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汤姆叔叔的小屋》 脱水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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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脱水精华版
嗯。

这本小说呀,出版于1852年,也就是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十年。

对于这部小说,最高的评价就是以亦舒之力,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进程,最终导致美国奴隶制被废除。

他呢,还是一本超级畅销书,整个19世纪,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卖得最好的小说,发行量仅次于圣经。

小说的作者斯托夫人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的风云人物,他曾三次受邀访问欧洲,被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接见。

在南北战争打响的第二年,美国总统林肯也专门接见了作者。

他对身材瘦小、外貌温和的斯托夫人说,这位就是发动了这场战争的小妇人啊。

那为什么斯托夫人和他的小说会得到这些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好,那在了解小说内容之前呀,我们先要看一下当时的历史背景。

北美州的黑奴贸易早在美国建国之前就开始了,那个时候,南方盛行大种植园,经济需要大量劳动力。

南方的殖民者们就发现啊,附给一个白人契约工,十年的工资就足够买一个黑人一辈子的劳动吗?而且随着奴隶家庭人口扩大,其子女也继承奴隶身份,奴隶主还有增加收益的可能。

奴隶制因此在南方流行起来。

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为了最大程度争取到民众支持,联邦军队就规定说,凡是参军的黑奴都可以获得自由的身份。

于是,独立战争期间,一部分黑人得以成为自由人,开始为黑人的自由而抗争。

为此,南方各州一度以退出联邦相威胁。

为了缓和这种矛盾,明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逃亡奴隶法案,规定帮助奴隶逃跑的人将受到政府的惩罚,这个法案引起了诸多废奴人士的反感,其中呢就包括这本书的作者斯托夫人,他在辛辛那提住过一段时间,那里与南方蓄奴州仅仅只有一河之隔,他经常在街上看见悬赏捉拿逃奴的海报。

他自己也曾藏匿过逃奴,在托人偷偷地将其送往加拿大。

加拿大没有奴隶制,那在当时的黑人心里啊,那里才是真正平等和自由的乐土。

逃奴法案颁布之后,斯托夫人的嫂子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如果我像你那样会写,我一定要写写东西,让这个国家的人民明白,奴隶制是一种多么残忍邪恶的制度。

斯托夫人给孩子们念了这封信,然后握紧了拳头说,我要写,只要我活着,就一定要写。

那了解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接下来就来听一听汤姆叔叔的小屋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就是黑人奴隶汤姆,那之所以称他为汤姆叔叔,是因为奴隶主为了确保奴隶都依附于他们的主人,禁止奴
隶使用姓氏,也不许以父子或母子相撑。

于是呢,在奴隶当中,年轻的只能称年长的为叔叔或者婶婶呢,汤姆叔叔就是这样一个年龄比较大的庄园奴隶。

他是谢尔比庄园中最为得力的奴隶,比现在的庄园主人谢尔比先生还要大八岁,很早啊,就跟着老主人打理庄园了。

汤姆叔叔虽然不识字,但是在老主人的引导下,成为了虔诚的基督徒,每晚都要做祷告。

当时的小主人谢尔比先生还会给他念圣经。

汤姆叔叔对同伴慈爱,对主人忠诚,在黑人和白人中口碑都很好。

主人派他出去办事儿,他绝不会借机跑掉,也不会私吞钱款,可以说呀,是庄园里独挑大梁的人物。

汤姆叔叔被主人特许有自己的住所,就在主人的住宅旁,是一个木头搭建的小屋,小屋前有个小园子,汤姆的妻子,一个黑人女仆在这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蔬菜。

