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海门市抛石防护工程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海门市抛石防护工程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
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09.01.10
【实施日期】2009.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海门市抛石防护工程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南通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海门市海堤达标建设抛石防护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通水规建[2008]29号)收悉。
该工程我厅已以苏水建[2006]13号文批复。
目前工程已实施完成,你局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现场实际及具体实施等情况,设计单位对该工程设计进行了适当调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东灶港闸口门两侧、东灶港龙桥及小码头段已有抛石防护且现况良好,同意调减该三段计313.3米长抛石防护工程。
二、由于原上报启海交界处桩号有误,工程实际长度比上报计算长度减少367米,予以核减。
核定该抛石工程总长度由7530米调整为6849.7米,抛石断面不变。
以上工程量变更相应调减经费连同未曾动用的工程预备费共计核减经费169万元,核
定工程总概算经费由原批1246万元调整为1077万元(详见附表)。
调减的投资计划已经下达,169万元用于2008年度防护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请你局抓紧完善相关资料,尽早报请竣工验收。
附表:海门市抛石防护工程概算调整审核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日
附表
海门市抛石防护工程概算调整审核表
单位:万元
原批复数s概算核定数备注
一建筑工程1135.9106.191029.7
1堤岸防护工程1135.9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