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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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附件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2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
附件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附件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附件6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8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进场复验项目表
附件9 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0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1 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2 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3 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4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5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6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7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8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件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附件2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参与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应依据《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的要求,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查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功能进行抽查,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签署检查验收结论和评定意见。
四、本记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附件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
二、施工单位检查意见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后签署。
三、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后签署。
四、由核查人按要求逐项核查,在核查意见栏如实填写核查意见。
核查数量应按实际数量填写。
五、“齐全、有效”应为资料的项目和数量齐全,检查验收程序符合要求,资料内容真实,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六、本记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件4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
抽查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和主要功能的抽查。
二、外墙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太阳能热水系统
四、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和对工程主要功能进行抽查后签署。
五、由核查人按要求逐项核查,在核查意见栏如实填写核查意见。
核查份数应按实际数量填写。
主要功能的抽查是抽查工程实体质量与检验资料的符合性。
六、“齐全完整、有效”应为资料的项目和数量齐全,检查验收程序符合要求,资料内容真实,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经抽查符合要求”应为抽查项目、数量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抽查结果还应与检验资料的检验结果相吻合。
七、本记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件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评价。
二、观感质量的验收评价由验收组通过对应检查评价项目逐项核查评价,明确各项观感质量等级,在“验收检查记录”记录栏如实填写检查评价各项的观感质量状况。
三、施工单位自评意见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评价后,根据检查观感质量的综合质量签署“好”、“一般”、“差”。
四、监理(建设)单位核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应检查项目评价后进行抽查后签署“好”、“一般”、“差”。
五、评价方法:
1.基本能达到要求的,评为“一般”,细部构造设计合理、施工做法细腻到位、外表整洁、美观的可评“好”,检查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则评为“差”。
检查情况应记录在“检查记录”栏内。
2.评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3.所有应检查项目中,质量评价为“好”的项目占全部应检项目80%以上,且主要项目评价为“好”,其余项目评价为“一般”,则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应为“好”。
4.所有应检查项目中,质量评价为“好”和“一般”的项目占全部受检项目的80%以上,其余项目评价为“差”,但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
则该分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应为“一般”。
六、本记录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件6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各子分部工程包含的
工程勘察、子分部工程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参与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应根据《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结论和评定。
四、备注栏应由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施工、子分部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评定意见并签名。
如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单位一致时,可不签署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评定意见和签名。
五、本记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附件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
三、参与优良等级评定的工程,应根据《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结论和评定。
四、备注栏应对分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保性能的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检测情况进行说明。
五、本记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附件8 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件进场复验项目表
说明
一、墙体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二、幕墙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三、门窗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四、屋面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五、地面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六、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不得少于2次。
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不得少于2次。
八、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抽检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附件9 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2.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20000m2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大于20000m2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检测报告。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核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检测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报告。
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 检查数量:每楼层每个施工段抽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10.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其它项目每个检验批抽5%,且不少于3块(处)。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5%,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5%,且不少于5个洞口。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不少于5处。
每处不少于2m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5.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附件10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按出厂批次进行核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抽查不少于一组。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
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且不少于5件(处)。
气密性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m2的每一种幕墙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检验方法: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见证记录。
气密性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
试件应按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
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确认。
气密性检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
6. 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10%,且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手扳检查。
7.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对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8.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2.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3.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5(件)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5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处。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
附件11 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且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且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抽查50%,且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按本说明第1条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5.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
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每个检验批抽查30%。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6.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检查数量:按本说明第1条执行。
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9.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10. 检查数量:按本说明第1条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附件12 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出厂检验批次进行核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抽查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附件13 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按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6.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长度500mm的水平尺进行检查;观察检查。
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附件14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并与实物核对。
2.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且不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少于2次。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个系统。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5. 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数量抽查20%,且不少于1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6.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少于5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且不少于1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少于1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11.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少于10段,防潮层不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12.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少于1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少于2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附件15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实物核对。
2.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少于2次。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少于10段,防潮层不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9.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少于10段,防潮层不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1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附件16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并与实物核对。
2.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各种规格总数抽查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人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4. 检查数量:每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附件17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明
主控项目: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核查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并与实物核对。
2.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抽检20%,不足10台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
3. 检查数量:检查全部进行过试运行的系统。
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冷源原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使用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5.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冷源原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使用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6.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10台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对比。
7.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试运行时,监测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工况,在中央工作站上检查运行数据和报警功能。
8.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中央工作站上的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
①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②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中央工作站上进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③在中央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察相应回路动作情况;
④在中央工作站采用改变光照度设定值、室内人员分布等方式,观察相应回路的控制情况;
⑤在中央工作站改变场景控制方式,观察相应的控制情况。
9.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采用人为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运行工况检测协调控制和优化监控功能。
10.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管理软件进行功能测试。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检验方法:分别在中央工作站、现场控制器和现场利用参数设定、程序下载、故障设定、数据修改和事件设定等方法,通过与设定的显示要求对照,进行上述系统的性能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