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三个人一起住在这个简陋却温馨的小屋里。

然而,即便在奴隶中有着较高的地位,汤姆叔叔的命运也不由自己掌握。

这不,主人谢尔比先生陷入了债务危机,不得不卖掉一些黑奴来抵债,他想到了汤姆。

汤姆的能干是远近闻名的,可以卖出很高的价格。

其实,阿谢尔比先生在奴隶主当中已经算很好的人了,她从不打骂奴隶,也允许奴隶们结婚,鼓励他们信教,教他们阅读圣经。

他的儿子小谢尔比也常常和奴隶们玩耍,从来没有觉得这些黑皮肤的人与自己有什么不同。

无奈啊,在深重的债务面前,这种善良毫无用处。

然而,汤姆虽然值钱,但他一个人也不足以抵债。

奴隶贩子看见了谢尔比太太的贴身女仆伊莉莎,她举止优雅,面容姣好,奴隶贩子呢,想把他也一块儿买下来,但是谢尔比的妻子却不同意,奴隶贩子就又盯上了女仆的儿子哈里。

哈里只有四五岁,生得聪明伶俐,讨人喜欢呢,为了还债,谢尔比先生答应了这桩附加的生意。

卖掉儿子,留下母亲,世间但凡有正常情感的人都知道这么做的残忍吧。

可是呢,在当时的白人眼里,黑奴不过是其主人的私有财产,被认为是智力低下,感情麻木的人。

所以,奴隶贩子劝谢尔比先生说,别担心啦,那个女人,你让太太给她买只耳环,买点新衣服补偿补偿不就行了吗?斯托夫人猛烈的抨击了这种偏见,他在后面的故事中设计了这样一个情节。

在运奴船上,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奴隶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被偷偷卖掉,悲愤之中跳进了波涛汹涌的密西西比河。

黑人母亲和白人母亲一样,母子亲情不可替代。

女仆伊莉莎无意间偷听到了奴隶贩子和谢尔比先生的对话,他当下就决定要带着儿子哈里逃跑。

他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儿,会受到猎犬的追捕,撕成碎片也会被开枪猎杀。

有时候,奴隶主要抓活的,那么等待这些逃奴的则是鞭打、火烧、割耳朵、挖眼睛等种种的酷刑。

用奴隶主的话说,对逃跑的奴隶就是要杀一儆百。

但是呢,
即便心中怀着深深的恐惧,一粒沙也没有半分犹豫。

他简单的拿了点吃的,抱着哈利就上路了,走的时候他还去找了汤姆叔叔,让他也抓紧时间逃跑。

听说主人要卖掉它,汤姆很是伤心,她把大半辈子的心血都献给了这座庄园,她跟着主人工作,又看着主人生下小主人,他自己也在这里有了气儿。

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主人的事儿,如今呢,却要遭受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此生还能否再见上妻儿一面。

所以他理解伊莉莎逃跑的行为,但是他不能跑,他是主人最信任的奴仆,是主人引以为傲的汤姆,他决定留下来,服从主人的一切安排。

和汤姆叔叔的顺从形成对比的是伊丽莎的丈夫乔治,他是个典型的具有反抗精神的奴隶。

乔治的父亲是白人,母亲是黑人,但是当时的法律规定,孩子的身份随母亲而定,因此乔治没能摆脱成为奴隶的命运。

乔治和一粒沙虽然是夫妻,却属于不同的奴隶主,平常连见面都很困难。

乔治聪明能干,气宇轩昂,它被主人租给一家工厂,在工厂里打工。

他喜欢工厂的工作,还发明了一台机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因此是小有名气。

可是啊,它的主人就看不下去了,我的奴隶怎么能比我还有名呢?于是她不顾工厂主的求情,强行将乔治带了回去,每天毒打虐待。

用奴隶主的话说,像乔治这种人啊,就是太神气,所以才会挨打,要是老实点儿的话,也就没事儿了。

而一味主张废奴的白人听到之后毫不客气地反驳道,你的意思是上帝把他们创造成人,还得费一番力气再把他们压榨成畜生咯。

乔治当然不满于这样的命运,他逃跑了。

在逃跑的途中,碰见了那位赏识他的工厂老板。

老板劝他说,你这是在触犯国家的法律啊。

乔治回答说,你有国家,我没有,国家法律不是我们制定的,也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和法律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要为自由而战,直至战死,你们的先辈就是这样做的,而我这样做难道就有错了吗?这是一段发人深省的结论。

当初那些逃到美洲大陆的英国人,不正是因为不堪国内的排挤和迫害,要寻找一片新的自由的大陆吗?为什么这片大陆只对白人自由不让黑人自由呢?第二天一早,谢尔比夫妇和奴隶贩子发现伊丽莎带着孩子逃跑了。

