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粮食局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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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粮食局12345市长
热线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3
•【字号】滁粮办〔2008〕50号
•【施行日期】2008.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粮食局12345市长热线办
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粮食局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成立办事机构,制订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市长热线的受理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滁州市粮食局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制度第一条从2008年6月18日起,全市开通了12345市长热线。
为规范热线电话的受理、办理程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
市长热线的办理工作由杨业春、钟庆阳、刘家仁负责,具体分工如下:杨业春负责接听热线电话,钟庆阳负责受理网上热线,实行AB岗工作制,刘家仁为B岗。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热线电话办理人员若需离岗必须书面办理岗位移交手续。
第四条热线电话办理程序。
(一)接听电话,填写热线电话记录(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来电内容)。
(二)热线办理。
1、直接回复:直接回答问题或请来电人稍微等待后做出答复,等待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做好回复纪录,事后提交有关领导审核,领导对答复不满意,可以责成接听人或由本人联系来电人,重新答复。
2、间接回复:告知来电人5个工作日内将回拨电话给予答复;接听人根据来电内容于半个工作日内将热线电话记录呈报分管领导;局领导接到记录后需在1个小时内提出回复意见;接领导批示后,承办科室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报领导审核;接听人在接到答复后,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来电人。
如遇领导出差,可电话联系,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如来电人对答复不满意,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反应,重新提出答复意见。
第五条网上热线办理程序:
(一)办理人员每天上下班时查看网络(4次),下载并填写热线来信记录。
(二)参照第四条(二)2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需要县(市、区)局处理的投诉问题,县(市、区)局接到投诉起,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市局承办科室,承办科室需在半个工作日内转热线办公室予以答复。
第七条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完,办理人员须在接到热线的第六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第八条热线电话办理人员要接待热情,语言文明,耐心接听,细心解答。
第九条严格奖惩。
将县(市、区)局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政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若因语言不文明、电话不通或回复不及时、不准确遭到市政府责任追究,市局效能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若服务质量好,受到市政府表彰,市局将给
予有关人员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