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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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要严格管理,不能 透支,并要求留足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应及时调度资 金。
3、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应及时清算,如信 贷资金不足,可相互融通资金,进行同业拆借,到期及 时还本付息。
4、要体现畅通汇路的要求。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属资产类科目,用于反映各商业银行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增减情况。凡存入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 准备金、备付金存款均通过该科目核算。存入、解缴时借记 该科目,调拨、提取时贷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该账 户下设“财政性存款户”和“准备金存款户”两个子账户。
乙地 中国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人民银行
借:建设银行存款 贷:联行往来
(联行往账)
“先横后直”
人民银行
借:联行往来 (联行来账)
贷:中国银行存款
(2)“先直后横”转汇方式的核

“先直后横”即先由汇出行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清算 系统将款项汇往汇入行所在地本系统转汇行,再由其通 过开户中央银行转划给汇入行。
再贴现汇票到期而人民银行未收回票据款项时的处理 借:存款科目
贷款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月6日,某市工商银行持一张商业承兑汇 票金额6万元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汇 票到期日为6月6日,利率为0.65% (月),请编办理再贴现时工行的会计 分录。
如再贴现到期,收回票款,编制工行的 会计分录。
四、商业银行大额汇划款项的核算
三、再贷款(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再贷款的种类: 年度性贷款:1年 季节性贷款:2---4月 日拆性贷款:7---10天 再贴现:
➢再贷款的核算手续 申请再贷款时:
商业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人民银行: 借:XX银行贷款 贷:XX银行存款
归还再贷款时:
商业银行: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包括同城同业往来、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 汇和同业拆借
二、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
1、要体现信贷资金各行自主核算要求,严格划分各商业 银行与中央银行信贷资金的界限,互相不能无偿占用; 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信贷资金也要分开,划清界限,互相 不能无偿占用,确保中央银行在信贷资金管理上的宏观 调空和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存放款项 (联行往账)
第三节 商业银行跨系统往来的核算
一、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
➢同城票据交换的原理
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 提出行:提出行是向其他行提交票据的行处;
提入行:提入行是接受他行提交票据的行处。
票据:
借方票据:代付票据 贷方票据:代收票据
“清算资金往来”(原“待清算票据款项”)科目,用于核 算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在同城票据交换中,核 算已提出(入)交换,尚未清算,或已提入待退票的票据款项。 凡提出待交换的借方票据款项,以及提入及提入后待退票的 贷方票据款项借记该科目;提出待交换的贷方票据款项,以 及提入及提入后待退票的借方票据款项贷记该科目。本场次 交换清算后,该科目无余额。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贷款——××贷款户 利息收入——再贷款利息收入
➢再贴现的核算
申请再贴现时:
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贷:(贴现负债)
或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借款户 人行:
借:再贴现 贷:XX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
再贴现汇票到期时的处理 商行: 借:贴现负债 (或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借款户) 贷:贴现资产 人行: 借:联行来账 贷:再贴现
➢缴存存款的一般规定
缴存存款的范围: 财政性存款:集中上交中央财政资金,集中上交
地方财政资金、待结算财政款项、代收个人购买国库 券款项、代收单位购买国库券款项、代收国家其他债 券款项。
一般性存款: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 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存款以及其他存款。其缴存范围 为:企业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基建单位存款、 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委托存款轧减委托 贷款、委托投资后的差额以及其他一般存款 。
借方 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方
按期归还资金 借入资金
借入但尚 未归还数
“存放同业”属资产类科目,用于反映商业银行存放其他商 业银行款项的增减情况。凡存放其他商业银行用于进行同城、 异地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均通过该科目核算。存放资金时借 记该科目,支用资金时贷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借方 存放同业
贷方
存入资金
工商银行
中央银行
农业银行
(甲地) 金融机构往来
(甲地)
异地工行 (联行往来)
➢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往来 货币发放与回笼、徼存存款、向中央银行再
贷款及再贴现、商业银行同城票据交换的清算及同 业拆借、商业银行系统内大额款项的汇划、商业银 行上下级之间的资金调拨。
跨系统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即同业往来)
甲地
汇出行 (甲行)
1先直
汇款
乙地
汇入地转汇行 (甲行)
2后横
开户中央银行 (同城)
汇入行 (乙行)
甲地 建设银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联行存放款项 (联行往账)
乙地 中国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人民银行
借:建设银行存款 贷:中国银行存款
“先直后横”
建设银行
借:存放联行款项 (联行来账)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拆出尚未 收回的资 金结存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往来的 核算
一、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1、存入:
商业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中央银行: 借:现金
2、支取 :
贷:XX银行存款
商业银行: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央银行:
借: XX银行存款
贷: 现金
二、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
应付差额时,商业银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应付差额行户 贷:××银行存款——应收差额行户
➢退票的规定及核算
代收票据的退票 借: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提出交换专户
代付票据的退票 借:其他应收款——退票专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
划款方式:
汇出行和汇入行都是双设机构地区 —— “先横后直”
汇出行地为单设机构,汇入行地为双设机构 地区 —— “先直后横”
汇出行地和汇入行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 —— “先直后横再直”
1、“先横后直”转汇方式及核
算 “先横后直”即先通过票据交换,将款项划至汇 入行的转汇行,再由转汇行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清 算系统将款项汇往收款人开户行。
中 央