谢尔比夫人其实内心是庆幸的,因为他原本就不支持丈夫靠麦奴来抵债。

作为母亲,她也理解一粒沙的选择。

所以说,他故意拖延追赶逃奴的时机,又是马不见了,又是招呼着大家吃饭,为一粒沙争取了宝贵的逃跑时间。

当一粒沙跑到俄亥俄河边的时候,天色已晚,已经没有渡船了,他准备睡一觉,答,第二天一早渡河的船跑到对岸去,可是呢,就在伊莉莎刚刚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发现奴隶贩子已经带着人追来了。

那么一粒沙当机立断,只能现在就组合了。

此时虽是初春,但是空气还是凛冽的很,狭窄的河面上漂着一块块的伏兵。

眼前是冰冷刺骨
的河水,后面是嘶吼着的猎犬。

伊丽莎抱着孩子,一面大声叫着骨气,一面使出全身力气从一块冰上跳到另一块冰上,鞋子掉了,袜子也破了,每一步都留下了斑斑血迹。

一粒沙,就凭着这样一颗宁死也不愿和孩子分离的决心,跳到了河的对岸,在筋疲力尽的时候被人救走了。

这个时候,逃奴法案刚刚颁布,帮助或者藏匿逃奴是违法的。

而把一粒沙救起来的这家人,男主人是一名议员,前不久才投票支持了这项法律,眼前就出现了一个需要他帮助的黑奴。

这可如何是好啊。

这位议员犯了难,投票表决的时候,她真心觉得逃奴法案是对的,奴隶是私有财产,不应该逃跑,逃跑就是犯法呢,逃奴就是逃犯,所以呢,不帮助逃奴是说得通的,可是呢,当一个活生生的逃奴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个女奴隶,他没有杀人,没有放火,只是不愿跟孩子分开,在逃跑中,他吃尽苦头,此刻身上还滴着血,脸色苍白,站都站不稳,哆哆嗦嗦的怀里抱着个孩子,任谁看了都会动恻隐之心。

犹豫之中,一员的妻子发话了,他说,我不管你什么法律不法律,我只知道在我面前有一个无辜的可怜,人需要帮助,我是基督徒,上帝会支持我这么做的。

就这样,一元夫妇把一粒沙扶进了屋,悉心照料,然后又亲自架着马车,不顾大雨滂沱,道路泥泞,冒着被揭发的危险,把一粒沙送到了安全的地方。

后来,女仆伊莉莎与同样逃出来的丈夫乔治意外汇合,两人拿着枪,在当地自由黑人的帮助下,成功抵达了加拿大,开始新的生活。

至于汤姆,他被奴隶贩子戴上了手链、脚镣,准备运往美国最南部的几个续奴州,美国南部最偏南的几个州最适宜种植棉花,因此呢,对奴隶的需求最大,也是最坚定的蓄奴州。

那里劳动繁重,主人暴力,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因此也是黑奴们最害怕去的地方。

在运往南方的船上,汤姆碰到了一个白人小女孩儿,名字叫伊娃。

伊娃是小说中除了汤姆外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他只有六岁,却丝毫没有儿童常有的那种胖胖乎乎的轮廓,举止优雅飘逸,心地善良。

斯托夫人在书中称他为上帝的小福音使者,即受命于上帝拯救世人的天使。

在伊娃眼里,黑人和白人都是一样,他常跟船上的黑人一起玩耍,汤姆随手编织的小玩意儿吸引了伊娃的注意,而汤姆眼里透出的忧愁又让伊娃心痛,于是伊娃央求父亲买下汤姆。

父亲问他原因,他说,我想让他快乐起来。

就这样,汤姆成了伊娃家的一名奴隶,在伊娃的陪伴下,她度过了一段安逸舒适的时光。

只要一娃出门,汤姆必定陪在身边。

汤姆想给家人写信的时候,伊娃就会像小鸟一样飞到他身边帮忙。

E wa金发的小脑袋凑近汤姆的黑脑袋,两个识字都不多的人一起严肃而热切的商讨,竟也能把信写得八九不离十。

邻居家有位黑人女仆,名字叫吕普,生了12个孩子都被卖掉了,第13个孩子嗷嗷待哺时,主人却不许他去喂奶,他也只
能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死去。

痛苦的离谱,只能靠酗酒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众人只知道他酗酒,以为他活该被主人唾弃,却不知道他的痛苦正是它的主人带给他的。

