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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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0.12.10
•【字号】成商外合[2010]15号
•【施行日期】201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的通知
(成商外合〔2010〕15号)
有关区(市)县商务局、外事办、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掌握和跟踪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在境外人员的相关信息,发布特别提醒和风险预警,并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为企业在外人员提供领事保护,根据商务部、外交部、省商务厅及省外事办的统一部署,拟对企业在外人员实施相关信息备案制度。
现将上级有关文件(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请区(市)县商务局、外事办接到本通知后,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督促属地内外经合作企业按时向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人员相关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附件一)。
二、请对外投资企业在2010年12月底前,以传真方式分别向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报送《备案表》进行备案,并分别抄报所在区(市)县商务
局、外事办公室备案。
如果在外人员情况发生变化,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变更后的《备案表》报送本条涉及的有关部门。
三、请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企业从2010年12月开始,在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按月向市商务局报送《备案表》,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五、本文及《备案表》可在我局官方网站“重要通告”栏查阅和下载。
六、联系方式
1、成都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石进,电话:61883749,;传真:61883750(自动);电子邮箱:****************。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南楼C栋713室。
2、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涉外处易红健,电话:139****2060;传真:86637488;电子邮箱:*****************。
地址:西华门街19号二楼。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人员相关信息备案表》
2、川商合〔2010〕45号(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