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进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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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转让合同;☆监测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四)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2、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时间、地点、受让方;3、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名称(型号)、数量、来源;4、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前,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5、未经批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因;6、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7、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三)
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2、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时间、名称、数量、来源;3、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4、未经批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因;5、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6、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入境手续;☆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பைடு நூலகம்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2.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行为;3、是否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的主要原因;4、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5、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违反进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执法
主体
调查取证
名称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措施
行政处罚
主要调查
事项
主要证据
形式
(一)
未经批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收缴);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1、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2、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时间、内容;3、是否已经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批准文件,违法从事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活动;4、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5、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二)
未经批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由转入单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四)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2、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时间、地点、受让方;3、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名称(型号)、数量、来源;4、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前,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5、未经批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因;6、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7、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三)
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2、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时间、名称、数量、来源;3、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4、未经批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原因;5、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6、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入境手续;☆转让合同;☆鉴定报告;☆陈述笔录;☆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证人证言;☆营业执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பைடு நூலகம்以上环保部门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2.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行为;3、是否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的主要原因;4、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5、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违反进口、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执法
主体
调查取证
名称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措施
行政处罚
主要调查
事项
主要证据
形式
(一)
未经批准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收缴);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1、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2、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时间、内容;3、是否已经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批准文件,违法从事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活动;4、环保部门发现的时间、渠道;5、是否造成危害后果
(二)
未经批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由转入单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