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文献索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教育文献索引
王健
中国法律文化网按:
王健先生于上个世纪末所做的法律教育文献整理工作,早已为学界所熟知。

但这样一份珍贵的文献目录却一直没有网络版。

为便利广大学人,中国法律文化网冒昧做了这个工作。

在此,我们要衷心感谢王健先生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对我们“先斩后奏”的宽容!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公布:近年来,王先生对这份资料续有增补(王先生的电邮)。

相信不久,我们就可以看到王先生贡献的更为完善的法律教育研究文献目录。

——2004年7月15日
说明
1.本索引所列篇目的范围主要是中文法学图书及在中文法学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法律教育专论、论文、评论、译作或其他有关资料,个别情况除外。

2.本索引一般不包括属于教育科学、尤其是普通高等教育方面的资料,尽管它们可能对研究法律教育有某种辅助作用。

3.本索引未包括涉及法律教育的法令、学规、章程或档案。

4.本索引大体按篇目著(译)者(合作以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顺序编排。

5.有些法学期刊的名称有所更,其新旧名称之变化对照如下:
《中国法制报》1988年起更名为《法制日报》
《国外法学》1989年起改名为《中外法学》
《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82年起改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起改名为《现代法学》。

《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3年10月改刊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5年起又改名为《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法学译丛》1993年起改名为《外国法译评》
《法制建设》1991年起改名为《司法行政》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9年起改名为《法律科学》
《中南政不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起改名为《法商研究》
《华东政法学报》1957年起改名为《法学》
《法律学习与研究》1993年起改名为《法学家》
6.《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政法教育研究》(西北政法学院)、《政法教育》(华东政法学院)是目前国内出版的三种法律教育专刊(均为内刊)。

由于篇幅所限,本索引表对其中的篇目不再一一列入;但法律教育问题的研究者应当关注其中经常发表的某睚有参考意义的文章。

阿·弗·谢明诺夫:"改善法律干部的培养工作",(陈忠诚译自《苏维埃国家与法律》1955年第1期),载《政法研究》1955年第4期
艾国藩:"瑞士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期。

vagna:意大利之法律教育(杨兆龙译),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期。

阿伦·华恩斯沃特:"美国的司法制度与法律教育"(王志远译),《法学评论》1986年第5期。

Alison W.Conner(康雅信):"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大学法学院"(王健译),《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0卷第2期。

B·C·马尔捷米扬诺夫:"法律院校中民法和经济法的讲授问题"(陈绥译),《法学译丛》1984年第5期。

北京大学法律系编印,《为考法学副博士学位必读参考书目汇编》1956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教育改革座谈会综述",《中外法学》1990年第1期。

〔英〕白立朴、〔美〕费能文:"美国、英国和中国的法律教育制度比较"(蓝海昌、对建煦译),《国外法学》1986年第2期。

蔡荫恩:"法律教育之研究与发展",(台)《司法通讯》1970年第444,445,447,448,449,450,451期。

陈处昌:"对编写《国家和法的理论》的几点意见",《政法研究》1962年第2期。

陈顾远:"论'法学通论'这门课程",(台)《法令月刊》1953年第4卷第4期。

陈顾远:"论法律方面的知识",(台)《法令月刊》1953年第4卷第7期。

陈顾远:"法律教育应有的三个目标",(台)《三民主义半月刊》1954年第33期。

陈顾远:"谁为读法律者开辟新园地",(台)《法令月刊》1963年第14卷,第9期。

Charles S.Lobingier(罗炳吉),Legal Education in Cgina in Twentieth Century,Law Guild Rev.1944,July-Aug.
曹海波:"对我国政法教育工作的回顾与展望",《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

曹海波:"办好政法教育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

曹海波:"办好政法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国家作出贡献",《中国法制报》1981年5月22日。

