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加班】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WORD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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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规范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体现公司对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中心办、中兴通讯学院(以下简称各系统)长驻海外的中国员工。

3.定义
3.1.常驻海外:工作常驻地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在常驻地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3.2.连续常驻海外时间计算规则:
3.2.1.短期因公回国,如陪同客户、参加公司、部门会议、培训回国等,且期间未享受年休假待遇,扣除回国时间后,连续计算常驻海外时间。

3.2.2.享受了年休假(不论休假几天)或配偶出国探亲待遇,从年休假销假,再次外派海外工作之日起,或配偶出国探亲之日起,重新起算连续常驻海外时间。

3.2.3.员工发生内部调动,但未回国,仍常驻海外,不影响常驻海外时间的连续计算。

3.2.
4.公司每年1月对上年没休的年休假进行补偿后,连续常驻海外时间重新起算。

如果员工希望次年仍连续累计常驻海外时间,可以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事业部薪资管理员申请和备案,则次年1月暂不发放当年的休假补偿,次年常驻海外时间接续上一年连续计算,待再下一年1月一并计算两年的休假补偿。

4.年休假
4.1.年休假条件
注:本自然年内已享受配偶出国探亲待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4.2.年休假待遇
4.2.1.符合年休假条件者,公司为其承担一次回国年休假所需国际往返机票(经济舱)及出入境费用。

4.2.2.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4.2.3.员工按本办法享受年休假期间,公司支付其全额工资。

4.2.4.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未休满年休假的,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在次年1月发放:
补偿金额=标准工资金额×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休年休假天数
4.2.
5.员工满足年休假条件,但不回国休假(包括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年休假或选择在海外休假),公司每次发放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每年最多10000元人民币),不再承担海外休假产生的机票等费用。

4.2.6.员工年休假期间停止发放海外津贴。

4.2.7.年休假不可累计,每一自然年最多休假30天。

4.2.8.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年休假的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当年不再重复享受公司《假期管理规定》中的年休假。

5.配偶出国探亲
5.1.配偶出国探亲条件
5.1.1.员工连续长驻海外满1年,其配偶可到海外探亲1次。

5.1.2.本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配偶出国探亲待遇。

5.2.配偶出国探亲待遇
5.2.1.公司承担配偶出国探亲国内和国际往返机票(经济舱,国内指配偶所在地到乘国际航班所在地之间),行李超重费用自行负担。

5.2.2.公司为出国探亲的员工配偶提供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救援险。

5.2.3.公司为出国探亲的员工配偶发放30天的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出国(境)人员差旅费使用标准及报销管理规定》中员工常驻国生活补贴和其他补贴两项合计的1/4计算。

5.2.4.如果常驻海外员工有一个以上长驻地,公司只承担配偶到达一处长驻地机票。

长驻地之间机票自行负担。

员工配偶生活补贴标准从高发放。

5.2.5.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5.2.
6.配偶办理出国手续签证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相关费用自负。

5.2.7.配偶由于所驻国签证等原因而离境、入境发生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自理。

6.年休假与配偶出国探亲管理
6.1.各系统相关部门应在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安排、办理签证等因公回国安排和员工个人需要,排定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和配偶探亲计划。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员工的合理年休假和配偶探亲。

年休假如果选择回国休假,应尽量在因公回国时安排。

6.2.申请年休假填写《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配偶出
国探亲填写《常驻海外员工配偶出国探亲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结婚证。

6.3.申请年休假和配偶出国探亲,普通员工审批到主管三层领导即可,四层及以上
管理干部审批到事业部总经理。

6.4.年休假和配偶出国探亲自满足条件开始,到当年12月31日有效。

6.5.如果下半年才满足年休假或配偶出国探亲条件,有效期可延后到次年12月31日,前提是员工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事业部薪资管理员申请和备案,则次年1月暂不发放当年的休假补偿,待再下一年1月一并计算两年的休假补偿。

6.6系统薪资管理员负责本系统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和配偶出国探亲的台帐记录,并在员工内部调动时,向新单位提供该员工的记录。

各薪资管理员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管理台帐记录。

如发现虚假记录,公司将对相关薪资管理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关于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7.配偶出国探亲经过领导审批同意后,薪资管理员要在两个工作日内报HR部备案,以便及时为员工配偶办理相应保险。

6.8.每年1月15日前各系统薪资管理员计算年休假补偿金额,报公司HR部。

7.费用报销
按照《出国(境)人员差旅费使用标准及报销管理规定》中第五条“报销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报销程序执行,凭票据实报实销;配偶费用报销和补贴由各系统办公室审核,主管三层领导审批,交财务凭票据实报实销。

8.本制度由人事中心HR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附件2:《常驻海外员工配偶出国探亲申请表》
附件1:
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员工配偶出国探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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