3再直
双设机构地区 乙行的转汇行
甲地
“先直后横再直”
建设银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联行存放款项
(联行往账)
乙地 中国银行
借:存放联行款项 (联行来账)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建设银行
丙地 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
借:存放联行款项 (联行来账)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建设银行存款 贷:中国银行存款
缴存比例: 财政性存款:100% 一般性存款:20%
缴存时间: 财政性存款:旬后5日内 一般性存款:每天
存款准备金制度:1985年 存款准备率: 1985:10% 1987:12% 1988:13% 1998.03.21:8% 1999.11.21:6% 2003.09.21:7% 2004.04.25:7.5% 2006.07.05:8.00% 2006.08.15:8.50% 2006.11.15:9.00%
某商业银行支行在票据交换中,提出贷方票据 500 000元,借方票据100 000元,提回贷方 票据300 000元,借方票据200 000元,轧算 结果为( )
A.应付差额 300 000 B.应收差额 300 000
C.应付差额 100 000 D.应收差额 100 000
二、商业银行跨系统汇划款项的核算(汇划款 项在10万元以下的)
或科目(如吸收存款等)——各收款人户
➢提入票据的处理
提回代收(贷方)票据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提回代付(借方)票据: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票据清算的处理
应收差额时,商业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拆入资金
借方
贷方
按期归还资金 拆入资金
拆入尚未 归还的资 金结存数
“拆出资金”属资产类科目,用于反映本行向其他商业银行 拆出资金的增减情况。凡本行向其他商业银行拆出的各种款 项,用本科目核算。拆出资金时借记该科目,按期收回借款 时贷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借方。
拆出资金
借方
贷方
拆出资金
按期收回 的资金
借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方
存入、解缴 准备金
调拔、提取 准备金
缴存中央 银行准备 金结存数
“向中央银行借款”属负债类科目,用于反映各商业银行向 中央银行借款的增减情况。凡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各 种款项,用本科目核算。其按借款性质设置“年度性借款 户”、“季节性借款户”、“日拆性借款户”和“再贴现户” 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借入资金时贷记该科目,按期归 还借款时借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
第八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与管理
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往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
概述
一、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 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各金融机构之间(包括商业银行与中 央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 由于缴存存款、汇划款项、办理结算等业务引起的资金账务往 来。
通过中央银行异地汇划款项(商业银行系 统内50万元及以上或者商业银行跨系统 10万元及以上的款项属于大额款项)
划款方式:
汇出行和汇入行都是双设机构地区 —— “先横后直”
汇出行地为单设机构,汇入行地为双设机构地区 —— “先直后横”
汇出行地和汇入行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 —— “先直后横再直”
(1)“先横后直”转汇方式的核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 ××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如调减,则会计分录相反。
➢一般性存款:
商业银行: 借:法定存款准备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划来法定存款准备金
如调减,则会计分录相反。 欠缴存款时
借:营业外支出(利润分配—罚款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先直后横再直”转汇方式的核
“先直算后横再直”即先由汇出行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将款项
划往双设机构的本系统转汇行,再由其通过同城开户中央银 行转划给当地汇入行的转汇行,最后由汇入行的转汇行通过 本系统联行划给汇入行。
甲地 汇出行 (甲行)
汇款
汇入行 (乙行)
乙地
1先直

2后横 户
丙地
双设机构地区 甲行的转汇行
2007.01.15: 9.50%
2007.02.25: 10%
2007.04.16: 10.50%
➢缴存存款的核算
会计科目: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缴存中央银行一般性
存款” “××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银行划来一般性
存款” 会计核算 ➢ 财政性存款
商业银行: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先横后直”即先由汇出行将款项划给同城开户中央银行, 再由其通过中央银行的联行系统划给汇入行的开户中央银行, 最后由汇入行开户中央银行转划给汇入行。
甲地 汇出行 (甲行)
1 先横
开户中央银行 (甲行)
汇款
2 后直
乙地
汇入行 (乙行)
转划
开户中央银行 (乙行)
甲地 建设银行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支用资金
存放同业款 项的结存数
“同业存放”属负债类科目,用于反映接受其他商业银行款 项存放的增减情况。凡接受其他商业银行存放的各种款项, 用本科目核算。吸收存放款项时贷记该科目,支用存放款项 时借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
同业存放
借方
贷方
支用存放款项 吸收存放款项
存放尚未支用 款项的结存数
“拆入资金”属负债类科目,用于反映其他商业银行向本行 拆入资金的增减情况。凡商业银行向本行拆入的各种款项, 用本科目核算。拆入资金时贷记该科目,按期归还借款时借 记该科目,余额反映在贷方。
清算资金往来
借方
贷方
提出待交换借 方票据款项 提入及提入待 退票贷方票据 款项
提出待交换贷 方票据款项 提入及提入待 退票借方票据 款项
➢提出票据的处理
提出代收(贷方)票据,提出行: 借:活期存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提出代付(借方)票据,提出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其他应付款——提出交换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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