程浩然:"法学权威李不",(台)《"中国一周"》1958年第453期。

陈汉生:"法学教育应侧重于基础理论",《法学》1985年第8期。

程辑雍:"对完善宪法学科体系的设想",《法学》1985年第8期。

曹建明、孙潮:"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法学》1993年第2期。

陈中绳:"关于法学翻译工作的几点意见",《法学》1958年第2期。

丛培礼:"深入实际,大力研究政法实路中的问题",《政法研究》1965年第2期。

陈鹏生:"面监技术革命新形势的法学教育改革,《法制建设》1985年第3期。

陈鹏生、段祺华:"改革法学教育的旧模式--兼谈法学教育与法制建设的协调发展,《法学》1985年第5期。

陈丕显说以宪法为依据编好法学教材,《人民日报》1982年12月4日。

蔡枢衡:"中国法学及法律教育",《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第四章,著者刊,1947年。

陈盛清:"法律教育古今谈--兼谈解放思想广开学路",《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

陈盛清:"论法学教育的改革",《安徽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

陈守一:"改革高等法律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谈董必武同志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言后",《政法研究》1956年第6期。

陈守一:"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几个问题",《中国法学》1984年第1期。

陈守一:"新中国法学三十年一回顾",《法学杂志》1980年第1期。

(此文后经作者删改,收入《中国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1984年初版)
陈守一:"新中国法律教育事业的引路人--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一百周年",《法学研究》1986年第2期。

陈守一:"高举民主科学旗帜,改革创新法学教育",《现代法学》1989年第2期。

成永裕:"法律教育之研究",《法学家》1993年第4期。

蔡诚:"加速培养法律人才是当务之急",《中国法制报》1986年12月12日。

常青:"为改变法学教材的落后面貌而努力"(关于法学教材编写和出版情况的介绍),《法学杂志》1983年第1期。

曹为、苏醒:"董必武同志对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贡献",《法学研究》1985年第2期。

陈晓(H ugh Chan):Modern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The China Law Review,Vol.4,No,2,Sep.(1936).
陈灼:"宪法学权威张怀老",(台)《"中国一周"》1960年第513期。

陈卓:"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努力办好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丹尼尔·J·米多:"联邦德国上诉审法院法官的教育、训练和选拔晋升制度"(刘扬译),《法学译从》1984年第1期。

董必武:"对加强政法院校教育工作的意见",(1951年5月18日);"关于筹设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方案的说明"(1951年7月20日),"关于党在政治法律方面的思想工作"(1954年5月18日);"目前中国的法律工作概况"(1955年9月8日),《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

段彩华:"《民国第一位法学家--王宠惠》,(台)近代中国出版社,1982年。

董璠舆:"我所访问的一桥大学法学澡",《比较法研究》1988年第10卷第4期。

杜果人:"法律知识与法律教育",(台)《政治评论》1967年第17卷第10期。

段秋关:"关于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设想",《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6年第1期。

大哀:"清末创办湖北私立法政学堂及法官养成所之回顾",(台)《法言》1954年第20期。

丹东:"加强政法教育,培养合格的政法建设人才",《政法研究》1954年第2期。

董康:"我国法律教育之历史谈",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4,5,6期。

道镕:"集中外法学大成的王宠博士",(台)《法学杂志》1952年第3卷第8,9期。

勒内·达维:"法国法学教育"(百甫摘译),《法学译丛》1983年第3期。

范芬兰:"适应市经济改革和加强法学教育工作",《现代法学》1993年第5期。

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0卷第2期。

费能文、白立朴、蓝海昌、邓建煦:"美国英国法律教育概况",《法学》1985年第10期。

方希鲁:"乙述母校教育之特色",(台)《法律评论》1962年第28卷第11,12期。

法治斌:"台湾的法律教育",《法学家》1997年第2期。

方冰:"我的意见",《政法研究》1965年第2期。

方铎:"加强实践环节,搞好业务学习,培养合格法律人才",《高教研究与实践》(吉林大学法学院)1987年第3,4期合刊。

方彦:"检查国际法讲义中的资产阶级反动政治法律观点",《政法教学》(中国政法大学)1958年第3期。

谷凤翔:"社会与法律教育问题",(台)《法律评论》1955年第21卷第11,12期。

谷凤翔:"建立刑事司法教育刍议",(台)《军法专刊》1960年第7卷第1期。

国家与法理论教研室:"对'国家与法的理论'课教学中的修正主义,旧法观点及教条主义的检查",《政法教学》1958年第3期。

甘绩华、夏家峻:"古代的法律学校",《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2期。

甘绩华:"法学教育的成就与改革,《政法论坛》1989年第2期。

高柳健藏:"日本之法律教育"(赵颐年译),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高绍先、杨磊:"我们所了解的日本法律教育",《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2期。

