及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设备供货商、安装承包商、设备运营接收方等有关单位必须参加,同时可邀请及相关单位、专家参加。
2.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验收人员对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的评述意见和提出的存在问题,整理形成整改意见或会议纪要,书面指令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改正。
3.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应形成相应的整改报告,建设单位应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重要问题须通知各方再次进行现场验收。市质监总站对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
设备运行情况
文件资料移交情况
参加单位及代表
供货商代表
接管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业主代表
其他单位
本表由设备移交方填写,参加单位各存1份。
附表3设备初步验收申请表
合同名称: 合同号:
致:(监理单位)
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我方已完成,并经自检证实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请监理于年月日前予以验收。
承包单位:
附表1设备开箱检查移交记录
设备名称
合同号
设备规格、型号
数 量
供货商
包装形式
设备外观情况
附件、配套及文件资料情况
(按装箱单及合同)
参加单位及代表
供货商代表
接收单位代表
业主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其他单位代表
本表由供货商填写,参加单位各1份。
附表2固定资产移交证书
设备名称
合同号
设备规格、型号
数 量
供货商
设备验收情况
□是
□否
3.有明确的尚未提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提交计划。
□是
□否
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提交移交记录清单附件。
内容
结论
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1. .在设备开箱检查验收时,已按设备装箱单清点随箱技术文件一式四份向地铁公司技术档案室移交,其余已提交给运营分公司或安装商,有移交清单记录。
□是
□否
详见设备开箱移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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