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辅助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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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车间辅助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辅助工,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搬运工、维修工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
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辅助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辅助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4. 辅助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四、安全教育培训
1. 公司定期组织辅助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辅助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在完成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操作规程
1. 辅助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流程。
2.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4.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六、安全防护措施
1. 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2. 定期检查、维护车间内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车间通风、照明,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定期对辅助工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七、事故报告和处理
1. 辅助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2. 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