高潮、巫昌祯:"必须彻底批判民法教学中的旧法观点,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政法教学》1958年第3期。

高桐:"法律高等教学实行双学位制好",《法学》1985年第9期。

何炳松:"三十五年来中国之大学教育",《何炳松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

何东昌:"纠正重理轻文,注意培养律师",《中国法制报》1984年4月27日。

何定华:"关于政法教学问题",《理论战线》1958年第6期。

韩德培:"谈谈我国法律教育",《高教战线》1982年第2期。

韩德培:"Legal Education in China"(当代中国的法律教育),《韩德培文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原载《美国比较法季刊》1984年第3期。

韩德培:"谈合半学科和设立博士点的问题",《法学评论》1996年第6期。

黄海腾:"了解法律,疏减讼源",(台)《民族晚报》1974年第3期。

黄静嘉:"大学法科教育上的问题及其改制之商榷",(台)《中央日报》1965年8月8日。

黄静嘉:"大学法科期限之延长及课程调整问题",(台)《文星》1965年第16卷第16期。

胡开诚:"法学知识的传述和刷新",(台)《军法专刊》1977年第23卷第1期。

郝克明:"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应当适应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法制建设》1984年第2期,后收入《中国高等教育结构研究》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

洪力生:"法律教育的几个重要问题",(台)《司法通讯》1970年,第444,445,446,447期。

何勤华、徐永康:"法律教育学试探",《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

何勤华:"中世纪欧洲大学法学教育述略",《法学评论》1996年第5期。

黄勤面、樊崇义:"浅论政法专业学习的实习",《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

黄少游:"法律教育改进刍议",(台)《法学丛刊》1956年第3期。

黄少游:"西洋法律教育之研究",(台)《民主评论》1959年第10卷第3期。

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伯尔曼:"西方法律传统在欧洲大学中的起源",《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第三章,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

贺卫方:"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日本司法研修所访问记",《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秋季号。

贺卫方:"法律教育散论",《湘江法律评论》第1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

慕槐(贺卫方):"被淹没了的法学家",《法学研究》1996年第18卷第2期。

慕槐(贺卫方):认真地对待法律教育",《法学研究》1996年第18卷第1期。

贺卫方:"认真地对待法律教育(代序言)",《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0卷第2期。

霍宪丹:"加强民主、健全法制,没有知识没有人才不行--学习邓小平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发展法学教育的论述",《现代法学》1995年第3期。

胡阳晟:"清代法学教育之评估与当今法学教育之改进",《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0卷,第2期。

胡阳晟:"法律史教学之我见",《法律学习与研究》1992年第2期。

黄正铭:"访美观感",(台)《法令月刊》1963年第14卷第4期。

韩忠谟:"改进法律教育之管见",(台)《司法通讯》1970年6月5日,第449期。

何佐治:"伟大的法学老人",(台)《法律评论》1961年第27卷第3期。

胡光:"建院三十年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季刊》1983年第4期。

胡光:"贯彻〈决议〉精神,改革法律教育",《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81年第3期。

季福生:"暹罗司法及其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吉甦生:"如何改变我国法律科学的落后现状",《华东政法学报》1956年第3期。

简井若水:"日本的国际法教学与研究",《中外法学》1993年第5期。

蒋集耀、李曙光:"对法律课程设置教学体系问题的思索",《法学》1983年第2期。

吉林大学法学院:"关于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高教研究与实践》1989年第3期。

姬乃军:"延安时期的业余法律学校",《法制日报》(陕),1985年8月13日。

季卫东:"法律职业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金熊刚:"振兴法学教育,造就优秀人才",《中国法制报》1984年5月9日。

金熊刚:"北京大学法律系开设比较行政法课",《中国法制报》1983年月11日。

蒋小兰:"论法学类研究生教学方式的改革",《现代法学》1996年第6期。

蒋耀祖:"复旦在华文法与法治教育",(台)《法令月刊》1967年第18卷第12期。

江兴国:"关于改革高等法学教育制度的思考",《中外法学》1996年第2期。

江南:"政法大学生的质与量",《中国法制报》1986年10月4日。

K·科尼尔期:"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法官教育制度"(徐立译),《法学译丛》1984年第2期。

