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司法鉴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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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司法鉴定书模板是怎样的
既然称为法律,也就意味着⽆论其做任何的⾏为都需要法律的程序保障。
这不,对于鉴定⼀个⼈的死亡,就需要死亡鉴定书。
为什么会如此严谨,相必不⽤多说也都了解,这是为了公正。
店铺⼩编接下来将为我们带来关于死亡鉴定书相关知识。
⼀、死亡鉴定书
死亡司法鉴定书(范本)
XX市公安局
(2004)X公刑技法⼫检字第106号
2004年5⽉15⽇凌晨,我刑警局接指挥中⼼报称:在XX市陈埭镇洋埭村⼀路边发现⼀具男⼫,接报后我局技术科有关⼈员迅速赶赴现场。
经查,死者⽅XX(男,1984年⽣,XX省XX市XX镇张泉村⼈)2004年5⽉15⽇6时,我局法医在XX市殡仪馆对⼫体进⾏检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体检验:
⼫长166cm,染黄发,发长17cm。
⼫斑呈红⾊,存在于背部未受压处。
轻压易褐⾊,⼫僵弱,存在关节于各⼤关节,易破坏,双眼睑结膜苍⽩,双侧瞳孔等圆等⼤,直径均为0.5cm。
检见:左颞顶部见有不规则裂创3×0.7cm,创腔内见有组织间桥;右上臂中上段外侧挫伤20×10cm,右⼿腕见有环形⽪下出⾎13×1.1cm;左上臂外侧挫伤30×13cm,左⼿腕见有条形⽪下出⾎7×1cm;背部挫伤50×40cm,其中右肩胛部见有中空性条形⽪下出⾎两处,⼤⼩为11×4cm、12×4.1cm,中空宽为3.8cm;右⼤腿⾄右⼩腿挫伤61×22cm;左⼤腿⾄左脚背见挫伤63×18cm,其中左⼤腿中下段见有中空性条形⽪下出⾎,⼤⼩为11×3、11×3.2cm,中空宽为1cm。
解剖见:左颞顶部头⽪下出⾎9×4cm,颅⾻未见⾻折,颅内硬膜外下未见⾎肿,蛛⽹膜下腔未见⾎,颅底⽆⾻折;背部、左右上下肢挫伤区见⼴泛软组织、肌⾁挫伤、出⾎,肋⾻未见⾻折,胸、腹腔未见积⾎。
余未见损伤。
⼆、分析说明:
根据⼫体检验,死者全⾝⼴泛性软组织、肌⾁挫伤出⾎,分析认为其死因为创伤性、失⾎性休克,分析认为其损伤系钝器反复打击所致。
三、结论:死者⽅XX系因受他⼈⽤钝性暴⼒反复打击致全⾝⼴泛性软组织、肌⾁挫伤、出⾎所致的创伤性、失⾎性休克死亡。
XX市公安局刑警局
法医:XXX
⼆00四年五⽉⼗六⽇
⼆、相关补充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书。
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
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资料,通过分析、⽐较⽽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直接的检验,⽽是对书⾯材料的⼀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
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等⽽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死亡本来就是⼀件严肃的的事,对于其后事的处理更是应该严格谨慎的进⾏,不说是为了⽣着的⼈的⽅便,更是对死者的⼀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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