伊娃听说了这个故事,非常难过,他对父亲说,可怜的老吕璞,孩子就是她的一切可是她却只能听着孩子痛哭,而毫无办法,爸爸,这些可怜的人,和你爱我一样,也爱着他们的孩子。

伊娃的心里没有任何种族的偏见,他就像一个天使一样纯真,具有博爱之心。

他说,每个人都应该读圣经,黑人也不例外。

他还拿出父亲送自己的钻石,说要卖掉给家里的黑人奴隶赎身,让他们自由教他们读书写字。

伊娃和汤姆都很喜欢读圣经,有一天,汤姆陪着伊娃在湖畔的花园读书,伊娃忽然对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说,我曾经看到过天使说完,他又指着天空中的云彩说,我就要去那儿了。

汤姆顿时感到了撕心裂肺般的痛楚,因为伊娃这半年来一直疾病缠身。

斯托夫人在书里写到,也许是上帝太爱她了,伊娃染上了重病,身体日益消瘦。

伊娃的姑姑是虔诚的基督徒,一直主张要解放黑人,在对其进行教化,伊娃的父亲就买了一个黑人小孩送给姑姑,让她来做做这个教育的实验。

这个小女孩叫做托普西,年龄与伊娃年纪相仿,却性格迥异,伊娃乖巧懂事,善解人意,托普西调皮捣蛋,屡教不改。

姑姑迫不得已狠下心来揍了他一顿。

托普西却向众人炫耀自己今天又挨揍了。

这样一个让人讨厌的孩子,即使有他的可怜之处。

托普西刚被买来的时候,姑姑问他,你多大了,托普西说不知道,姑姑问你妈妈是谁,托普西回答,没有妈妈,姑姑问在哪儿出生,托普西又说没有出声。

姑姑很生气,让他好好说话,托普西说,从来就没有出生过,从来就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什么都没有。

我还有一群孩子,都是一个拍卖商养大的,照管我们的是一个老大娘向托普西,这样的黑人从小就被剥夺了父母在没有爱和依赖的环境下长大。

对他们来说,命运早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接下来要做的,不过是熬过这一生罢了。

有一次,伊娃劝托普西做一个好孩子,托普西回答说,我在学好也只是一个黑鬼,要是我的皮能剥下来变成白人,我倒会试一试。

伊娃的姑姑虽然担负教导的责任,交托不惜识字,可他内心并没有真正接受这个黑孩子,连碰都不敢让他碰一下。

托普西内心是敏感的,他知道自己被嫌弃,也就不愿意努力了。

后来,伊娃改变了托普西。

当托普西用看似轻松的语调说,没人会喜欢黑鬼的,我也不在乎的时候,伊娃将手搭在托普西的肩上说,谁说没人爱你呢,我就爱你我爱你,因为你无父无母,孤单一人,可怜无依受尽欺负。

我爱你,看见你这样顽皮,我真的很难过。

我没有几天活了,你能为了我的缘故努力学好吗?这时候的伊娃已经病入膏肓,可是呢,他却丝毫没有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心上,依然怀着一颗热切
的心关怀着托普西。