康树华译:"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律系有关教学的重要规定(1978年)",《国外法学》1978年第1期。

刘长才:"法学教育的出路",《锦州师院学报》1989年第4期。

廖初文:"对培养司法干部教学方法的探索",《中国法制报》1983年5月13日。

罗典荣:"对法律教育改革提几点意见",《人民日报》1981年1月13日。

刘德朝:"大学法律专业课程需要改革",《中国法制报》1984年12月31日。

Leon Green:"法律教育之计划"(梁敬钊译),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刘复之:"刘复之在法学教材编辑工作座谈会上说,要多为政法战线培养高等法律人才",《中国法制报》1982年12月24日。

李光灿:"批判政法教育工作的旧法观点",《光明日报》1952年12月4日。

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8卷第1期。

李贵连:"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法学",《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

李海滨:"这里为国家培养着法律人才",《法制建设》1987年第4期。

李化德:"英国的法学教育",《现代法学》1996年第6期。

林怀公:"普及法律教育之途径",(台)《政治评论》1969年第22卷第10期。

罗华俊:"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成就",《中国法制报》1984年9月14日。

楼沪先、庄建:"我高等法学教育迅速稳定发展",《光明日报》1980年4月22日。

李红云:"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研讨会会议纪要",《中外法学》1996年,第2期。

林纪东:"法学教育的基本观念问题",(台)《法律评论》1961年,第27卷第11,12期。

黎建飞:"法学教育比较",《法学研究》1990年第5期。

罗俊明:"以'法'治法学院--介绍美国律师协会《法学院合格标准章程》",《国外法学》1988年第4期。

刘家齐:"法学家洪应灶",(台)《"中国一周"》1958年第442期。

雷经天:"捍卫马列主义法学,驳斥右派分子的谬论",《法学》1957年第5期。

刘甲一口述,朱石炎记录:"西德司法制度与法律教育",(台)《法学丛刊》1964年第9卷第2期。

刘连廷:"谈"双专业"的利弊及可行性方案",《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

刘清波:"对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育的观感",(台)《"中国论坛"》1978年7月25日,第6卷第8期。

刘清波:"法学教育与司法人才",(台)《中央日报》1980年9月4日。

凌其翰:"比利时的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吕秋文:"学贯中西的吴经熊博士",(台)《"中国一周"》1959年第480期。

林荣耀:"美国州法官学院及第十三期课程简介",(台)《司法通讯》1970年7月30日,第508期。

李少白:"东吴法学院旭日初升",(台)《"中国一周"》1956年9月,第332期。

刘世芳:"大陆英美法律教育制度之比较及我国应定之方针",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期。

刘升平:"我对编写《国家与法的理论》一书的初步意见",《政法研究》1962年第3期。

吕世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教学之我见",《法学家》1992年第5期。

刘少傥:"开创政法教育的新局,《法学》1982年第11期。

刘少傥:"大办政法教育是当务之急",《民主与法制》1979年第2期。

郦渭荣:"低重心,中速度,高效益法学教育的走向",《法学》1990年第5期。

郦渭荣:"政法教育现状及其改革设想",《法学》1991年第10期。

李文学:"实践是法学研究的最好课堂",《政法研究》1965年第3期。

李新成:"清末民初的法律教育",北京大学未出版的硕士论文,1993年。

李学灯:"今日欧洲之法律教育",(台)《法声》1973年第8期。

罗向阳编译:"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结构与教师结构",《国外法学》1987年第6期。

李运冈:"政坛干部教育也有改革的任务",《法学》1983年第2期。

龙翼飞、丁相顺整理:"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会议综述",《法学家》1997年第2期。

