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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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关键信息项:
1、责任追究的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反行为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责任追究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处罚的力度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申诉和复议的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目的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追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责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1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个人和单位。
112 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责罚相当的原则。
12 违反行为的具体类型
121 未按照规定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122 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123 故意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4 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25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126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127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8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9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1210 涉及传染病防治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13 责任追究的主体
131 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要的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132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工作。
14 责任追究的方式
141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142 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
143 刑事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处罚的力度和标准
151 处罚的力度应根据违反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违法者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152 对于轻微的违反行为,可给予警告、小额罚款等较轻的处罚。
153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或者多次违反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
16 申诉和复议的途径
161 被追究责任的个人或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162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答复。
163 对申诉答复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7 监督和检查
171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172 鼓励公众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18 教育和培训
181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182 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
19 附则
191 本责任追究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9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具体解释权归属部门所有。
19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