托普西终于被打动了,她哭起来。

伊娃向他俯身过去,作者写到内场景就像是光明使者,正在感化一个罪人。

伊娃在弥留之际时,把所有仆人都召集过来,把头发剪成一小缕一小缕,分给众人,并告诉大家,我爱你们,每个人。

伊娃对黑人无差别的爱感染了他的父亲,伊娃死后不久,他的父亲就开始着手走法律程序,要给家中的奴隶恢复自由。

然而,伊娃的父亲手续还没办完就意外去世了。

所有的奴隶作为父亲名下的财产,也都被伊娃的母亲继承下来。

伊娃的母亲并不愿意解放黑奴,他把这些人交给了奴隶贩子。

在拍卖会上,待售黑奴不得不做出高兴的样子,以讨买主的喜欢,而买主们呢,则走到黑奴跟前,掰开他们的嘴,看看他们的牙齿向挑选牲口一样。

拍卖会上有一位年轻的少女不愿与自己的母亲分离,央求那个买下母亲的白人老爷,求求您,把我也买下吧。

可是白人老爷爱莫能助,他囊中羞涩,只买得起老妇人买不起少女。

再一次被卖掉的汤姆也有了新主人,名叫烈格雷,他是一个残忍又吝啬的种植园主,对奴隶从不心慈手软。

他培养了两个管事的黑奴,把他们训练得像恶狗一样凶残,他还将两名女奴禁锢在家中,随时发泄自己的兽欲。

在这里,汤姆叔叔哪里还有什么属于自己的小屋,他只能和十几个黑奴一起挤在破毛屋里,连床都没有,只能睡在干草上,也不会有时间去翻阅圣经了。

在这里,汤姆经历了三次毒打,每一次都打得他皮开肉绽,神志不清。

头一次是因为身旁的黑奴摘的棉花不够数,汤姆悄悄塞给他一点,被发现了。

第二次是格列雷响,把汤姆培养成自己的打手,命令他边打其他的黑奴,汤姆拒不从命,他说,老爷,我的身体是您的,但我的灵魂是上帝的,您可以让我做任何事,但是不能违背上帝的旨意。

第三次是因为汤姆帮助两名女奴逃跑,格列为拷打,她询问女奴的去处。

汤姆说,我什么都知道,老爷,但我不能说,我宁愿死。

在汤姆受难的时候,谢尔比庄园的继承人也一直在寻找汤姆,他几经辗转找到了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汤姆,只得伤心地看着他离世,将他厚葬。

回去之后,这位少爷把家里的奴隶召集到一起,说,我会想尽办法使你们获得自由,会离奇,别子飘零异地,不会像汤姆那样客死他乡,作者把这一章命名为殉道者,因为汤姆就像耶稣一样,为了保护别人而受难,在肉体的折磨与死亡的威胁中,心智依然坚定。

最终,他的死让一些人觉醒,把这些努力从苦难中解救了出来。

斯托夫人后来回忆说,关于汤姆的结局是他回家吃完午饭后突然有了灵感,一口气写完的。

写完之后,他念给丈夫听,念着念着,眼泪就扑簌簌地往下流,她的丈夫也哭了,然后告诉他一个字也不用改,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本书在出版之后立刻引起了轰动,首次印刷的5000册两天之内就全部卖完,此后不断再版。

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大大超出了男方当局的意料,引发了他们的恐慌,美国南方一个周的书商甚至因为卖这本书而被赶出了城去。

斯托夫人也不断的收到辱骂和恐吓信。

南方之所以如此忌惮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因为他们一直以来宣称奴隶制合理合法的那些根据,不管是宗教上的、法律上的还是经济上的,都被汤姆叔叔的小屋锁拆解。

首先,在宗教上,南方宣称圣经并没有反对过奴隶制,因为圣经中一些人物也拥有自己的奴隶,但是蓄奴派却忽视了圣经,想要教给人们的普世美德,宽容博爱。

斯托夫人是一个忠实的基督徒,他笔下的诸多人物也遵循圣经的教导。

汤姆叔叔身上顺从的这一面,正是因为她坚信我是在上帝的手心中,为此,他愿意接受命运的一切安排。

只有六岁的伊娃也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劝父亲释放奴隶,教家里的黑人奴隶们读书写字,这些才是真正的上帝的教会。

其二是法律上,美国建国时确定了主权在州的原则,南方诸州因此宣称他们有权采用奴隶制。

可是,就像乔治所说,这些法律是白人制定的,是奴隶主制定的,从来也没有经过奴隶的同意,黑奴们认为这样的法律根本无权管辖他们,而为这些法律投票的议员们就像就了一粒沙的那位议员,他并不是一个冷血的人,只是根本不了解黑奴真实的生活情况,一旦觉醒,也会参与到废奴斗争中来。

最后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南方各州宣称黑奴们的生活水平其实不差这一点呢,也非常站不住脚。

对奴隶主来说,奴隶是一种投资,他们也会小心不让,这些投资打了水漂,所以呢,一些黑人奴隶的生活状况确实不比自由劳工差。

但区别也仅仅是悲惨和更悲惨而已。

况且呢,黑奴不允许,十字不允许信,基督教甚至不允许有自己的家庭关系,甚至像托普西那样,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对奴隶主来说,奴隶就是会说话的畜生,即便顺从能干,如汤姆也不得善终。