李元簇:"宏扬法学,提振研究风气",(台)《法学丛刊》1980年第25卷第1期。

梁治平:"法学的未来与未来的法学家",《广州研究》1988年第1期。

梁治平:"法律实证主义在中国",《中国文化》1993年第8期春季号。

梁治平:"法学盛衰说",《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7卷第1期。

劳政武:"又何惑焉?也谈法律研究所",(台)《民族晚报》1979年4月30日。

刘作翔:"法学教育应当实行案例教学法",《中国法制报》1986年4月7日。

刘作翔:"法制现化代进程中的中国法律教育",《中外法学》1994年第5期。

又见刘作翔:《法律的理想与法制理论》第十二章,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

林彬:"论法律教育",(台)《法律评论》1952年第18卷第11,12期。

李方执笔:"立志做一个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政法教学》1959年第1期。

吕光:"欧美各国法律教育制度简介",(台)《法令月刊》1965年第16卷第3期。

吕光:"改进法律教育之建议",(台)《东吴季刊》1970年。

丽江:"'案例教学法'简介",《中国法制报》1984年5月23日。

卢峻:"美国之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期。

李罗:"苏联法律教育概况",《政法研究》1954年第2期。

李模:"法律知识与法治",(台)《自立晚报》1966年10月9日。

李模:"法律教育的研究",《法学家》1993年第4期。

梁滨:"对高等法学教育模式转变的思考",《中外法学》1996年第5期。

梁西:"法学教育方法论的若干问题",《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

燎原:"法学人才培养应从'知识型'转向'智力'型",《法学》1985年第9期。

梁岩:"中共中央党校开设司法干部进修班",《中国法制报》1983年3月4日。

马芳诚:"近代甘肃的法政教育",《高教研究》(甘肃政法学院)1992年第2期。

马克昌:"论法学教育改革",《更新法观念,改革法学教育,武汉大学法学院座谈会》,《法学评论》1988年第6期。

马克昌:"武汉大学法律系科学讨论会情况",《政法研究》1956年第5期。

马寿华:"追思亮老略述其二三事",《政论周刊》1958年第167期。

梅仲协:"注重法律教育与储备人才",(台)《法言》1953年第11期。

毛铎:"苏联的法律教育",《政法研究》1955年第6期。

阿·C·尼尔:"法律信息自动化与英国法学教育"(潘汉典译),《法学译丛》1984年第4期。

Phineas Leir:纽西兰之法律教育(王式成译),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3期。

E.R.Piheda:"南中美洲法律教育之概观"(姚福园译),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彭佩云:"关于发展高等法学教育的几个问题",《高教战线》1984年,第3期。

潘维和:"民主法治屿法律教育使命",(台)《民主宪政》第44卷第2期,1973年5月20日
彭枕:"办好电大法律专业是加速培养大批法律人才的重要措施",《法制建设》1984年,第2期。

R.Pound:"欧美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律教育"(陈森译),(台)《法律评论》第39卷,第2期,1972年。

宋哲:"从西方法律教育谈到中国法律教育(R.Pound)/,(台)《政治评论》第15卷,第12期,1966年。

庞德:"从欧美法律教育的经验谈到中国法律教育",(南京)教育部,1948年,24页。

庞德:"法律教育第一次报告书",1948年2月4日,44页。

普·斯:"改进苏联的法律教育"(张鑫译),《政法教学》1958年,第1期。

庞取义:"韩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问题",《法制日报》1995年10月10日。

裘汾龄:"苏俄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丘汉平:"法律教育与现代",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日〕浅井敦:"中国现代化与法律学",《国外法学》1981年,第1期。

知克裕,曹义孙主编:《法律教育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

Д·М·切乔特:"法律科学、法律教学与实践"(方惠译),《法学译丛》1988年,第2期。

梁野义信、许介麟:"从大学教育和司法考试论司法人才的甄补",(台)《宪政思潮》1979年12月,第48期。

孙泊里:"我对政法教学工作的建议",《政法研究》1965年,第3期。

石超庸:"哭亮畴先生",(台)《"中国一周"》1958年,第413期。

石超庸:"哭亮畴先生",(台)《东吴》1958年,第1卷第11期。

孙东东:'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法学本科教育课程结构之我见",《中外法学》1995年,第4期。

邵定康:"美国的法律教育",(台)《法令月刊》1967年,第18卷,第2期。

孙国华:"关于如何编写《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科书》的几个问题";《政法研究》1963年,第1期。

