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城郊乡金家林村2社一宗(一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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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城郊乡金家林村2社一宗(一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7
【实施日期】2014.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涪城区城郊乡金家林村2社一宗(一号地块)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金家林一宗(约2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国土资土〔2014〕87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涪城区城郊乡金家林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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