他们的生存完全没有保障,更别提尊严。

就这样,斯托夫人在催人泪下的故事中,从宗教、法律、经济各方面戳穿了奴隶制的荒谬和残忍,让全美国都意识到了废奴的正当性。

这也是为什么林肯会在南北战争的第二年接见斯托夫人。

那个时候,北方军队在战场上连连失利,甚至在发起这场战争的合法性上都渐渐失去自信。

于是,林肯决定这场真实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战争,必须有一个更高尚的名号解放黑奴的圣战。

汤姆叔叔的小屋,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引起了林肯的注意,这部小说在文学性上感人至深,引起民众共鸣,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说,又有力地驳斥了南方奴隶制的种种借口,因此林肯接见了斯托夫人。

内句,发起南北战争的小妇人,绝不仅仅是一句随口开的玩笑,而是酝酿已久的一个政治宣言。

他帮助北方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取得了舆论上的普遍支持。

这本小说之所以能
够打动无数的美国读者,不仅仅是因为讲述了黑奴的悲惨遭遇,斯托夫人还塑造了奴隶制度下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并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他们的故事,从而赢得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对奴隶制的批判上广泛而彻底。

接下来,我就具体讲讲三种类型的人物,奴隶主、奴隶贩子和普通公民。

奴隶主是一个分化很严重的群体,有向伊娃的爸爸和谢尔比这样的奴隶主,他们从不打骂奴隶,对他们相当的宽松仁慈,甚至教奴隶读书认字。

也有像格雷那样的奴隶主,从黑奴榨取所有的价值,却只是提供最糟糕的生活条件。

但是作者在小说中借人物之口指出,像谢尔比这样好心的奴隶主会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奴隶们之所以命运悲惨,只是因为有一些奴隶主过于冷酷无情,但事实上,这个制度本身就是罪恶的,黑人的命运不应该取决于它们主人的品性,而应该由自己主宰。

否则,就会出现伊娃爸爸那样的情况,作为一个善良的奴隶主,他本想解放家中所有的奴隶,却因为生病突然去世,那些奴隶就因此陷入了更悲惨的命运,落到奴隶贩子手中,像牲口一样任人挑选。

奴隶贩子在黑奴眼中是最邪恶的一群人,就是他们把奴隶带到了南方,卖给了暴虐的奴隶主,在描写黑奴交易所的场景时,斯托夫人一度跳出故事,直接喊话说,究竟是谁造就了黑奴贩子?是谁更应该承担罪责。

奴隶贩子只是奴隶制度的必然产物,而有教养的人正是这种制度的极力维护者,正是你们这些有教养的人,让奴隶贸易能有存在的空间,你们这些文明人又比奴隶贩子强到哪里呢?这个结论真是震耳发聩,斯托夫人看到奴隶制度根本的,呃,奴隶贩子之所以这样冷血残酷,正是因为这个国家在纵容奴隶制度。

每一个有投票支持奴隶制的一员,每一个发言声援奴隶制的公民,都是奴隶贩子的帮凶。

在奴隶主和奴隶贩子之外,斯托夫人还描述了许多普通的公民,他们是一群旁观者。

他们也许从未参与到贩卖黑奴、虐待黑奴的罪恶中去。

也许像伊娃的姑姑一样,口口声声要解放黑奴,但是内心却依然充满偏见和隔阂。

狄更斯就曾尖锐地指出,即使是赞成废奴的北方人在公共场合遇见黑人,也会像猫见到有狗侵入自己领地一样不舒服,所以在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黑人仍在遭遇来自白人的歧视和隔离。

这一切,都是黑奴制度的一堵。

斯托夫人对这些人物的描述充分说明,奴隶制的罪恶不在于某一个人,而在于这个制度本身,在于每一个支持和纵容奴隶制度的公民。

这让每一个美国读者都忍不住拷问自己的内心,在这场废奴斗争中,我处于什么位置?我是不是也成为了奴隶制的帮凶?就这样,斯托夫人用一种温柔而坚韧的力量,在无数美国读者心里种下了一颗废奴的种子。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斯托夫人写的是奴隶制,心里装的却是人性的善与恶、罪与罚。

在他的笔下,一粒沙对想要卖掉它的主人毫无怨恨,甚至充满感激,就是因为他偷听到了谢尔比与夫人的谈话,知道卖掉他的儿子乃是迫不得已,也知道夫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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