史焕章:"海峡两岸法学教育之比较与展望",《法学家》1993年,第5,6期合刊。

沈家本:"法学盛衰说","法学会杂志序"、"法学通论义讲序"、"法学名著序","大清律律讲义序",载《寄簃文存》。

邵建东:"德国法学教育制度漫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年,秋季号。

沈钧儒:"我国法律工作者当前的光荣任务",《政法研究》1954年,第2期。

史建三:"法学教改中的'源'和'流'",《法学》1985年,第7期。

施家治:"法律教育也该革新了",(台)《"中国论坛"》1979年,第9卷第5期。

Н·Я·索科洛夫:"苏联法律工作者概况"(史华译),《法学译丛》1986年,第6期。

师连舫:"法治,法律知识与法学教育",(台)《法律评论》1954年,第20卷,第11,12期。

宋世昌:"谈谈学习政治经济与法律专业的关系",《法学杂志》1984年,第2期。

史尚宽:"各国法律教育制度之比较及我法律教育之改进",("国民大会宪政研讨会"年刊),1970年12月。

史尚宽:"法律教育之改进",(台)《法令月刊》1970年,第21卷,第4期。

斯蒂芬·内桑森:"法律教育中解决问题的作用"(贾明译),《法学译丛》1990年,第3期。

沈天水:"中国古代法律教育初探",《法学》1984年,第2期。

时伟超:"检查我到刑事诉讼教学中的错误思想观点",《政法教学》1958年,第3期。

施文森:"简介政大法学教育",(台)《司法通讯》第450期,1970年6月12日。

施文森:"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台)《大学杂志》第43期,1971年7月。

孙晓楼:"我对于学术同学之愿望",《东吴法声》第4期。

孙晓楼:"我国法律教育的几个重要问题",东吴《法学杂志》第7卷第2,3期,1934年。

孙晓楼:《法律教育》商务印书馆,1935年初版。

宋晓梦:"高等法学教育不要再乱铺摊子",《光明日报》1994年5月22日。

宋渊贵:"法、德、英、美、日诸国之法学教育概况及其修业期限延长问题。

,(台)《法学丛刊》1971年,第16卷,第3期。

沈宗灵:"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改革",《政治与法律》1984年,第4期。

沈宗灵:"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比较法总论》第二,三,四部分各节,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初版。

沈宗灵:"有关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两个问题",《中外法学》1995年,第4期。

盛振为:"十九年来之东吴法律教育",东吴《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粟健:"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座谈会指出,要努力开创高等法教育新局面",《中国法制报》1984年1月9日。

石磊译:'我在法学院的所学所获"(希拉里·罗德海曼·克林顿),《法学评论》1993年,第5期。

苏力"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和思考",《比较法研究》第10卷,第2期。

1996年。

又见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初版。

苏力:"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对我们的启发",《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6年,春季号。

朱苏力:"法学研究的规范,法学传统与本土化",《中国书评》1995年3月号。

殊曼:"坚持革命精神和科学精神",《政法研究》1965年,第1期。

恕农:"彻底摆脱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影响",《政法研究》1965年,第1期。

水心:"记第一所女子法政讲习所",(台)《法言》1953年,第9期。

托马斯·D·摩根:"为21世纪培养法律学生"(李凌燕译),《法学译丛》1988年,第3期。

徐怀滢:"美国法律教育改革的新趋势",(台)《新时代》第5卷第6期。

1965年6月。

徐怀滢:"对法律系改制五年及其课程安排的意见",(台)《东方杂志》1970年,第4卷,第2期。

谭竞嫦:《法律教学新方法概略--美国法律教学方法在中国的尝试》(中英文对照),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初版。

汤能松、张蕴华、王清云、阎亚林编著:《探索的轨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略》法律出版社,1995年初版。

谭世贵:"法学专业开设经济类课程刍议",《现代法学》1993年,第5期。

陶希圣:"大学法律系五年制",(台)《中央日报》1970年3月10日,第9版。

陶希圣:"再说大学法律系五年制",(台)《中央日报》1970年4月7日,第9版。

仝志敏:"南斯拉夫的法学教育--萨拉热窝大学法律系简介",《法学研究》1980年,第5期。

唐忠民:"美国法学教育评述",《法学杂志》1986年,第2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